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管网络选举活动被指限制言论自由

<p>再过几个月便是香港的区议会选举,选举管理委员会(选管会)建议修订选举活动指引,规定网上电台及电视制作与选举有关节目时,如同主流传媒电台电视,受「平等时间」原则限制。多个民间团体及民主派人士强烈反对,指为限制言论自由。</p> <div> <img src="http://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wl-06102011113615.html/m0610-sy2.jpg" alt="" align="right" /> <p> </p> <p>图片:选管会建议修订选举活动指引,规定网上电台及电视制作与选举有关节目被指为限制言论自由(香港独立媒体提供)</p></div>选 管会星期四下午在铜锣湾举行谘询会,约两个半小时的谘询会超过300人出席。发言的市民普遍关注指引修订中,建议将平等原则(也就是所有候选人必需要有相 同发表政见的机会及时间)除适用于电视和电台所制作的与选举有关的节目外,延伸至互联网上播放的节目,包括网络电台及电视台。此建议引起许多泛民主派人士 及团体的不满。<br /><br />代表社会民主连线的立法会议员梁国雄发言表示,互联网世界不同,选管会打算规管网台的想法错误(梁国雄认为互联网属于所有网民,不应由港府来规管)。立法会议员刘慧卿表示:&#8220;选管会如此规定,会成为国际的笑柄。&#8221;<br /><br />香港独立媒体成员叶荫聪表示选管会做出低水平的指引,质疑是否受到压力。还有自称冯骅的中学同学发言说,互联网无限大,无法执法。他又说冯接受普通法训练,不应以大陆法执行宁枉勿纵的原则。<br /><br />民间团体「人民力量」的「星屑医生」欧阳英杰也表示,把制度引伸到互联网世界,犹如「小学风纪走入大学,惹人耻笑」。<br /><br />市民梁先生表示:&#8220;选管会是掩耳盗铃,损害真正公平。&#8221;<br /><br />一群关注网络自由的香港市民成立网络自由关注组Internet Freedom Concern Group,呼吁大家踊跃网上联署,捍卫网络言论自由,保障市民及民间团体发声权益。<br />&nbsp;<br />关 注组成员,网络电台青台台长林子健告诉本台记者:&#8220;其实我们感觉到,越来越有不同的条例,不同的推广,把网络的二十三条放在我们的头上,我们刚刚尝到「选 管指引」就像我们把一些政府的歌曲改过,他已经把它变成一个版权问题,其实版权的问题跟「选管指引」是同一个方向去管制我们的言论自由。&#8221;<br /><br />社区发展动力培育团体也发声明表示网上媒体如恒河沙数,选管会对互联网存认知落差;网上媒体没有像传统电子传媒一样使用公共资源,作出规管实属荒谬;如何界定政治宣传及网上媒体,政府只字不提。<br /><br />香 港城市大学政治学系讲座教授郑宇硕向本台表示:&#8220;其实不用做任何改动,按目前的办法就可以了,我们也有现行的刑法去规管,这些不能去破坏原则的,不能抹黑 人家,不能去诽谤人家,这一类的刑事上的责任,任何人包括网络电台都要承担责任,但是不用一个大规模的电台、电视台。反对派的候选人说十分钟,你也让建制 派的候选人说十分钟,这是一种所谓公平均衡的报道,事实上是很难操作的,操作上是不可能的了。&#8221;<br /><br />选管会主席冯骅承认条文有不清晰之处,但强调选管会跟市民一样,尊重及珍惜言论自由,在本月22日谘询期后,会慎重研究及考虑修订指引相关部分,以释除市民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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