消息指警方至少用三千警力防六四悼念 穿黑衣叫口号或成入罪证据:恫吓、滥权

作者:麦燕庭
路透社

明日是六四事件32周年,香港市民支持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所支联会)在警方反对下首度取消于维园举行的六四悼念烛光晚会,但警方仍打算动用最多达四分一警力严防烛海续现,不同传媒引述警方消息人士透露,会部署至少三千人在维园和各区戒备,并有数千警员候命,以「限聚令」和《公安条例》执法,并指身穿黑衣、燃点烛光及叫口号可被视为违法证据。

协助特首决策的行政会议,其成员汤家骅表示,悼念六四并不犯法,但是否违法要视乎能否证明现场人士有协议和共同目的;但有大律师质疑警方消息人士披露的犯罪元素,认为是否集结与衣着颜色无关,而是要证明相关人士是在明知的情况下参与非法集会;支联会秘书蔡耀昌促请警方清晰交代执法的法理依据,不要变相恐吓港人。

明(4日)天是《港区国安法》生效后第一个「六四」周年悼念日,警方会严密戒备,警方消息指,除了在维园一带部署约1500警力外,还会因应网民号召「遍地开花」悼念而在各区布防,重点会放在尖沙嘴文化中心、旺角朗豪坊及沙田大会堂「百步梯」等地,具体人手调动视乎网上号召情况。

由于前香港众志黄之锋等四人已因去年亦六四在维园参与非法集结而被判入狱10至4个月不等,警方消息指,明日会在维园严格按照法庭裁决执法,如果明日有人在维园一带穿黑衫黑裤、叫口号及燃点烛光,有机会被视为与被禁止的集会有关,警方可能先拍摄再跟进,甚至即场警告或拘捕。对于其他地方的悼念行为,消息表示,相关部门会按不可超过4人聚集、每人须相距1.5米的「限聚令」来处理,但若现场有超过50人集结,便属非法集会,有可能因触犯公安条例而被捕。

本身是资深大律师的汤家骅今(3日)早电台节目被问到如果不同人士身穿黑衣、手持蜡烛在不同地区悼念六四是否犯法时表示,香港没有法例禁止悼念六四,但是否犯法,须视乎有无违反限聚令及国安法。如果有人有协议及共同目的,即使分成多组在不同地方悼念,且有颠覆国家政权的目的,便有机会犯法,例如叫喊「结束一党专政」的口号,即表示不接受国家宪法的条文,便有机会干犯国安法,呼吁市民不要以身试法。

虽然不少人指出,一个人作出上述行为难以被界定为犯法,并争拗这只是个人行为而不是参与集会,但昵称「王婆婆」的王凤瑶在刚过去的星期日,一人在被禁的「毋忘六四」游行路线上游行,仍被警方以参与非法集结予以拘捕。有网民据此在群组呼吁其他人小心,不要低估警方的无耻。

民权观察成员沈伟男表示,过往未见执法机构会「放风」以市民穿着某种颜色的衣物视为犯法,消息人士的说法确是难以想象,亦是表达意见自由的大倒退,但以现在的法庭裁决,衣着颜色会否成为参与非法集结的入罪理由?他说

不敢否定,只说「什么事都会发生」。他续称,香港不少地方人来人往,但警方不会执行限聚令,足见警方以此对六四悼念执法,是有针对性,予人滥权之感。

—— RFI
本站刊登日期: 2021-06-03 07:5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