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在龚祥瑞的一生中,最让人诟病的是他对于恩师钱端升和同事王铁崖、楼邦彦等人的揭发批判和出卖牺牲。自以为聪明老实“打不倒”的龚祥瑞,在《盲人奥利翁》一书中没有表现出一丝一毫的愧疚之心,反而通过极其顽固也极其阴暗的影射攻击,精心编造了一套阿Q式的自相矛盾、自欺欺人的免责逻辑。</p> <p> </p> <p>一、自鸣得意的“打不倒”</p> <p> </p> <p>细读全书,《盲人奥利翁》中最令笔者触目惊心的是这样一段文字介绍:1954年,北京大学成立新法律系,前北大法律系教授龚祥瑞被重新分配到第一线的教学岗位,成为该系国家法教研室的一员。从北京政法学院毕业的肖文汉被分配到该教研室的第一天,中共老干部、教研室主任袁栋,向他郑重介绍了龚祥瑞:“这位先生是打不倒的,你应该向他学习。”</p> <p>接着这句话,龚祥瑞自鸣得意地解释说:“正是这样,这位老干部很有眼力,可惜那个年轻人没有从我那里学到自知之明,终于以不白之冤终身。其实,那时党的团结、教育、改造的政策,对旧知识分子来说是正确的,……我认为讲明这一点是有必要的,这样可以使人们有信心,不致彷徨顾虑,只要谁肯真正为人民效力,在人民还有困难的时期内确实帮了忙,做了好事,并且一贯地做下去,并不半途而废,人民和人民的政府是没有理由不要他的,是没有理由不给他以生活的机会和效力的机会的。”</p> <p>这里的“人民和人民的政府”,等同于龚祥瑞所说的“把它和‘国家、社会、政府’打成一片‘二而合一’”的中国共产党,尤其是党的最高领导人毛泽东。作为补充,龚祥瑞接下来还有另外一段话:“天下大势已定,个人是无能为力的,大家只能跟着走,以苏联专家为师,用不着牵着你的鼻子,只要一声令下或者号令尚未发出,预感就会使你顺着响应了。”</p> <p>但是,1949年之前的龚祥瑞却并不是这么认为的。作为费边社会主义理论家拉斯基的一名学生,龚祥瑞介绍说:“拉斯基不仅否认国家的阶级性,而且更进一步否认国家的强制性和国家主权——国家至高无上性,所有这些观点,在当时,在法西斯主义和斯大林主义漫天飞的时代,被像我这样的青年人所接受,被拉斯基所征服,我认为是比较荣幸的,……我在30年代接受的不是斯大林主义,更不是法西斯主义,而是被马克思主义者称之为‘第三条道路’的那种思想,这实在是时代的特征使然。”</p> <p>1939年夏天,28岁的龚祥瑞从英、法两国留学归来,任教于西南联合大学。钱端升以龚祥瑞、陈体强等年轻教员为班底,发起组织西南联大行政研究室。龚祥瑞在当时写作的《谈实际政治》一文中,提出政治的三条轨道:(1)治权的划分;(2)党派的划分;(3)官吏的划分。用他的话说,“这三种划分或三条轨道,我以为都是公法观念的一种表现,而公法观念的确立,实有待于绝对权力观念的取消而代之以政治科学的探索。”但是,龚祥瑞在晚年的自叙传中,却自相矛盾地补充了这样一段话:“你看30年代,日本人打进来,中国只剩下半壁河山,经过全民抗战,还是取得了最后胜利。个人是过眼烟云,民族则巍然屹立。……我从来没有放弃过每个中国人都有的这种自信心。”</p> <p>所谓“巍然屹立”的“民族”,以及“国家至高无上”的“中国”,正是龚祥瑞从事的公法学和政治科学,依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普世公理所要否认取消的“绝对权力观念”。真正拥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自信心”的中国人,是从来不会把自己当作“过眼烟云”的。即使不具备真正意义上的“自信心”的龚祥瑞,也从来没有甘心情愿地把自己当作“过眼烟云”,反而高举着爱国爱党爱毛泽东的挡箭牌和护身符,一再把自己的恩师同事当作“过眼烟云”揭发批判和出卖牺牲,目的仅仅是为了自己一个人保全性命“打不倒”。用他自己的话说:“我能闯过反右派斗争和文化大革命这两大关,是靠我对毛泽东的信仰。”</p> <p>龚祥瑞在内心深处,对于哈耶克所说的强制消灭私有制的计划经济,必然导致强制性的个人崇拜与普遍奴役,是完全明白的。用他的话说:“搞一阵风的运动真需要一个领袖出来号召,更需要一批随从令人群屈从,他必须掌握人群赖以生存的衣食住行的生活资料,因而这种社会必须剥夺所有人的生产资料,把它集中在可靠的人或集团的手里。因此它常常需要换马,需要新口号,社会就永远难以长治久安。”</p> <p>在“我对毛泽东思想的初步认识”的小标题下,龚祥瑞写道:“本人正是在1911年清王朝灭亡后外国浪潮通过贸易、教育和西方教会、医院、学校等渠道而席卷中国,特别是渗透五口通商之一的宁波的背景下成长起来的,一定会接受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思想中无比博大精深的影响,同时本书也不可避免地带有西方文化影响的烙印。”</p> <p>接下来,龚祥瑞一方面表示说:“我不能不承认毛泽东思想在总体上的正确性,直到1956年在我所知的政治界以及在治国艺术的精巧方面,几乎无人能出其右者。……(毛泽东)使反帝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逐步走向胜利,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在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方面也开辟了一个良好的开端。”</p> <p>与此同时,基于“更高层次的认识”——也就是英国大法官丹宁的反对“非此即彼”、主张“亦此亦彼”的思维方式,以及“真理”从来不是纯而又纯的而是“杂色的观点”——龚祥瑞又指出了毛泽东思想的局限性:“毛泽东思想囿于列宁主义与斯大林主义而成为‘一家’或‘一党’之言,并且是越走越远,自1957年起走向其自己的反面,每每冒进失误,不仅与他的同僚(刘少奇、邓小平、彭德怀……)发生冲突,而且给中国人民特别是其中的知识分子带来一个极左思想,直到文化大革命,‘四人帮’篡权。”</p> <p>自相矛盾的是,“闯过反右派斗争和文化大革命这两大关”的龚祥瑞,在“永远难以长治久安”的个人崇拜与普遍奴役的大格局、大背景之下,明确选择了站在他所从事的公法学和政治科学所要否认取消的绝对权力一边。他所信仰的恰恰是被他自己认定为“每每冒进失误”的1957年之后的毛泽东思想。</p> <p>被龚祥瑞称为“知心好友”的著名语言学家和翻译家、北大中文系教授高名凯,也是他在巴黎大学留学时认识的。为了证明自己阿Q式的自鸣得意的“打不倒”,心理阴暗的龚祥瑞连这位“知心好友”也不肯放过。于是,书中便出现了以胡风事件中的高名凯为反面教材的一段话:“名凯多少与文化人有牵连,他在系里说是‘谈胡色变,人人自危’。我想,这是知识分子不懂共产党的政策或害怕共产党政策多变造成的。我越想越觉得毛泽东治国的策略不是任何其他国家和政党能望其项背的。正像他自己或别人形容他的那样,他的指示既有虎性又有猴性,只有同具这两种性格的人——即‘亦此亦彼’——才能顶住它的‘非此即彼’的压力。”</p> <p> </p> <p>二、从揭发批判到影射攻击</p> <p> </p> <p>1957年8月11日,《人民日报》刊登龚祥瑞的署名文章《钱端升小集团的阴谋和“大法学院”方案》,其中揭发批判说:“既有王铁崖、楼邦彦这样大胆凶恶的右派急先锋,必有钱端升那样大胆凶恶的反党阴谋家。九三学社的一个同志说得好:楼邦彦和王铁崖正像右派大殿前的哼、哈二将,——以之形容这两个‘名流学者’对党的进攻,‘既大胆又凶恶’,这是最恰当不过的了。”</p> <p>到了晚年的自叙传中,龚祥瑞唯一愿意承认的道德污点,是对于英国恩师拉基斯的虚假批判——“50年代我曾执笔写过批判拉斯基改良主义国家学说的文章。……我以‘马克思主义者’的假面具出现,评论他非马克思主义或伪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此事无疑成了我学术生涯中一个洗不掉的污点。”——对于本国的恩师同事钱端升、王铁崖、楼邦彦等人,他却不肯表现出一丝一毫的愧疚之心;反而通过极其顽固也极其阴暗的影射攻击,精心编造了一套阿Q式的自相矛盾、自欺欺人的免责逻辑。“既大胆又凶恶”,一直是他强加在钱端升、王铁崖、楼邦彦等人身上的人格标签和道德污点。</p> <p>1935年8月,龚祥瑞通过清华大学庚子赔款第三批公派留学生的选拔考试,按照规定需要在国内先实习半年时间,实习导师是刚刚离开清华到南京中央大学政治系担任主任的钱端升。龚祥瑞跟随钱端升在南京实习期间,拜访了时任国民党政府行政院政务处长的前清华教授蒋廷黻。蒋廷黻给予他的指导性意见是:“中国这样的一个国家去学英国的先进知识,一点用处没有。不如到印度去学点英国人统治印度的方法!”</p> <p>借着蒋廷黻的这句话,龚祥瑞以划清政治界线的爱国姿态,影射攻击在《民主乎?独裁乎?》一文中与翁文灏、蒋廷黻等人一起支持蒋介石独裁政策的钱端升:“这是蒋先生的见解,真使我无法理解他的深意,这岂不是说‘英国统治殖民地的经验’对中国更合适,更接近现实。由此可以看出他之所以对中国实行的蒋介石独裁所抱的根本见解了,由此也可以看出他所以要弃学从政的思想基础了。我不会就这个问题去请教写过‘民主乎?独裁乎?’那篇文章的指导老师的。总之,我的实习工作是毫无成绩的,……”</p> <p>事实上,当年的龚祥瑞并没有基于自己旗帜鲜明的爱国立场与蒋廷黻断绝关系,反而于1943年接受蒋廷黻的邀约和推荐,“弃学从政”担任了青年干部学校教务长蒋经国的副教务长。但是,在与恩师钱端升划清政治界线并且加以影射攻击方面,他却表现得异常果断。</p> <p>在“我所知道的伦敦经济政治学院(LSE)”的小标题下,龚祥瑞借助于揭发批判自己的英国恩师拉斯基,再一次影射攻击说:“有些大知识分子1957年被戴上‘右派分子’的帽子,我认为这些个别的人是和拉斯基30年代思想混乱的政论著作直接有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思想改造运动中,这些人的表现,受拉斯基的影响,尤为明显。”</p> <p>这里以“思想混乱”的罪名影射攻击的“大知识分子”,是1957年被戴上“右派分子”帽子的钱端升、罗隆基、费孝通、储安平、王造时、王铁崖、楼邦彦等人。尽管如此,在叙述1938年春天钱端升到英国从事抗战外交期间的一段往事——每到周末便要邀请自己以及楼邦彦、王铁崖、周如松到唐人街吃饭,回国之后又从西南联大给自己和楼邦彦寄来副教授聘书——时;严重违背最低限度的人道和师道的龚祥瑞,也不得不以阿Q式的自相矛盾、自欺欺人的态度表白说:“钱老师确实是个好人,对我们热情相待。……他很了解青年人的那种不成熟性、那种狂劲、那种傲气,反而加以赏识,这正符合老一辈人对新出道的后生的慈爱心,……当我老了时,竟多少继承了一点钱先生的人道和师道,……”</p> <p>在谈到1949年前后的政权更替时,龚祥瑞借着与当时的燕京大学国文系主任高名凯的谈话,再一次影射攻击了钱端升、王铁崖、楼邦彦等人的“既大胆又凶恶”:“当中共胜利的时候,个别有历史问题的人趋之若骛,百般吹捧——高名凯认为——必没好结果,这种人将被中共认为是‘投机分子’。……本来‘转变’没有那么容易,还是老老实实听候为是。我说,应该有‘自知之明’,例如,像我这样从南京来的人,就和他们在北平的人有所不同。楼等写过许多批评蒋政府的文章,也讨伐过孙科这样的人物。他们才算‘民主人士’,他们确实是欢欢喜喜等待解放的。”</p> <p>接下来,龚祥瑞还以自己既聪明又老实的正面形象,影射攻击了“民主人士”王铁崖、楼邦彦、储安平之间“既大胆又凶恶”的密切交往:“在北平被围时期,储安平和楼、王两位经常到我家来座谈,谈的多是如何继续他的《观察》周刊。……办报的人多系峥嵘人物,和我们教书匠在风格上毕竟有根本的区别。我是下决心来教书的,只为学生服务;主张政治学者只在学术方面作点贡献,而无力参加无序的政治。”</p> <p> </p> <p>三、聪明老实“打不倒”的免责逻辑</p> <p> </p> <p>有了上述曲曲折折、反反复复的影射攻击,龚祥瑞在标题为“反右斗争的前前后后”的正面叙述中,却极其吝啬地写下了区区2000多字的相关回忆。其中充满的更是推卸责任的自我辩护:“我对陈体强、钱端升、王铁崖、楼邦彦等同事的批判,在开始时,是‘批评与反批评’,并无‘反右派’一说。如果按后来的标准衡量,乃是资产阶级批资产阶级,按我们道德观来说,是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响应党的号召进行自我改造的自觉行为,不是像有的人所说,是‘出卖朋友’的不道德行为,至少我们之间没有这种感觉。”</p> <p>接下来,龚祥瑞另有一段免责说明:“座谈会上洋溢着‘我爱我师,我更爱真理’的追求气韵,报纸对这点也有所报导,但我不能不承认在这场斗争中我也有私心,所以当‘文革’冲击我时,我认为是顺理成章的,是符合中共需要的忠诚老实的表现,对我们个人来说,不发生谁是谁非的问题。”</p> <p>龚祥瑞一再表白的“自知之明”、“自我改造”、“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并不是依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普世公理面对所有主体个人和法人实体的;而是面对已经掌握国家政权的中国共产党及其伟大领袖毛泽东的。他所承认的“私心”,说到底就是阿Q式的自以为聪明老实的“打不倒”;也就是通过揭发批判、出卖牺牲“既大胆又凶恶”的恩师同事,来证明自己高举爱国爱党爱毛泽东的挡箭牌和护身符的“自知之明”、“自我改造”、“忠诚老实”、“言行一致”,从而保障自己不求说真话只求保性命的“打不倒”。在龚祥瑞聪明老实“打不倒”的“私心”里面,并不是像他自己所说的那样“不发生谁是谁非的问题”,而是存在着极其严重的道德是非。要不然,他就不会在整部书稿里面极其顽固、极其阴暗——或者说做贼心虚、贼喊捉贼——地一再影射攻击钱端升、王铁崖、楼邦彦、储安平等人的“既大胆又凶恶”。</p> <p>概括了说,龚祥瑞在《盲人奥里翁》中所编造的诸如此类的聪明老实“打不倒”的免责逻辑,可以用因果三段论来加以描述:</p> <p>大前提:1949年之后的中国人要想生存发展,就必须爱国爱党爱毛泽东。</p> <p>小前提:像阿Q一样既聪明又老实的龚祥瑞,从来不爱当官做主人而只是甘心情愿地爱国爱党爱毛泽东。</p> <p>结论:所以,龚祥瑞就拥有了生存发展的好机会、好命运,从而成为一名高举爱国爱党爱毛泽东的挡箭牌和护身符聪明老实“打不倒”的模范国民。</p> <p>与此相对应,龚祥瑞强加在钱端升、王铁崖、楼邦彦等人身上的,是另外一种“欲加其罪,何患无辞”的因果三段论:</p> <p>大前提:1949年之后的中国人要想生存发展,就必须爱国爱党爱毛泽东。</p> <p>小前提:钱端升等人是“既大胆又凶恶”的阴谋家、野心家,从来不像龚祥瑞一样爱国爱党爱毛泽东。</p> <p>结论:所以,钱端升等人被打成“右派分子”而失去生存发展的好机会、好命运,是他们罪有应得和咎由自取。</p> <p>像这样的因果三段论,不能说是完全没有道理。但是,1978年前后中共中央为包括钱端升、王铁崖、楼邦彦在内的绝大多数“右派分子”平反昭雪,已经足以证明阿Q式的聪明老实“打不倒”的龚祥瑞,当年对于恩师同事的揭发批判,是一种为了确保自己“打不倒”而不惜出卖牺牲别人的既不老实也不道德的错误行为。1957年参加反右斗争的龚祥瑞,已经是46岁的成年人,而且是全国最高学府的法学教授,当然应该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