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我在新加坡的一間咖啡店,拜訪新加坡重要的異議份子──新加坡民主黨秘書長徐順全,及他們黨部唯一的工作人員。為了爭取新加坡的民主,過去十幾年 徐順全不惜以身試法,未經申請就屢次公開演講、集會,因此多次入獄。政府還控告他誹謗,使其在2006年因付不出罰款而破產,護照也被政府沒收。<br />在那間光鮮亮麗的咖啡店,來來往往的人們很難看見徐順全的悲哀。這正是整個新加坡的縮影。<br /><br />近 來新加坡大選後,有學者解讀新加坡政治,認為該國是“優質民主”,是亞洲僅次於日本的民主政體。相比來說,韓國和台灣的民主因為“過於西化”,所以有許多 問題。我想這是要讓中國讀者知道新加坡的發展並不是靠威權,而是靠民主治理,但問題是,說新加坡比韓國和台灣的民主更“優質”,是非常值得商榷的。<br /><br />當然,我們並不太知道所謂韓國和台灣“過於西化”的民主造成了什麼問題,也很難了解新加坡的優質民主到底是哪裡為優。我們比較確定的是,新加坡事實上是一個殘破不全的民主體制。<br /><br />一 個真正的民主政體不只是要有政治競爭和公民參與選舉的權利──政治學已經指出這叫“選舉主義的謬誤”,真正的民主體制還意涵著對公民基本權利的保障,對政 治權力的限制等等。對後者的保障欠缺,如對言論自由的限制,更會導致政治競爭的不公平,而這正是新加坡的不民主成份之一。<br /><br />在這個看似國際化的城市國家,國內媒體是由政府所控制,基本上對政府的監督與批評都相當有限,而外國媒體若是批評新加坡政府,則不是被政府控告,就是被趕出境外。<br /><br />媒體如此,對反對者打壓更為嚴重。長期以來,新加坡憑借殖民主義傳統留下的內部安全法令來鎮壓異議者。該法令以國家安全之名,讓行政單位可以任意拘捕人民,且不經審判就無限期拘禁。<br /><br />最著名的例子是前社會主義陣線的謝太寶被拘留二十多年,從未受過法庭審判。1987年5月21日,16名年輕的律師、商人、劇場工作者和社會工作者等,也被指控是一個要顛覆人民行動黨的左派組織,而在沒有被審判的情況先是被秘密逮捕而後被拘禁。<br /><br />李光耀曾說過:“秩序先於法律,因為沒有秩序就不能執法……很多情況下,我們必須選擇,舉行審判讓有罪的人逍遙法外繼續破壞社會,還是不經由審判把他們關起來。”<br /><br />內 部安全法令之外,李光耀政府的另一狠招是用誹謗罪控告批評者。1981年和1984年,工人黨議員惹耶勒南連續兩屆當選議員,成為極少數的反對派議員。他 批評李光耀兄弟是多家公司董事,但被李光耀控告誹謗,最後告到破產,喪失議員資格。1997年大選,李光耀和吳作棟對工人黨候選人鄧亮洪提出誹謗訴訟,導 致鄧亮洪離開新加坡。前文提到的徐順全則是在2001年被控告誹謗,2006年因繳不出賠償金而破產。<br /><br />新加坡對於公民集會、公開演說的權利都非常嚴格地限制。對選舉制度的操弄,也嚴重不利於反對黨。小者如選區劃分、競選時間的限制,大者如新加坡獨創的“集選區”制度:這個制度固然可以保障少數族群的政治代表,但明顯是為了讓反對黨難以在集選區獲得席次。<br /><br />這些問題還不包括人民行動黨因為歷史上長期執政,對政治經濟資源的壟斷,所造成的不公平政治競爭。一個限制公民自由,打壓政治批評而形成的一黨獨大體制,連民主都可能稱不上,更何況是優質民主。<br /><br /><p style="font-style: italic;">(本文作者張鐵志,台灣知名政治與文化評論人,現任台灣《新新聞周刊》副總編輯,今年於兩岸出版《時代的噪音:從迪倫到U2的抵抗之聲》,並擔任多個NGO的理事與董事。文中所述僅代表他的個人觀點。)</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