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align="center"><strong>「協助轉移敵產」 <br /></div></strong> <p> 老友康國雄,其父康心如乃四川重慶著名企業家、銀行家。曾經擁有多家公司和美豐銀行,也曾投資九十多個企業和文教事業單位。</p> <p> 抗日戰爭期間,周恩來擔任八路軍駐重慶辦事處以及後來改名的十八集團軍駐渝辦事處主任時,康心如先生通過周恩來曾在經濟上給了共產黨一些幫助。因此,二○○五年由中共黨史研究室編輯、中共黨史出版社出版的《中國共產黨黨史》第726頁說:「……四川的盧作孚、胡子昂,重慶的康心如……都成了共產黨的朋友。」並且談到了周恩來和他們來往的關係。</p> <p> 五十年代初,社會主義工商業改造,資本家把所有資產都交了公。當時,其他私人銀行交公,都是一本虧損賬,而美豐銀行則還有一百五十萬元的資產,悉數交了公。</p> <p> 一樁使共產黨不滿意的事是:康老先生涉嫌「協助轉移敵產」。這是一檔什麼事呢?那就是國民黨軍隊中號稱「西北王」的馬步芳,從甘肅潰逃到重慶時,在美豐銀行租了一個保險箱,存了一批黃金。從重慶再潰逃時,取走了他的黃金。當時誰都知道,那馬步芳橫行西北,和土匪沒有兩樣。在美豐銀行存了黃金,一來保險箱鑰匙由租保險箱者拿著,私人銀行講究「誠信」,不管什麼存戶,他要取他的黃金,民營銀行絕對不能拒付;二來當時重慶還未解放,馬步芳還帶著一批潰軍,誰敢惹他。康氏作為一個私人企業,他就是吃了豹子膽,馬步芳要提取他的黃金他也不敢不給。誰會想到「解放」後,此事竟成了「協助轉移敵產」的罪過?而且解放後,愣是讓美豐銀行如數賠了黃金,交給重慶人民銀行。</p> <div> 五七年反右,康氏被構陷了一條無中生有的罪狀,就被打成了右派。</div> <div><br /> </div> <p align="center"> <strong>康氏最後僅有的一份資產</strong></p> <div><br /> 六二年摘帽後,康老先生年老多病,經過有關部門批准,搬到北京定居。委託老友章士釗,章又找了周恩來總理,周又責成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用康氏自己僅有的兩萬多元,在北京東單黃金地段──無量大人胡同五十二號,買下了一所十四間半的獨門獨院房宅。這個院落也就成了所謂四川大資本家康氏最後僅有的一份資產。</div> <p> 這無量大人胡同附近一帶乃是元大都遺存。明代緣於明太祖手下大將吳良住此而稱作吳良大人胡同,到了清代,緣於胡同裡有個「無量庵」,「吳良」和「無量」雖不同字,卻是同音,民間也就習慣性地選擇了後者,自然地改稱「無量大人胡同」。當年,旁邊的東堂子胡同曾住過北大校長蔡元培;緊鄰的是外交部街,有清代多爾袞兒子的府邸,英國的著名哲學家羅素還在這裡住過。這一帶是保存完好的元朝建築中心。著名京劇藝術大師梅蘭芳的第一所私宅,就在這無量大人胡同的東口。在這裡,梅氏曾接待過瑞典王儲和許多外國使節,以及造訪的藝術名流。一直到他「蓄鬚明志」,被日本鬼子逼走上海,才離開這裡。他走之後,日本人把川島芳子安排到梅宅住了一段時間。這條胡同以及附近地區可以說是北京城裡的一塊黃金地段。</p> <p> 康氏在這裡住下渡過了兩年安靜平和的日子。接著,史無前例的文化大革命的狂風暴雨首先從北京掀起。幾度抄家之後,康老先生夫婦和正讀小學的孫子、孫女被轟趕到一間平時擱蜂窩煤的小屋,已經進入冬季,一家老小衣衫單薄,擠在一起瑟縮發抖,連被子也沒有。後來經過「小腳偵緝隊」批准,才給了兩條棉被。</p> <p> 緊接著,胡同革命化,「無量大人胡同」改成帶有革命色彩的「紅星胡同」。康家一家被轟趕在外,院子裡住進了「革命群眾」。</p> <p> 一直到粉碎「四人幫」,康老先生夫婦沒能熬過那艱難歲月,早已去世。各方面開始落實政策,被沒收強佔的私房也提上了議事日程。</p> <div> 然而,老友康國雄被告知,那紅星胡同十四間半的私人宅院「無法騰退」。解決辦法只有一個,那就是賣。買家只能有一個,那就是屬於「公」的房管所。至於價格,也只能由買家來定。那上好的獨門獨院的(買前剛裝修過)十四間半的房,只能按「間」作價。每間給人民幣二百元(每平米折合人民幣十六點六六元)。區區二千九百元人民幣就得把這個獨門獨院的十四間半的院落賣給「房管所」。</div> <div><br /> </div> <p align="center"> <strong>胡同、四合院難逃被拆遷命運</strong></p> <div><br /> 康國雄在文革中被工作單位押到陝西漢中,經受過批鬥、關押等革命洗禮,加以資本家的階級烙印在身,他能說什麼?他又敢說什麼?</div> <p> 在大量城市拆遷改造中,政府不是不要胡同、四合院,而是要建世界一流的新胡同和現代化四合院。那一帶黃金地段也列為拆遷改建項目。</p> <p> 如今那一帶地區經過「劃撥」,而後又「出讓」給了開發商。按政策說:一九九四年公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只有國家機關,軍事,城市基礎設施,能源,水利等非盈利項目,才能採用劃撥土地的方式」。然而,你有你的政策,我有我的對策。還有盤根錯節的「勾兌」關係,你不許「劃撥」,我來的是「出讓」。再說拿錢開路,沒有走不通的。什麼蔡元培故居?林巧稚故居更算不得什麼!至於什麼「元朝建築中心」更是不懂,沒聽說過,那叫「破爛」;什麼叫文化更沒學過,就知道人民幣是個「好東西」。只管撈錢,不管別的,誰知道「胡同和四合院」是什麼東西,開發商蓋的是「麗晶酒店」、「金寶大廈」。</p> <p> 工程規劃用地地塊控制表上標明這一片工地是作為四合院群落而開發,但修建的卻是一座地面三層、地下兩層的「北京香港馬會會所」。名不符實,但政府上下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到時候各家分點錢得了,什麼這個那個的。</p> <p> 整個建築完工後,這一帶的房值是每平米人民幣十萬元!好一個嚇人的數字!不知道買別人是多少錢,反正康家無量大人胡同那個院落的房,每平米只給了人民幣十六點六六元。這真是一筆好生意呀。敢情有錢和有權的人,一窩蜂都搶著搞拆遷為的都是撈錢!但那生意卻是使用了強權的。別人誰能拿到這種一本萬利、來錢易如反掌的生意呢?<br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