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5月13日,日本首相菅直人在内阁会议上,宣布从本年度至2013年的3年内,将对国家公务员的工资削减10%的“政府方针”,旋即进入与公务员工会方面的谈判。</p> <p>事件貌似突然,却并不突然。主要背景有三:一是民主党上台时的选举公约中庄严承诺“国家公务员的总人力成本削减两成”,却迄未兑现;二是国家财政的逼迫,财政赤字累计达1000万亿日元,为GDP的200%,世所罕见;三是原本便受制于财源不足的状况,加上东日本大地震及震后复兴的应对,财政缺口急剧扩大,可谓屋漏偏遭连夜雨。尤其是后者,用菅直人的话说:“考虑到对东日本大地震的对策,削减年度支出必不可少,国家公务员的人力成本自然概莫能外。”适用对象从首相到包括阁僚在内的各职能省厅的政务三役(大臣、副大臣和政务官),到普通的国家公务员,也包括自卫队员、法官、检察官和警察官等。如此,可确保2000-3000亿日元的“进项”,以此来填充受灾地区的复兴财源。鉴于政权内部出现了对连续奋战在抗震救灾第一线的自卫队员和警察官应适当予以“照顾”的声音,政府又出台了对进入灾区的自卫队员予以单独提高补助的配套方针。</p> <p>谈判超乎想像地艰难。政府方面的首席谈判代表是总务相片山善博,劳动方则由两方面组成:即联合系的公务员劳动组合联络会(简称“联络会”)和全劳联系的日本国家公务员劳动组合联合会(简称“国公劳联”)——这是日本国家公务员的两个最大的独立工会组织,前者的代表是棚村博美议长,后者则是宫垣忠中央执行委员长。第一轮交涉于5月16日结束,“国公劳联”的宫垣委员长全面驳斥了“3年间一律削减10%”的政府提案,指其“违宪违法”,要求政府撤回。所谓“违宪”说,主要是指其违背了“人劝”(人事院劝告)制度。该制度旨在保护国家公务员的合法权益,规定对包括削减薪酬在内的任何劳动条件变更,务须在相关劳动基本权的制约之下,本着人事院的“劝告”,在事先提示、沟通的范围(额度)内实施。而此番政府方针则绕开人事院,企图在劝告前削减公务员薪酬,且削减幅度大大超过以往劝告所提示的额度(往年大体根据社会其他行业雇佣条件变化的情况,以每年平均削减1.5%为目标)。该制度自1948年创设以来,始终被劳资双方信守无渝。若此举得以成立的话,无疑是开了一个恶劣的先例——是可忍,孰不可忍?</p> <p>“国公劳联”在要求政府撤回提案的同时,还提交了由125475人(截至5月16日)联署的“反对公务员薪酬削减”的抗议书,表达了“绝对不认可薪酬削减”的严正立场。一时间,针尖对麦芒,全面对立,难以调和。更有人在极短的时间内对OECD诸国国家公务员的薪酬水准和劳动条件做出比评,以颇具说服力的翔实数据,论证在发达国家中,惟日本国家公务员人数最少、待遇最低、劳动条件最酷,是不折不扣“悲催”的一群,乃至创下“在霞关(日中央政府省厅所在地)的国家公务员中过劳死者逾两千人,未予支付的加班费累计超过34亿日元”的负面“世界纪录”。</p> <p>但是,政府方面也很强硬。为应对史上空前的地震、海啸、核事故“三位一体”的灾难,加上东北地区的灾后复兴,仅不设上限的东电公司赔偿资金一项,便已是天文数字,照本年度当初的预算框架,56万国家公务员的工资总额将达3.76万亿日元。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客观上,菅直人内阁确实已无退路。劳动团体一向是民主党政权的支持母体,现在居然拿这个母体中最精英的一块——中央官僚所从属的工会组织开刀,如此无视“常识”、暴食“窝边草”,实乃无奈之举。</p> <p>另一方面,对工会方面来说,政府提案毕竟是着眼于震后复兴之“大义名分”,在“非如此,复兴规划便难以成立”的空气已然酿成的情况下,一味拒斥无疑会招致国民的反感。长期以来,原本官僚便无甚好名声,被夹在选民与力主“打碎官僚主导,重建政治主导”的民主党政客之间,也着实“伤不起”。因此,妥协成了唯一现实的选项。于是,便有了第二轮交涉。</p> <p>5月20日的第二轮谈判,劳资双方都放弃了此前的意气之争,尽可能放低了身段。用“联络会”代表棚村议长的话说:“固然是极其严峻的提案,但双方若存在相互接近的余地的话,我们愿意继续交涉。”如此,在双方都比较“向前看”的气氛中,达成了课长、室长(相当于我国的处长)级以上削减10%、课长辅佐和系长(相当于我国的科长)级削减8%、普通科员削减5%的妥协。但是,除了政府方面当初承诺的减薪“以3年为限”的条件外,工会方面还提出了一个附加条件,即“协约缔结权”的“复权”问题,以此作为确保自身基本权利的实现、并规制政府“不作为“或“过作为”的“杀手锏”。具体说,是要求制定一个使未来关于薪酬和劳动条件的任何变更都须在劳资双方同意的前提下方可决定的法律(所谓“国家公务员制度改革关联法案”),并提交国会通过。工会方面强调“协约缔结权与国家公务员的薪酬问题密不可分,力争在薪酬削减的同时,提出法案”,旨在规避减薪先行而法律无从谈起的事态。</p> <p>对此,政府方面持慎重立场。有高官认为,在国家无“破产”的情况下,如坐视“协约缔结权”相关法律出台的话,工会有不复应对薪酬削减等不利于劳动方的要求的危险,兹事体大。但也正因此,此番通过劳资交涉做出减薪的最终判断的意义非同小可。可以想像,6月,国会将上演一场异常激烈的攻防战。</p> <p> </p> <p>在自然灾难面前,没有赢家。况且先于普通国家公务员,被认为是“政府代表”的国家领导人也遭遇减薪,且降幅更大。但劳资双方——代表国家的政府与公务员工会通过谈判谋求问题的解决,并以法律的形式规制、保障双方各自的权力和权利,这正是克服目前共同的困境,走向长久“双赢”的捷径。</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