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学术关于“政权正当性”理论的简述——兼与胡平《读梁启超的〈论正统〉》一文商榷(附胡平原文)

<P>今读胡平先生的《读梁启超的〈论正统〉》  ,觉得有许多值得商榷之处。</P> <P>一、时评学术和理性学术之差异</P> <P>梁任公在政治上不得志,故心态有所不平,颇得批评家之激进而失学者之中正。故其许多观点有失于偏面之批评,而不是理性的学术观点。例如:关于“法治”、“人治”之对立说,实属批评家以今评古的偏激之说,后世将梁任公之说片面推展开来,变成中国有人治而缺乏法治的偏激的批判理论,且认为西方自古是法治的,这已经成为1949后“非传统”、“学非学”的中国权威学界的流行理论。且不论所谓“法”有“习惯法”和“成文法”之分,礼治近乎“习惯法”和“成文法”之合。就按梁氏之批评理路作一逻辑和历史的推理:自古西方是法治的,中国是人治的,那么,中国的人治却能维系广土众民的巨型文明持续发展,并且领先世界二千年,而西方的法治却不能维系巨型文明的统一,只能维系小王国,且不能维系文明的持续性(如:古希腊文化精神的中断,有此中断才有后来的所谓“文艺复兴”),西方文明的发展在历史上曾经落后于中国二千年。这荒唐吗?历史没有荒唐,而是当代中国学人的心态不平,学理不通,导致了“大批判”之类的经不起学术推敲的“时评学术”的荒唐。礼治近乎“习惯法”和“成文法”之合。西洋历史上的习惯法在古希腊罗马是世俗功利的,故其法难以有可大可久之精神,其文明以后出现了断裂;西洋的习惯法在中世纪是宗教法性质,且是一元专制的。而中国礼治的习惯法是成文的人文道德的儒家经典为指导的,其高下和开明程度与西方史比较是不言而喻。为什么礼治维系了中国这巨型文明持续性发展并且领先世界二千年呢?答案要下功夫从国史和经典里找,而不是以西学教科书为标准,以“时评学术”为衡量而作偏面判断。</P> <P>民运人士或许去国久也,民主大业未能成就,愤世嫉俗之情难免,这与梁任公当年的心态有“异曲同工”之处。许多人出身于党文化的熏陶或者“五四”反传统的学风里,不通经典,不通国史,凭“印象”好对传统下批判性结论。这也难怪不少民运理论家偏激之说纷纷扬扬。如:骂中共和骂祖宗混为一谈,或者以“非传统”作为思想反省高度的标志。</P> <P>然胡先生是民运理论家中少有对传统有正常评价和理解的人士。如:胡先生曾有《儒家人性论与民主宪政──与张灏教授商榷》一文。颇见一些高明。</P> <P>二、中国学术里关于“政权正当性”之说</P> <P>现就政权正当性来谈一下,胡先生认为:政权合法性即正当性问题是现代政治与政治学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中国古代缺少政权合法性这一概念。不过,“正统”这个词的意思倒比较接近。我们可以把“正统”解释成“正当统治(权)”。 </P> <P>中国其实不缺乏政权正当性理论。</P> <P>政权正当性理论的理想层面,莫过孔孟的仁义之道、礼义之道。例如:尧舜之道、天下为公。所谓“王道”原意是:王者天下归往也,其意指理想的政权的产生是人民自由归往的产物,这是禅让制的前提,如尧舜。所以又说“汤武革命不如尧舜揖让”,理想的政权的正当性应是“行一不义,杀一不辜,而得天下,皆不为也”(《孟子•公孙丑上》)。而人民在理想意义上是孟子之“天民”,即体现天理、天道之“性善之民”,人人皆可以为尧舜之民。</P> <P>仁义之道、德治礼治、正德利用厚生是中国学术关于政权正当性的理想理论。当今西方民主政治也远远未达到这高度,金权政治、政党恶争、选举恶斗、选风庸俗等,这些离中国传统理想的理性清明的政治、君子社会是有距离的,至少民主选举轮换政权,达到了“杀一不辜,而得天下,不为也”,然还达不到“行一不义,而得天下,皆不为也”的高度,民主政治的抹黑等政争手段、政商勾结的“不义”还是难以避免的。</P> <P>在政权正当性的理想和现实之间的维度上,传统政治学寻求折衷,其标志是强调“民本”。《尚书.五子之歌》“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孟子讲民本民贵,政权其次,君王为末。荀子说“天之生民,非为君也;天之立君,以为民也”(《荀子 大略》)。进而言之,政权归属于天与、民与之公,“天下为公”,“天下乃天下之天下,非一人之天下”。“天”又是通过民来体现,即《尚书》“天聪明,自我民聪明;天明畏,自我民明威”。《孟子》引《泰誓》曰“天视自民我视,天听自我民听”。《尚书.泰誓》又曰:“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左传》恒公六年“夫民,神之主也,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僖公十九年,宋司马子鱼曰:“民,神之主也”。</P> <P>对于违背民本的政权,孟子主张人民有革命的权力,推翻无道之政权乃“诛一独夫”耳,流传到民间就成为“替天行道”的法理依据;而“人皆可以为尧舜”则成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法理依据。</P> <P>三、再谈中国学术关于“政权合法性的历史性和现实性”之说</P> <P>对政权合法性的历史性和现实性问题,王夫之说得比较明白。</P> <P>王夫之在《读通鉴论》中,针对对政权合法性的历史性和现实性问题,以政统(治统)、道统和学统作一个阐释。“天下所极重而不可窃者二:天子之统也,是谓治统;圣人之教也,是谓道统。”“儒者之统与帝王之统并行于天下而互为兴替。其合也,天下以道而治,道以天子而明。及其衰,而帝王之统绝,儒者保其道以孤行而天所待,以人存道而不可亡。”这就是说,政权需要有双重的合法性即现实政治的合法性和道义的合法性:现实政治合法性乃出于势,承认民本,这是历史现实,没有办法的;道义合法性——权力目的的合法性,即弘道、安邦、保民。二者合,则国兴;二者裂,则国衰乃至国亡。他又说:“天下不可一日废者,道也;君子不可一日废者,学也。”对于政权的历史性和现实性,儒者希望以道制君,以天道、士人政治制约君权,结果当然不理想,但也没办法。 </P> <P>说到王夫之的“政统”,必然要涉及“正统”。孔子云:“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也就是说,为政和统治要有正当性、合法性。王夫之说:“统者,合而不离,续而不绝之谓也”。所谓“正统”就是指“王者大一统”。欧阳修说:“夫居天下之正,合天下于一,斯正统矣。尧、舜、夏、商、周、秦、汉、唐是也。虽始不得正统,卒能合天下于一。”对于政权的现实的合法性问题,儒者在理想和现实之间,只得寻求折衷。正统说作为政权合法性是有局限性的,是折衷性的。</P> <P>四、当代中国先进的“政权合法性”之共识</P> <P>孙中山三民主义、同盟会的国粹派思想,皆以继承中华道统,开民主宪政为己任。有百年传统的当代新儒家,从熊十力到牟宗三诸子至今,皆主张返本开新,道统、政统、学统三统并建。当今民主台湾的法统乃源自“南京宪法”,而“南京宪法”乃当代新儒家张君劢主持起草的。道统与正统的关系,从政治家到学术家,除了自由主义西化派和马列主义派,大多数是明白且有共识的;只是在所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后,大陆的政治家和学者皆不仅不明白,甚至于颠倒黑白。</P> <P>西方的政教分离,是因为西方宗教有排他性和封闭性,不适合社会的开放和多元。而儒教传统上是道德人文,各遂其生,各正性命的,有适合开放和多元的一面,当代新儒家奠基的现代儒教更是去“王朝儒教”化,彰显德智双彰的人文道德的儒教之本,更强调有文制、德教的理性的民主政治的理想,这不仅适合社会的开放与多元,而且赋予未来中国的社会政治以理想。</P> <P>当代新儒家宗师牟宗三指出:</P> <P>“创造一个敞开的社会,就是政治工作中当该有的最高理念,这是无分中外古今的。在一个敞开的社会中,就今天的民主政治来说,是通过人与人之间权利﹑业务之厘订,使社会中的每个成员能依其个人的意愿以成就其个人:就三代的王道政治来说,是通过「王者」的道德自觉与礼﹑乐﹑刑﹑政的运用,使社会中的每一成员人人「各得其所」、「各遂其生」、「各正性命」而达到「保合太和」的理想。「太和」,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极佳的和谐。这种政治上的大观念,无分时代﹑地域,是人人都向往的。” </P> <P>大儒唐君毅先生指出:</P> <P>“理想之民主政治,仍包含中国从前之礼治、人治、德治。唯吾人所想望之礼治人治德治,乃超法治而非不及法治。因而必须包含法治,亦必须包含今日之民主政制。”&nbsp; </P> <P>唐君毅认为:如何使此民主思想,体现于一有实效而表现中国人文精神之民主制度,及民主的政治生活,亦即为发展中国人文精神之一要务。吾人承认欲谋中国今后人文精神之发展……如离人而言宗教,则超人文之宗教思想,亦可导至“反人文”。如离人而言科学,则冷静的去研究非人文之科学的心习,亦或可使人“视人如非人”,而或助人之对人冷酷无情,科学技术亦可成为极权者之统治工具。如离人之“精神上之自作主宰”,言自由人权,则此自由恒只为“消极的摆脱外在的束缚”,人权之有法律保障,亦不必能有助于人之学术文化上创造与人格之形成。如离“道德意识”﹑“人格平等”,而言民主,则民主政治亦可化为“分权力”或“分赃”之政治。此之谓“道不远人”,“不可远人以为道”。&nbsp;&nbsp; </P> <P>西方人称西方模式的自由民主政治是最不坏的政治。但是,这是比较而言的,西方的自由民主政治也在不断发展变化,最不坏的标准也在变化。所以说,今日西方式自由民主政治未必是最不坏的政治。唐君毅明确指出:应该超越西方模式的自由民主政治。 </P> <P>所以说,中国无论传统还是现代,皆不缺乏关于“政权正当性”的理论资源,但缺乏当代国人对传统的继承和发扬,缺乏不溺于西化心态而光复中华文化道义的省察和决心。当代中国民主化有双重历史重任:一、是政治上继承中国百年宪政传统而开来,完成民主化,建立相较于西方和台湾而择善去劣的改良型的民主政治(即“第三共和”);二、是光复中华文化,弘扬中华文化之道义。</P> <P>与胡先生商榷,不是批评,而探讨和交流而已。如前言,然胡先生是民运理论家中少有对传统有正常评价和理解的人士。如:胡先生曾有《儒家人性论与民主宪政──与张灏教授商榷》一文。颇见一些高明。</P> <P>&nbsp;</P> <P>&nbsp;</P> <P><EM>附件:</EM><EM></EM></P> <P align=center><EM>《读梁启超的〈论正统〉》</EM></P> <P align=center><EM>胡平</EM></P> <P><EM>政权合法性即正当性问题是现代政治与政治学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19世纪德国思想家马克斯。韦伯对此阐发最力。兹不赘述。中国古代缺少政权合法性这一概念。不过,“正统”这个词的意思倒比较接近。我们可以把“正统”解释成“正当统治(权)”。</EM></P> <P><EM>梁启超在《论正统》一文里,把中国传统的正统观批评得体无完肤。梁启超说:“中国史家之谬,未有过于言正统者也。言正统者,以为天下不可一日无君也,于是乎有统;又以为天无二日、民无二王也,于是乎有正统。统之云者,殆谓天所立而民所宗也;正之云者,殆谓一为真而余为伪也。”</EM></P> <P><EM>正统不正统既然如此重要,那么衡量的标准是什么呢?梁启超归纳出六条标准:</EM></P> <P><EM>“一曰,以得地之多寡而定其正不正也。凡混一宇内者,无论其为何等人,而皆奉之以正,如晋、元等是。</EM></P> <P><EM>二曰,以据位之久暂而定其正不正也。虽混一宇内,而享之不久者,皆谓之不正,如项羽、王莽等是。</EM></P> <P><EM>三曰,以前代之血胤为正而其余皆为伪也。如蜀汉、东晋、南宋等是。</EM></P> <P><EM>四曰,以前代之旧都所在为正而其余皆为伪也。如因汉而正魏,因唐而正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是。</EM></P> <P><EM>五曰,以后代之所承者所自出者为正而其余为伪也。如因唐而正隋,因宋而正周等是。</EM></P> <P><EM>六曰,以中国种族为正而其余为伪也。如宋、齐、梁、陈等是。“</EM></P> <P><EM>但问题是,“此六者互相矛盾,通于此则窒于彼,通于彼则窒于此。而据《朱子纲目》及《通鉴辑览》等所定,则前后互歧,进退失据,无一而可焉。”上述六条标准,大致可分成两类:一类是看你的权力是怎么得来的,一类是看你的权力有多大效力。这两点就可能发生矛盾,到头来肯定是后一点占上风。不管你的权力是怎么得来的,也不管你的权力是怎么行使的,只要你镇得住,管得宽,坐得久,于是你就算正统。这是地地道道的“成者为王,败者为寇”,实际上等于取消了标准。所以梁启超要感慨说:“若是乎,史也者,赌博耳,儿戏耳,鬼域之府耳,势利之林耳。以是为史,安得不率天下而禽兽也。”</EM></P> <P><EM>最后,任公笔锋一转,提到英、德、日本等立宪君主之国,“以宪法而定君位继承之律,其即位也,以敬守宪法之语誓于大众,而民亦公认之”。在这里,权力的来源要遵循一种形式的规定,权力的行使也要遵循一种形式的规定。“若是者,其犹不谬于得丘民为天子之义,而于正统庶乎近矣”。“虽然,吾中国数千年历史上,何处有此?然犹龂龂焉于百步五十步之间,而曰统不统正不正,吾不得不惟其愚而恶其妄也!”</EM></P> <P><EM>梁启超这篇文章写在100年前。然而它对今日中国的现实仍然适用。看一看那些替中共专制辩护的种种论调,哪一条不是早就被任公批得体无完肤了呢?◆</EM></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