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009年岁末,我在一怒之下写了很长时间以来的第一篇文章:《逮捕和重判刘晓波,既狠毒,也愚蠢》,随即在《纵览中国》发了出来。此前此后,许多地方的各类人士写出并发表了不计其数的同一性质文章,其中颇多更有分量的力作,更为世人瞩目,因而我那篇并不起眼的短文似乎很快被淹没了,不会引起多少人的注意。一个多星期过去,我也的确没有听到有什么反响。</P> <P>就在我自以为平静而一如既往地大白天也僵卧病榻时,1月8日下午,急促的门铃响了。爬下床去开门,来的是公安分局的国保大队长和另一名警官,都是负责监控我多年的熟人。我顿时明白了他们的来意——肯定不是平常那种每逢重大日子来“看望”的例行公事,而是特地来执行特殊任务;具体说,肯定就是为我那篇文章来的——那篇文章终究还是引起了“关注”啊。一开口,果然如此。</P> <P>两名警官都是正派人。他们必须忠于职守执行公务,但是从不对我胡作非为,反倒真诚关心我的病情,所以我在心目中既理解他们,也尊重他们。当然,我和他们各自都要坚守自己的原则;但是,在此前提下,我和他们总是会竭力避免让对方难堪。就我而言,每次在明白了他们的来意之后,总是坦荡地说出该说的话,好让他们回去能够交差;就他们而言,每当提出某种希望或要求而被我拒绝时,他们也就只是笑笑而已,不强迫,不威逼,也不玩弄花招。这一次,情况依然如此。</P> <P>大队长首先和气地说:我们今天来的目的,希望你能理解。</P> <P>我反问道:是为我的文章吧? </P> <P>是啊。</P> <P>你看到了?</P> <P>他说他没看到。</P> <P>我说,那就是上面看到了让你们来找我的。</P> <P>他没否认。</P> <P>接着,大队长问我写了篇什么样的文章,什么题目,什么内容,发表在什么地方。</P> <P>我回答说,我文章的题目是《逮捕和重判刘晓波,既狠毒,也愚蠢》。题目就是文章的主题。发表在《纵览中国》。</P> <P>然后,我简单重复了文章的基本观点:刘晓波这样的公民只不过写点文章,发点《零八宪章》这样的呼吁,以理性姿态要求实行民主,推动宪政改革,并没有鼓吹暴力,这是完全合法的正当行为。中共决策者连这一点都不容忍,竟然下令抓捕和判刑,难道不是既狠毒也愚蠢吗?不是铁了心堵塞和解之路而硬要逼着老百姓起来反抗吗?或者说,他们在不惜破坏宪法肆意镇压异议人士的同时,不是自己在拆共产党的台吗?</P> <P>谈自己的观点和态度,我从来不假思索。大队长听了,也不说什么。但他忽然提出一个“要求”:“以后写什么文章,能不能先告诉我,让我知道?”</P> <P>我说:“如果你是我的朋友,当然可以;但是以你现在的身份,我就决不会这样做了。决不可能!虽然文章写出来就是要人看的,你们也一定能看到,我还是不能去告诉你们!”</P> <P>我再次坚持了自己的原则。大队长又只是笑了笑。另外那个警官也笑了:“任何时候都决不‘点炮’!”</P> <P>公务结束,警官告辞。我又陷于独自思索之中。</P> <P>也许应该说,像他们这样的“造访”是很平常的,似乎不会有什么波澜,无须大惊小怪。</P> <P>对我来说,这样的场面已经说不清经历过多少次了,不是已经像喝白开水一样吗?</P> <P>但我脑中突然闪起自己在1989年6月和1993年2月两次被一大群警察抓走的情景。</P> <P>我又想起了刘晓波和另外许多人被警察抓走的景象。</P> <P>还是在同样的环境中啊!还是在同样的专制暴力控制中啊!还是哪怕你根本没有犯法也随时可能被抓走、被判刑啊!</P> <P>今天,今后,我和其他无辜的人,谁能保证不会再陷于缧绁?</P> <P>对,只要还说话,只要还写文章,那就谁都可能成为“敌人”,谁都可能被那些狠毒而愚蠢的决策者派警察来抓捕,指示法官判刑。</P> <P>这是随时可能继续在中国发生的事情。</P> <P>那么,我还能说什么呢?也许只能说:我等着你们,狠毒而愚蠢的决策者!</P> <P>哪怕结果是死!</P> <P><BR> 2010年1月9日于西安</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