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今天(2009年12月21日)上午,哲学所副所长余涌、副所长孙伟平和人事处长许秀婷约我到所,当面宣读了《<EM>中国社科院哲学研究所关于张博树限期调离的决定》</EM>,《决定》全文如下:</P> <P><EM>张博树,男,汉族,1955年11月出生,1991年7月到我所工作。今年以来,多次违反工作纪律,未经请假和批准,擅自出境,连续旷工一个多月,累计旷工约两个月。</EM></P> <P><EM>根据人事部《全民所有制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之第三条第四款“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可以辞退的规定和《哲学研究所关于请假的有关规定》第四项第2条“凡未经批准自行出国、休假者按照旷工处理”等规定,经2009年12月15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张博树调离哲学研究所,自行择业,择业期限为三个月(自2009年12月21日起至2010年3月20日止)。择业期满后,哲学研究所将不再保留张博树的人事档案关系。</EM></P> <P><EM>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盖章)<BR>二00九年十二月十五日</EM></P> <P>对以上《决定》,本人特作如下声明:</P> <P>第一,本人接受日本庆应大学和美国罗杰•威廉姆斯大学邀请,于今年7月13日到7月20日和今年8月27日到10月17日分别赴日本、美国作学术访问,事前均按照社科院有关规定提出出国学术交流申请,但哲学所以“交流题目涉及政治,过于敏感”为由,未予批准。这个荒唐的决定本人当然不会服从。这就是所谓“旷工两个月”的事实真相。</P> <P>第二,《决定》以“旷工”为由做出“限期调离”的“组织处理”,其实是在掩饰把本人“扫地出门”的真正原因。根据中共中国社科院党组2006年11月30日决定印发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关于加强政治纪律建设的决定》,社科院的学者必须遵守这样一些“有关政治纪律的行为规范”,诸如“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的指导地位,不得公开发表反对和违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言论”,“在对外学术交流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国社会科学院对外学术交流规定》。我院人员在境外出版书籍、在境外媒体和出版物上发表文章和言论前,须报所在单位领导审阅同意”,“不得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和反动、错误观点;不得参与非法组织或个人发起的有政治违纪内容的签名、串联、‘纪念’等活动”,“不得违反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不准发表影响社会稳定的言论”,等等。而我本人这些年来发表的大量批评中国现存政治体制、主张推进中国宪政改革的文章、书籍、言论,在社科院那些保守的领导人眼里,显然违背了上述“政治纪律”。这才是社科院犹豫、踌躇了好几年,几次“动作”又不彻底,最终仍然不得不把我“扫地出门”的真正原因。</P> <P>第三,这些“政治纪律”之上不得台面,见不得阳光,几乎用不着再做什么解释。它们完全违背言论自由、学术自由的原则,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公民权利的有关条款,违背中国政府已经庄严签署的联合国《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违背现代文明世界的基本准则。这种社科院内部的陋规恶法,早已到了应该彻底革除的时候!</P> <P>第四,有鉴于此,本人不接受哲学所的这个《决定》。社科院是靠公共财政支持的学术单位,也是本人发挥所长,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贡献才智的岗位。我不会“限期调离”,并保留就这个《决定》做出进一步反应的权利。</P> <P>为了推动社科院的改革,为了中国的言论和学术自由,为了免除更多人遭受专制之害,本人特把哲学所的《决定》和这个“声明”公之于互联网,同时公布一年前本人写给哲学所领导的两封信,以便公众评论。我相信,在今天这样一个大变革的年代,没有人愿意做历史丑角和恶人。毕竟,我们都要接受历史的检验,承担历史的责任,不管这个责任是正面的,还是反面的。</P> <P><BR>(2009年12月21日下午16时,北京)</P> <P> </P> <P>【附件1】</P> <P align=center><BR><STRONG>我为什么要申请应聘社科院“研究员”</STRONG></P> <P align=center><STRONG>――就社科院改革再致哲学所领导信</STRONG></P> <P align=center><STRONG> </STRONG></P> <P align=center><STRONG>张博树</STRONG></P> <P>各位所领导:</P> <P> </P> <P>这是写给各位的第二封信。前一封信我谈了关于08年年终考核结果的意见,对本人考核“不称职”提出异议。这封信我想谈谈对社科院改革的看法,同时正式提出:本人要申请应聘社科院哲学所的“研究员”。</P> <P>关于我的“职称”问题,各位所领导最清楚。我从1991年获得社科院博士学位、留在哲学所工作后,迄今已经18年,许多朋友以为我早就是社科院的研究员,其实,本人既不是社科院的“研究员”,也不是社科院的“副研究员”,而只是社科院的“助理研究员”,尽管到目前为止,我这个“助理研究员”已在海内外出版9部学术专著,发表了上百万字的学术和政论文章。</P> <P>为什么会是这样?事情要追溯到1993年本人在香港《二十一世纪》(第17期)杂志上发的一篇短文,这篇本来是讨论批判理论的小文章谈了几句和六四有关的话,结果捅了马蜂窝,被所里强行“帮助”,年底申请晋升职称也被要求先就这篇文章“表态”,而我这个人天生执拗,死不认“错”,晋升之事自然泡汤。在以后的这些年中,我曾以拒绝参评表示过抗议,也以恢复参评表示过和解,但总的结果是无结果,一拖就是18年!</P> <P> </P> <P>不要以为我谈这些只是在为个人遭遇的不平抱怨,尽管本人有足够的理由这样作。我是在为我们社科院着想,为我们的学术事业着想。社科院是用公共财政支持的国家级科研机构,它本来应该为社会提供最优秀的思想和社会科学产品。但现行体制禁锢了学者的思想自由和学术创作自由。特别是在与中国现实政治相关的学术领域,学者们被要求必须“与中央保持一致”,而不能有独立见解和批评性意见。谁胆敢破此“规矩”,就要让你付出代价。这种体制、这个氛围内怎么可能产生思想,产生真正意义上的社会科学学术呢?</P> <P> </P> <P>但事情不会总这样下去。我们的国家正在经历一场深刻的变革。一个民主、自由的时代正在向我们一步一步地走近。一党垄断意识形态的格局终将被打破。公共学术终将获得它应有的独立。</P> <P>社科院也在改革。社科院的改革应该成为整个国家和社会变革的一部分。社科院的改革者必须有这样的战略识见,才能站在时代的制高点。</P> <P>前不久,王伟光副院长在一次院内讲话中强调社科院的任务应该是多出经得起实践检验的精品力作,多出勇于创新的拔尖人才,这才是判断社科院改革成功与否的标准。那么怎样才能“出精品”、“出拔尖人才”?“首先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只有从不合时宜的习惯做法和固有思维模式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才能深化改革”。</P> <P>我很赞成王副院长的上述主张。社科院传统的学术评价体制、“职称”晋升体制、人事管理体制等基本上是过去那个年代的产物,它们在很多方面早已经“不合时宜”。必须根据思想自由、学术独立的原则,改变社科院的传统学术评价体制和评价标准,鼓励人们勇敢地去思考,去写作,才可能出现人才辈出的局面。</P> <P>我建议,社科院的改革不妨就从纠正类似我这样的明显荒唐的“案例”入手。为此,我这个“助理研究员”愿意借此次聘任制改革的机会,越过“副研究员”这一档,直接申请应聘社科院的“研究员”。</P> <P> </P> <P>我拟提交两部作品供所内和院内同仁审评,一部是《从五四到六四:20世纪中国专制主义批判》(第一卷),另一部是《中国宪政改革可行性研究报告》。</P> <P>《批判》一书是本人过去20年学术心血的凝结。这本书没有回避、而是直接面对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核心痼疾,进行系统、严肃地哲学反思,试图勾勒一个理解20世纪中国历史演进及其扭曲的原创性的批判哲学体系框架。事实上,我把本书的写作当作直面本土问题、构建中国批判理论的一次认真的尝试。目前完成并出版的只是这部书的第一卷,后边还有五卷将在今后15~20年内陆续完成。我坚信,学术评价不能只以官方意识形态为标准,以当政者一时的是非为是非,而要有独立的历史判断尺度。只有这样,才能鼓励更多的学者独立思考问题,创作出具有深刻思想内容的精品。</P> <P>《报告》一书则着眼于当今中国现实,就中国宪政改革的背景、目标、实施步骤与约束条件等作了深入、系统的研讨。我们社科院不是总强调要作“党中央、国务院的智囊团、思想库”么?我一直以为,“思想库”的任务是提供独立见解和政策主张,特别是提供有助于警醒当政者的批评性意见。如果只是给当政者的既定国策当“阐释者”、“宣传者”,那不是“思想库”,只是宣传处。我的这份《报告》带有国策建议书的性质。《报告》明确指出:中国人追求宪政民主已经追求了100年;中国现存政治体制是我们这个国家实现政治现代化、融入世界普世文明的最大障碍。执政党应该有勇气顺应历史潮流,担负起引领国家走向现代文明的历史职责,同时完成共产党执政理念和组织系统的自身转变。该报告在互联网发表后,在海内外获得广泛好评。</P> <P>各位所领导:</P> <P>就个人而言,这些年为了我所钟情的独立学术,我和我的家庭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我今天的月工资(基本工资和各类补贴加在一起)不足2500元,这大概只是一个刚毕业的大学本科生找工作时通常得到的报酬。《批判》和《报告》两书能在这样的经济状况下完成,得益于信念的力量。老实讲,“职称”对于我来说已经无所谓,我的工作被公众认可、被历史记录就足够了。但既然“职称”在现存体制下是和收入挂钩的,为了继续完成《批判》一书的后五卷,我有理由要求改善我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还是那句话,社科院是用公共财政支持的科研机构。即便明天社科院领导就让我“下岗”、甚至把我“扫地出门”,我今天仍然要争取自己的权利,从事自由的学术研究和获得国家财政支持的权利。</P> <P> </P> <P>此致</P> <P> </P> <P>敬礼</P> <P> </P> <P> 张博树</P> <P> 2008年12月2日</P> <P> </P> <P>【附件2】</P> <P> </P> <P align=center><STRONG>请拯救我们的良知<BR> ――就本人08年年终考核“不称职”致哲学所领导信</STRONG></P> <P align=center><BR><STRONG>张博树</STRONG></P> <P align=center> </P> <P>各位所领导:</P> <P>今年的年终考核,本人之“不称职”终成定论。今天(11月25日)上午李景源老所长找我谈话,算是正式通知了这个决定。我知道,某种意义上讲,这并非你们本意,不过秉承院领导旨意、奉命行事而已,但我还是决定写这封信给你们,也给我们全所同仁,甚至给更多的人,因为这并不仅仅是在下的个人私事,它事关一些更根本的原则问题,有必要揭示之,讨论之。<BR>按照常理,在一个根据“科研成果”考核绩效的单位里,给我这样一个人年终考核“不称职”是一件非常荒唐的事情。本人今年出版了两部新著,一部35万字,一部18万字,合共53万字,这还不算其他零散发表的文章。难道有一年内发表了几十万字科研成果的研究人员年终考核“不称职”的道理么?<BR>李所长上午告诉我,作出“不称职”的决定是因为我在所里不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出访德国,似乎这个“不称职”的“处罚”只是针对我违反了所行政纪律,而非其他。其实,景源所长没有说实话。上周二(11月18日)所务会上,某位领导公开讲,张博树今年又有两大“违规”事项,一是不听“招呼”擅自去了德国,二是发表了有关西藏问题的文章,批评中央政府的涉藏政策,支持“藏独”。后者才是你们一定要给我个年终考核“不称职”的真正原因。</P> <P>我还是先从“罪过”稍轻的事情说起。<BR>关于“违规”出国,实有其事。今年9月份,我受法兰克福大学邀请,赴德国参加“法兰克福学派在中国的影响”学术研讨会。我提交的论文题目是“中国现代专制主义研究:建构中国批判理论的可能性”。7月份,我曾按照规定程序向所里提交出国参会申请和参会论文,但没有得到所里的“批准”。科研处通知我所里的决定时并未说明原因,但我知道是因为我的参会论文“犯了忌”,它批评了中国政治的某些阴暗面,批评了现存中国制度本身,而这显然是违反社科院“规矩”的大逆不道之举。然而,问题也正在这里:为什么中国学者不能批评本国政治,在国内场合不允许,在国际场合更不允许,而一定要为本国政府、本国制度唱赞歌?科学只认真理,不问场合。如果你确实是在本着科学的精神研究学问,发表意见,那就没有什么人能够剥夺你说话和参会的权利。社科院的这套出国“审查”和“批准”制度是极权年代的产物,是思想控制、言论控制的体现,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不符合中国政府已经签署的有关国际公约,也不符合今天的时代潮流,早就到了应该改革、应该割除的时候。正因为此,我理所当然地没有理会所里的“决定”,“违规”去了德国。<BR>附带说一句:法兰克福之行给我留下深深的慨叹,非为别的,恰恰是因为与会的不少中国学者已经习惯于作“歌德”派,他们可以“研究”西方人是怎样批判自己的制度、自己的文明的,却从不想把同样的批判精神、批判原则应用于自己的本土问题。一位日本学者在这个会的最后对中国学者提出严肃批评,这让作为中国人的我都感到汗颜。我们应该反躬自问的是:由于这种只准“歌颂”、不准批评的制度性禁锢,我们到底有多少所谓“学者”患了软骨病,在各种国际场合大出其丑,还不以为耻,反以为荣?!</P> <P>关于发表西藏问题的文章,是我的更大一桩“罪状”。尤其是说本人的文章支持“藏独”,这可是一顶吓人的大帽子,帽子工厂又开张了。的确,本人今年4月份发表了“西藏问题的根本出路”一文,并被互联网广泛转载。此文追溯了西藏问题产生的历史,严肃批评了今日中央政府对达赖喇嘛的政策,对如何解决西藏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至于此文是否有“支持藏独”的表现,大家可以去读这篇文章,读罢自会得出结论。我倒想利用这个机会“坦白”一下为什么我要自己惹这个“麻烦”,非要就这么个高度“敏感”的问题发表看法?原因很简单,它出自一个学者和公民的良知。3.14事件后,我查阅了大量有关西藏历史和当代事件的资料,并最终得出结论:西藏问题首先是人权问题,但又不仅仅是人权问题。当代中国不合理的政治制度是造成西藏问题长期无法解决的根本原因。可怕的是我们的当政者如此短视,他们不敢正视这个问题,不敢通过启动宪政改革为包括西藏、台湾诸多难题在内的当代中国问题的解决创造制度条件。我们的媒体则秉承中宣部的旨意,热衷于制造谎言,煽动低劣的民族主义和仇外情绪。我们的广大公众又由于信息封闭和党的多年“教育”所致,多不了解西藏的真实情况。这是一种非常危险的局面。我不能违背自己的良知对此保持沉默。一方面,作为汉族学者和汉族公民,我们为藏族兄弟的人权呼喊,也是为了捍卫自己的人权,因为我们生活在同一个不合理的政治体制内;另一方面,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我又实实在在看到了继续这种状况,我们国家真的有走向分裂的危险!最近的事态发展,证实了我的担忧。可以说,中国现存政治体制的不合理才是“藏独”诉求产生的根本原因,它甚至可能因为自己的冥顽不化真的逼出一个“藏独”来。正是为了避免酿成大错,为了避免未来可能的国家分裂,为了汉藏两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福祉,为了整个中华民族的未来,我才要大声疾呼,立即启动中国的宪政改革!<BR>危言耸听地给我扣上一顶“支持藏独”的帽子,是一个严重的信号,我不认为这样的“定性”语言是我们所一级领导能够“拍板”决定的。它说明我们社科院的一些级别更高的领导人仍然在坚持“棍子”式的文革思维,他们还生活在中世纪。无论是“违规”出国问题,还是西藏文章问题,说到底都是在以言论治罪,只不过形势毕竟不同了,他们一般不敢再用文革的办法,用“思想罪”公开实施惩治,所以才有扣政治帽子和假手“行政纪律”、“外事纪律”之类的作法出台。这实在是些很不高明的作法。</P> <P>事实上,在我们社科院,围绕言论和思想自由的冲突在过去的这些年里一直存在,就我个人而言,这种冲突去年就达到了高潮。去年8月,本人在互联网发表《中国宪政改革可行性研究报告》,这个报告直面当代中国现实,指出一党专政的中国现存政治体制是我们这个国家完成社会转型、建设现代政治文明的最大障碍。这大概吓坏了社科院的某些“当家人”。《报告》在海内外引起热烈反响,我就预感到院方已经“忍无可忍”,一定会采取“行动”。果然,去年年底的考核,院里就要求所里搞了一出“群众斗群众”的荒诞剧,试图在研究室一级搞出个“群众测评不称职”的结果,为下一步处置本人提供“合法性”根据。此事最后无果而终,不了了之。我个人并不知道内中缘由,只知道因为这件事,我们全研究室(也有说全所)人员07年的考评结果都没有公布,一直到今天。有猜测认为所里为我说了好话,客观上延缓了院方对这件事的处理,我愿意相信这是真的。也有分析认为院里权衡利弊,仔细计算“处理”的收益-代价比,才决定暂时搁置,这倒可能更接近事实。而我这个人居然“不识时务”,在新的一年里又连续“犯事”,这才有了今天的结果。所谓年终考核不称职“终成定论”,即指此也。</P> <P>然而,我秉承一个公民和学者的良知,就重大公共问题发表意见(而且是建设性意见),难道错了么?如果这样的行为是错误的,那么我们这个共和国还有公理么?</P> <P>各位所领导,下面我想谈谈你们。<BR>应该说,这么多年来,作为同事或者朋友,我们的私人关系一直是融洽的。我和所里任何一位同事都没有发生过私人恩怨,包括诸位领导。由于我这个“屡教不改”的人的存在,的确使各位领导操了不少心,着了不少急。我还要负责任地说,你们确曾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对我的工作给予了理解,对我的境遇提供过帮助甚至保护。记得2006年7月12日,景源老所长、党委书记吴尚民兄和当时还是副所长的小谢(谢地坤兄,因为我们是同学,我还是习惯于叫“小谢”)到我家“家访”,景源所长当面对我的人格表示钦佩,这倒让我有些不好意思。同年11月8日,三位领导在长安大戏院请我吃饭,再次作了深入沟通。你们也曾到院里游说、努力,试图解决长期未能解决的我的职称问题,此事最后无果,是院方强硬态度所致,怨不得你们。考虑到我的工资过低,景源所长还从院文化中心每月给我补贴1000元(用发票报销),一来是对我经济上的帮助,二来大概也想用文化中心的“活儿”占去我的一部分时间,以免老是发表些“反动”作品,可谓用心良苦。这笔钱,我从06年11月一直拿到08年5月西藏文章“事发”才算截止。几年来,尚民书记找我作过多次深入交谈,每次都作了详细的记录,我们之间的谈话是坦率的,我也很欣赏尚民兄平易近人的风格。</P> <P>回忆上面这些当然不是为了仅仅给各位“评功摆好”,而是想证明我们今天的冲突的纯粹性,同时也想说明人类事务和人类心灵活动的复杂性,特别是在我们这样一个特殊的转型时期。毫无疑问,各位在今年的年终考评中最终还是充当了不光彩的角色,因为你们或是哲学所考核领导小组的成员,或是可以对考核结果施加影响,我的“不称职”的决定就是通过你们的手作出的。也许你们会感到冤枉,觉得你们已经作了努力,是由于我的所作所为(特别是那篇西藏文章)超越了“底线”才不得已为之。然而,这能构成你们行为合理性的理由么?我以为不能。你们既是所行政领导,同时也是学者,而且是知名学者,你们同样承担着一个学者应有的良知和道义责任。对我的观点,你们可以不同意,可以进行学术论辩,但你们没有理由助纣为虐,通过自己手中的行政权力扼杀一个学人对公共事务说话的权利,扼杀对我们学人来说最可宝贵的言论和学术自由。你们今天扼杀我的言论和学术自由,其实不就是在扼杀你们自己的言论和学术自由,也扼杀全所同仁的言论和学术自由么?</P> <P>至于你们何以会作出这样的选择,我丝毫也不想简化这个事情在社会和人的心灵层面的复杂性。在中国,学术毕竟和政治剪不断瓜葛。我们面对的是一个正在转型的社会,专制主义遗产给我们这个社会留下了太过深重的印痕,至今仍然束缚着我们许多人的思维和行为。当今社会是高度功利的,而且是面具化的。这会使每个人都面临某种灵魂的煎熬。后极权社会的特点是,当一个人无所顾忌地说出实话时,这种行为对他周围的人也构成一种挑战,迫使每个人在良知和利益(体制内的既得利益)之间作出抉择。可叹的是,你们在这样一个挑战面前的回答,最终证明是不及格的。当你们的利益不至因为为我说了几句话而受到大的损害时,你们会尽可能地为我说些话甚至提供某种“保护”;而当你们判断我的行为已经“超越底线”,你们想扛也扛不住,再扛就要对自己的利益造成损害时,你们最终还是选择了屈服,屈服于院里的压力。作为所一级行政领导,你们似乎只能按照院里的要求行事,尽管你们心里清楚地知道这件事会在哲学所的历史上留下不光彩的一笔。人的心灵是复杂的,我能体会到由于这种矛盾、尴尬在你们内心引起的焦灼、不安、烦躁、甚至某种愧疚。</P> <P>更勇敢地面对自己的良知吧!专制社会是建立在每个人对控制机制的服从上,在这个意义上,每个人都承载着一份专制体制的罪恶,但也存在着改变这种控制的可能和机会。</P> <P>我们的国家正在发生变化。连胡锦涛、温家宝等领导人都已经在越来越多的场合承认、乃至强调自由、民主、法治、人权这些人类的普世价值。我相信,我们社科院也会发生变化。而这种变化,是通过一件事情、一件事情的积累逐步促成的。在这个过程中,有些人可能会作出一点牺牲,但最终受益的将是我们的所有学人。</P> <P>我愿意为这种变化做一颗铺路石。</P> <P>在最终极的意义上,每个人都要对自己在历史上的表现和行为负责,是做一个开拓者,还是阻碍者,还是搭便车者。历史将记录这一切。</P> <P>按照所年终考核工作程序的规定,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以向所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考核小组在十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通知本人。这封信,表达了我对本人考核结果的异议,我等待着所考核领导小组的复核意见。</P> <P>握各位的手,并致</P> <P>良好祝愿</P> <P> 张博树<BR> 2008年11月25日<B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