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诽谤官员的山东网民获国家赔偿

<P><FONT size=2><B>因网上揭发地方官员贪污受贿而被控“诽谤罪”的山东青年段磊近日被当局释放,并获得1.6万多元的国家赔偿。</B> </FONT></P> <P><FONT size=2>据中国官方新华社星期一(8月31日)报道,山东省曹县人民检察院于7月24日裁决证据不足,撤销对段磊的“诽谤罪”起诉。 </FONT></P> <P><FONT size=2>28岁的段磊2月份在网站上发表六篇内容相同帖子,向省委举报曹县庄寨镇党委书记郭峰。 </FONT></P> <P><FONT size=2>新华社报道说,段磊在文章中指责郭峰“大量贪污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亲戚朋友强揽工程,其子郭某经营KTV并卖毒吸毒、卖淫嫖娼,长期包养情妇”。 </FONT></P> <P><FONT size=2>郭峰在2月份报案,警方在2月25日将段磊刑事拘留,4月4日将他正式逮捕。 </FONT></P> <P><FONT size=2>曹县人民检察院认为段磊在互联网发表的文章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于7月3日对他提起公诉。 </FONT></P> <P><FONT size=2>新华社在8月31日的报道中并没有说明段磊的指控是否属实,只是称“因证据不足撤案撤诉,并释放了被拘押150天的段磊”。 </FONT></P> <P><FONT size=2><B>个案还是转向?</B> </FONT></P> <P></P> <P><FONT size=2>在美国的中国时事评论员张伟国对BBC中文网说:“如果这种行动受到肯定的话,整个通过网络推动中国社会的公民运动也会有一个良性的发展。” </FONT></P> <P><FONT size=2>不过,张伟国说,尚不能断定这一案件的结局是一个案还是一种新的政策导向,如果中国当局试图通过此案鼓励公民通过现代手段监督腐败将是积极的信号。 </FONT></P> <P><FONT size=2>张伟国说,当然这一过程中也不排除有个人“泄私愤”、“进行诽谤"的可能,这需要通过立法完善,"但立法的出发点应该是保护和鼓励个人的监督权利,而不是保护官员”。 </FONT></P> <P><FONT size=2>近来通过在网络发表文章而被判刑的网民不断出现,官方英文报纸《中国日报》列举,39岁内蒙古网民吴保全因在2007年揭发内蒙古鄂尔多斯政府非法占地建设机关和官员豪华别墅而被以诽谤罪判刑两年。 </FONT></P> <P><FONT size=2>3月份,上海网民王帅在天涯社区发帖揭露家乡河南省灵宝县大王镇非法占地,结果被灵宝警方跨省逮捕并被押回灵宝拘押8日。 <!– E BO –></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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