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波代表律师提交二审辩护词

<P>1月28日,刘晓波的辩护律师正式向北京市高级法院提交二审辩护词,重申无罪陈述。</P> <P>北京时间1月28日晚间,刘晓波的辩护律师之一丁锡奎律师向自由亚洲电台表示,当天向北京市高级法院提交的二审辩护词,从几个方面重申了刘晓波案件的无罪陈述:<BR><BR>“二审主要是强调在监视居住期间, 没有按照法律的规定, 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羁押,我们认为这个期间应当是折抵刑期的。 但是一审判决没有给认定。二审主要提出了三点:第一个是罪名是涉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主要是论述了国家、政府、还有政党、执政党他们三者之间的一些常识性的关系。再一点我们在一审判决, 论述一点言论自由。然后,我们论述程序争议。主要是从这么几点。”<BR><BR>丁锡奎律师表示,在正式提交辩护词之后刘晓波一案进入二审程序。他与尚宝军律师曾于上周五探视了在看守所中的刘晓波:<BR><BR>记者:“您和尚宝军律师最后一次见到刘晓波先生是什么时候呢?”<BR><BR>尚宝军:“是上一周五。他的心态比较平和, 应该气色各方面都比较好。 因为一审判决完全采信起诉书的指控,我们仍然是坚持一审时的辩护意见。二审,其实诉讼法规定,二审 应该是开庭的,法律规定开庭是原则, 不开庭是例外。但是在实践当中, 大部分的刑事案件是都不开庭,这是一个中国法律实施的一个比较奇怪的现象。实际法律的运用操作过程中呢恰恰相反。”<BR><BR>因长期倡导政治改革并参与起草《零八宪章》的中国知名的异见人士刘晓波,于2009年12月25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一审认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旅美中国政治学者王军涛认为,从刘晓波对于一审指控的自身辩护可以看出,为了争取中华民族未来的政治权利和民主制度选择,刘晓波已经做好了一切的心理准备:<BR><BR>“刘晓波先生的案情, 从法律角度来说,主要他是一个政治迫害案件。在中国现在的政治体制下, 二审也罢、一审也罢, 大概都是事先定的结果,不会有太大变化。 在今天的《零八宪章》这个问题和这六篇文章上,刘晓波先生他早就为这样一个历史关头做好了准备。现在当然你做任何的辩护都没有用处。因为你所说的理由正是当局要迫害的理由。但是为未来的中华民族的政治选择,法制建设提供一些规范的提升。在这一点我觉得刘晓波先生在他的最后陈述上来说, 我觉得政治上的意识和觉悟是非常清醒的。”<BR><BR>在北京的民主学者、《零八宪章》联署人之一江棋生也就目前刘晓波的遭遇谈了他的看法:<BR><BR>“这是中共的政治迫害, 二审肯定是不会上诉维持原判。判决表面上是法院做出的, 他们不过是傀儡而已。在中国这种一党专政的制度下,刘晓波清楚这一点,我想大陆的任何有头脑的人都清楚这一点。这个政治迫害应该理所当然的加以谴责, 加以抗议。 我们国内的人也好,国外的人也好,都要认真思考这样么一个问题:怎么来早日的结束中国的一党专政制度,能够走向宪政民主的大道。刘晓波是坐牢了,没有坐牢的人就应该做好该做的事情。我想这个更重要。”<BR><BR>丁锡奎律师表示,根据中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刘晓波案二审宣判的期限应在30到45天之内,特殊情况下也可作出30天的延期。</P>


Notice: Undefined offset: 0 in /home/chinai11/public_html/wp-content/plugins/custom-author/custom-author.php on line 91
发布于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