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即奴役 plus 真话即诽谤

<P>李进进律师在其《一个缺乏逻辑和讲理的判决书—关于对刘晓波判决书的分析》<A href="http://www.mirrorbooks.com/index.php/?book=24797">http://www.mirrorbooks.com/index.php/?book=24797</A> 一文中讲的是法律逻辑,但是他的分析使人得出另外一个有趣的结论,就是在中国讲真话即诽谤。他在文中指出, 中国刑法105条规定只有“造谣和诽谤”的方式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才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这里很清楚,仅仅表达改变政府的意图不构成“煽动颠覆政府”。以此推论,法院如果要定罪於刘晓波就必须要证明刘晓波被指控的言论都是虚构或不真实的。可是从判决书指出的刘晓波的言论来看,刘晓波讲的话都和中国实际情况实相符合。比如检方控告刘晓波诽谤,因为他说“自从中共掌权以来,中共历代独裁者最在乎的是手中的权力,而最不在乎的就是人的生命”;“中共独裁政权提倡的官方爱国主义,是‘以党代国’体制的谬论,爱国的实质是要求人民爱独裁政权、爱独裁党、爱独裁者”。</P> <P>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20世纪六十年代有几千万人饿死。当年的中国共产党副主席和国家主席刘少奇说大饥荒是“三分天灾,七分人祸”。人祸当然是共产党领导的结果。1989年的时候,共产党将坦克也开进北京,也是以上千条人命稳住了政权。所以刘晓波说共产党“最不在乎的就是人的生命”讲的是大实话。 </P> <P>刘晓波这段话也被指控为“诽谤”:“中共独裁政权提倡的官方爱国主义,是‘以党代国’体制的谬论”。这其实也是大实话,而且是党自己说的。曾记否“新中国60华诞”的时候,当局用那么多鲜花向全世界宣告说,“党指挥枪”“中国共产党万岁”,这不是“以党代国”?宪法也规定了“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原则,那不是“独裁党”?不是还有那么多爱国的“艺术家”和“歌唱家”在那里演唱“唱支山歌给党听,我把党来比母亲”吗?这不是“爱国的实质是要求人民爱独裁政权、爱独裁党、爱独裁者”者吗?</P> <P>于是乎,署名为“颠倒的世界”博客对李文评论道:&nbsp; </P> <P>我们来做一个有趣的比较:</P> <P>1) 正如李进进律师所述,刘的言论和判断是基于被证明了的事实(fact)基础之上,比如一党独裁,也就是说,在中国如果说出了与事实(fact)相符合的言论,就有被“司法”审判的可能。</P> <P>2) 如果刘真正是诽谤造谣,说出与被证明了的事实(fact)不相符合的言论,比如刘断言:“中国不是一党独裁的国家”,则是明显的谎言,是真正意义上的诽谤 和造谣(与事实fact不相符合), 而这种真正的造谣诽谤(“中国不是一党独裁的国家”)在中国又肯定不会受到司法起诉,恰恰相反而会因此获利。</P> <P>所以中国完全是一个司法颠倒的世界。<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BR>这个评论使我想起了著名的英国作家奥威尔1948年写的《1984》中说描述的领导欧亚大国的党提出的三大口号:“战争即和平,自由即奴役,无知即力量”。61年后,一个亚洲大国的党增加一个新的口号:说真话即诽谤。悲哀呼?</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