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strong>前言:<br /><br /></strong>1981年,我在广州黄花岗七十二烈士陵园看见许多“中国国民党旅美支部”捐献的碑刻,还有自由雕像(Statue of Liberty,翻译成“自由女神”是完全错误的)等等装饰,说明美国对1911年春天的黄花岗起义的影响之大。几个月以后的秋天,辛亥革命成功地推翻了满清,并且照搬美国的共和制度于中国。为什么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到了中国就变成了一权独大的总统制?因为中国有两千多年皇帝制度的传统。</div> <p><br /><strong>一、“兴兵争总统”的弊病</strong></p> <p>由于中国的秦朝到清朝两千多年的大一统的“皇帝”制度作祟,“皇帝轮流坐,明年到我家”的家天下思想根深蒂固,为了个人私利,不惜毁灭社会。</p> <p>现在,中国大陆的总统制(“总书记”、“主席”)导致寡头甚至独裁,中国台湾的总统制(“总裁”、“总统”、“主席”)导致族群撕裂——就是因为华人社会的“家天下思想”太重,在所谓的“共和国”、“民国”之下却满脑子想当皇帝的欲望,等而下之者,人人不服从人人,社会秩序只能依靠枪杆子来维持。</p> <p><br /><strong>二、总统制何以在中国大行其道</strong></p> <p>总统制既然不适合中国国情,但它何以在中国大行其道?</p> <p>这是因为,总统制满足了中国人的“皇帝情结”。虽然皇帝都是通过暴力起家的,但是皇帝制度背后的那个传统的君主制度,却是尧舜禹汤文武周公的一贯之道。中国具有人治的传统、百姓怀抱清官的盼望,和西方的宗教情怀和法治传统不同,这集中体现在一个“替天行道的君王”身上,很容易产生个人崇拜,如果没有一个虚拟的君王,人们就会抓住一个实际的首领,把他打扮成英明领袖。辛亥革命中黎元洪之所以能够登上权位,就是一个生动的例子。幸亏武昌首义的黎元洪还好是被动上台,但后来的主动夺权的孙中山、袁世凯、蒋介石、毛泽东、邓小平就没有黎元洪这样好了,他们毫不客气地抢班夺权,让中国大乱了一百年,至今犹烈。</p> <p><br /><strong>三、总统制不如君主制</strong></p> <p>总统制不如君主制稳定,因为总统几年就要换一次,不像君主几十年甚至几百年才换一次,其他时间,君主的轮替只在其家族内部进行,不会引起社会的动荡与撕裂。</p> <p>当然,在现代条件下,传统的君主制肯定是不行的了,不论开明君主制如何可以创造唐宋那样的文明,都是无法适应现代最社会的,唯一可以适应现代社会的是立宪君主制。君主主要作为一个国家元首存在,不履行行政职能。</p> <p>在君主立宪制之下,国家的“老大”(国家元首)不再竞选,只有“老二”(行政长官)需要竞选。</p> <p>这样,国家元首无需竞争,就可以充分发展道德修养。肮脏的事情让政府官员去做,做得不好由国家元首出面予以解决,例如“解散内阁”甚至“解散国会”。</p> <p><br /><strong>四、宰相制度接近君主立宪</strong></p> <p>中国传统上虽然没有现代的君主立宪制度,却有君权和相权互相制约的宰相制度。从商朝的“伊尹”、“三公”到唐宋的宰相,对于稳定中国政治、制约君主专政,都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其中的周公、萧何、诸葛亮、王安石,都是不可或缺的历史人物。</p> <p>君主制度可以满足中国人的个人崇拜心理,宰相制度可以发挥责任政府的功效,君主立宪可以帮助完善现代社会的管理。立宪的君主可以发挥类似最高法院大法官的裁判作用,但又比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更能满足中国人的个人崇拜的需要。</p> <p><br /><strong>五、如何实现中国的君主立宪制度</strong></p> <p>许多人和我说:你的设想很好,但是在现在的中国难以实行。因为中国的君主制度已经断绝了,无从为立宪制度的有机成分了。</p> <p>我觉得,这种“百年共和”所造成断裂,其实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因为这可以使立宪君主远离皇帝制度的有害影响。</p> <p>此外,这还给了中国人另外一个选项,那就是拒绝让双手沾满了人民鲜血的皇帝家族,来扮演君主立宪的核心角色。</p> <p>中国人如何可以既要君主制又不要皇帝的后裔呢?</p> <p>历史给了我们一个机会,一个和各个暴力起家的皇帝家族完全不同的“中国最古老的贵族世家”:那就是孔子后裔,衍圣公家族。</p> <p>在司马迁的《史记》之中,已经把孔子列入“世家”了,两千多年来未曾中断,其地位其实高于任何“皇族”。而那些打打杀杀的皇族,过不了多久就会被人踩在脚底下,巴不得“来世莫生帝王家”了。这是因为,依靠暴力夺取政权的帝王家族,由于缺乏宪政保障,命运其实最为悲惨,到头来无不作为满门抄斩的对象,留待诛戮。</p> <p><br /><strong>六、中国立宪君主的称号</strong></p> <p>中国的立宪君主一定不能称为“皇帝”,因为皇帝不是一个好东西,带有太多的历史垃圾。</p> <p>中国的立宪君主也不必称为“国王”,因为国王只是一个中小国家的首脑,无法代表庞大的中国。</p> <p>但不论中国的立宪君主具有怎样的称号,只要是“世袭罔替”的,就可以避免定期的元首选举,就可以避免国家因为党派政治争夺元首位置而陷入百年来的分裂。</p> <p>同时,由于这样的立宪君主是虚拟的权力,又可以防止出现二十世纪中国“行政长官变为独裁暴君”的政治悲剧。</p> <p><br /><strong>七、君主立宪制不具宗教性质</strong></p> <p>中国的君主立宪制不可像日本所谓的天皇制那样具有宗教性质。</p> <p>中国的君主立宪制是世俗政治的,不是神权政治的;中国的立宪君主是道德楷模,不是精神源泉。这样的制度可以保障中庸之道,不会走向极端主义。</p> <p><br /><strong>后记:</strong></p> <p>我的君主立宪思想,不是来自于日本或是清末民主的中国在日流亡者。而是来自于西班牙佛朗哥(西班牙语:Francisco Franco,1892-1975年)所推行的“复辟”制度。 </p> <p>1947年,他自任摄政王(但西班牙国王之位却悬空)。1975年他逝世后,胡安·卡洛斯一世登上王位,实行民主改革,西班牙独裁统治结束。</p> <p>西班牙人在其王政中断以后可以重行建立,中国人有这个“推陈出新”的能力吗?</p> <p><br /><em>(2011年8月6日在纽约“中国民主转型与制度设计研讨会”上的第一次发言,成文时有所补充。)<br /></em></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