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著名宪政学者张博树,周一被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宣布:“限期调离”的处分。张博树当天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处罚与近年他的文章及言论有关,他拒绝服从并声明抗议,批评《社会科学院有关政治纪律的行为规范》严重侵害言论和学术自由。</P> <DIV id=story_body style="POSITION: relative"> <P>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相关领导,周一向在该所任职近二十年的宪政学者张博树宣读了对他《限期调离的决定》,指他今年以来,多次违反工作纪律,未经请假和批准擅自出境,连续旷工,决定张博树调离哲学研究所,自行择业期限为三个月,期满后哲学研究所将不再保留他的人事档案关系。<BR><BR>所谓自行择业其实等于除名,张博树当天接受本台采访时说:“旷工”和“擅自出境”是指他向单位提出请假赴国外演讲时,被以题目政治敏感为由拒绝后仍继续前往。 “违反了社科院的行政纪律和外事纪律。我是正式向他们提出的,他们不批准理由是我出国学术访问的题目他们认为政治敏感,而我认为他们的是没有道理的。三次演讲题目一个是 如何看待中国崛起,还有全球化与中国,在日本的那个学术研讨主题是关于中国宪政转型。” <BR><BR>张博树已对于相关限期调离的决定作出公开声明,其中认为以“旷工”为由做出“限期调离”的“组织处理”只是门面的理由,背后掩盖真正原因,是因为他近年连续发表了所谓违背内部政治纪律的文章和言论。“这些年我陆续写了很多东西,哲学所包括社科院的领导在过去五六年也反复找过我。社科院学者必须遵守这样一些有关政治纪律的行为规范,才是把我扫地出门的真正原因。”<BR><BR>声明透露,根据中共中国社科院党组2006年11月30日决定印发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关于加强政治纪律建设的决定》,社科院的学者必须遵守这样一些“有关政治纪律的行为规范”,诸如“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的指导地位,不得公开发表反对和违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言论”,“在对外学术交流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国社会科学院对外学术交流规定》。我院人员在境外出版书籍、在境外媒体和出版物上发表文章和言论前,须报所在单位领导审阅同意”,“不得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和反动、错误观点;不得参与非法组织或个人发起的有政治违纪内容的签名、串联、‘纪念’等活动”,“不得违反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不准发表影响社会稳定的言论”,等等。<BR><BR>上个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另一名倡导宪政尤其关注维权和宗教领域问题的学者范亚峰也是被以“政治问题”受到法学研究所的限期调离处分。<BR><BR>张博树说,相关政治纪律完全违背了言论和学术自由的原则,也违背了《宪法》保障的公民权利,应该予以革除。有鉴于此,他拒不服从哲学所对他限期调离的决定,并保持做出进一步反应的权利。“本人不接受哲学所的这个《决定》。我不会“限期调离”,并保留就这个《决定》做出进一步反应的权利。为了推动社科院的改革,为了中国的言论和学术自由,为了免除更多人遭受专制之害,本人特把哲学所的《决定》和这个“声明”公之于互联网。”<BR><BR>张博树是独立中文笔会会员,近年曾在香港出版《中国宪政改革可行性研究报告》、《从五四到六四:20世纪中国专制主义批判(第一卷)》《解构与建设:中国民主转型纵横谈》系列探讨宪政民主问题的著作。今年六四二十周年前夕,张博树主编了李锐、胡绩伟、谢韬等中共自由派老人合著的《胡耀邦与中国政治改革——12位老共产党人的反思》。同时他也是《零八宪章》的首批联署人之一。</P></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