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中国是个互害社会

<div>2008年我写过一篇《中国是个互害社会》的文章,在我的博客发表后,引得不少朋友转载议论,甚至有人认为这看法比较准确,发人深省。可惜这样的文章由于不能在中国的纸媒上发表,无法使更多的官员和民众知道这一算是有些创新思考的可怕论断。中国为什么会形成一个典型的互害社会呢?设若简要地回答,那也是我早就论证过的一种说法:专制制度特别是一九四九年后的极权制度,其本质是咬人兼自噬的制度,没有任何人不受捆绑,没有任何人能置身事外。</div><div><br /></div><div>AB团内斗、延安整风、清匪反霸和土改滥杀无辜暂且不表,只从四九年后官方高层的历史说开吧。高岗、饶漱石之落马、彭德怀和刘少奇的惨死、林彪的不得好死,都是极显之例。至于说没被整肃过的人,可以说基本没有。有人或许会说,周恩来还不错吧,那么请你看高文谦的《晚年周恩来》,就知道周恩来固然为恶不少,更重要的是在毛的阴影底下窝囊地活着。你也许会说,他在毛那里窝囊,但可以在下属那里耀武扬威,找回心理平衡嘛。这样的官场逻辑认为,在彼处丧失的尊严可以在此处找补,此种完全物化的尊严观之盛行,皆拜互相恐惧、同受捆绑之赐。毛泽东及当今最高当轴一样,亦生活在恐惧不安之中,在互相的恐惧不安之中,人的理性、谈判、妥协丧失殆尽,除了你死我活的争斗,没有其他选择。当然有人会说,毛泽东一生总算活得比另外一些深怀恐惧的人要好一些嘛,这个我同意,互害是事实,差别只是深浅有所不同。毛泽东比惨死的刘少奇自然要好,他算得上是善终,至今仍是官方意识形态的象征符号。但别说毛泽东害死了多少人,就是用官方意识形态来衡量,毛泽东至今尚有一个雷打不动的身份:反革命家属。不知那些去参观毛泽东停尸房(俗称纪念堂)的人,何以自解?</div><div><br /></div><div>如果你认为刘少奇作为国家主席无法自保,毛泽东死后是个反革命家属,只算是陈谷子烂芝麻,那好,我供给你新鲜出炉的互害实例,且源源不断。毛泽东的夫人江青可以作为反革命被惩处,刘少奇的夫人王光美也可以被恶斗狠批,自然你一个湖北省的副厅级干部黄仕明不必抱屈你的夫人陈玉莲上访被六个警察打成脑震荡。最具讽刺意味的是,在6月23日黄仕明去河南开维稳表彰会,接受胡锦涛对他嘉奖的当天,他的老婆陈玉莲因上访被省委大院的6名截访警察往死里打。不管她上访及遭打这件事,还有什么更深的背景可阐释,但她为女儿讨公道而上访以及被打这两个基本事实是成立的。几十年前国家主席惨死,他老婆被羞辱狠斗,而制度并没有实质性的改变,如此一来维稳的副厅长老婆被维稳人员暴打,副厅长欲讨公道又被组织威胁,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呢?维稳的谎谬,正如这个极权制度的存在一样,是罪恶存在的渊薮。维稳的黄仕明和建构极权的刘少奇,都是自铸牢笼,可惜有多少人又能认识到这点呢?</div><div><br /></div><div>几年前张君被文强所抓,文强嘲笑其真是死有余辜,罪有应得。但张君当着文强的面说,别得意,你也会有这么一天的。这样的谶语没有官员会相信,何况彼时横霸一方、炙手可热的文强?不知道这次被暗算的文强临死前,想到张君对他的劝告没有?官员们冷漠傲慢惯了,有几个人会想自己倒起霉来,会惨到如自己不屑之人暴死的地步呢?不按正当途径,违法瞎搞弄死文强的人呢?一定会有好下场么?恐怕未必。我不是佛教徒,并不完全相信因果报应,但我知道这个咬人兼自噬的制度,玩起命来,恐怕没谁都不敢大言不惭地说自己一定可以全身而退。我早说过,在如今的制度下,即便你腰缠万贯、开豪车住豪宅吃山珍海味,也只不过一个高级一点的奴隶而已,黄光裕就是最好的例子。你挣钱挣到顶级的时候,你就难免与官员勾结,你的对手就好用政治因素来巧妙地做掉你,而不需要也不想要任何真正透明的司法介入。黄光裕和被吞掉的山西煤老板,以及众多被国进民退做掉的私企老板,有谁又能有机会有能力替自己喊冤呢?也许不少富商和很多官员一样的想法,倒霉者一定不是我。可是面对这个互害社会,如此乐观的概率从何而来?</div><div><br /></div><div>上面说了不少显要权贵、富商巨贾如何互害的事,下面来看看我们普通民众是如何互相伤害的。互害社会的本质是彻底地继承了丛林社会弱肉强食的古老传统,而不幸的是,当今中国还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丛林社会。当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已是自由民主的文明国家的时候,中国却还处在野蛮的前现代社会,这是一个互害社会的基本土壤。民众作为互害社会这个&#8220;生物链&#8221;上最底层的人,受到高层伤害以及底层互害是最多的。由于极权制度能使上层利益最大化,他们贪恋暗箱操作、喜欢丛林法则,因此在日常生活和政治运营中玩尽三十六计。民众也以此相尚好,每个人都以贪占他人便宜为炫耀之资,把坑蒙拐骗作为自己生存的指针&#8212;&#8212;造假文凭的唐骏、诈捐的地产商禹晋永就是最近展现出来的&#8220;俊杰&#8221;&#8212;&#8212;大家都觉得自己占了便宜,并因此窃喜。其实大家都以不正当的手段去巧取豪夺别人的权益,别人也用这样的办好来惩治你,必然大家互相伤害,互相受损。玩不尽的潜规则,扯不尽的皮,于个人及整个社会都有害无益。比如你在大米里造假坑了人挣了钱,自以为得计,但你在吃奶粉吃蔬菜时依然可能吃到有毒的东西,像这样的例子可谓不胜枚举。环顾四周,像这样的底层互害还少吗?</div><div><br /></div><div><span style="color: #0000ff; ">附录:中国是个互害社会。http://blog.sina.com.cn/s/blog_598d7f290100bqk9.html。(此处不用翻墙)</span></div><div><br /></div><div><span style="color: #0000ff; ">2010年7月20至21日于成都</span></div><div><br /></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