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从2011年起,中国网络以及朋友聚会聊天,谈论革命的现象多了起来。出现这现象的原因,一是阿拉伯革命所带来的刺激与思考,二是中国内部越来越看不到改革的希望。</div><div> </div><div>谈论革命的现象虽然多了起来,但是对革命的理解与认识并没有形成共同的立场,不仅没有形成共识,在革命这个话题之下,彼此之间的立场和认识甚至是完全对立的。</div><div> </div><div>一种立场是以“乌有之乡”和“毛泽东旗帜”网为代表的革命立场,他们认为中国现在完全被权贵资本主义所控制,因此中国需要再来一场打倒走资派和剥削者的文化大革命,重新实现和恢复无产阶级专政。他们在政治上的代表人物是薄熙来,在薄熙来倒台之前,这些网站的极左言论畅通无阻,因此一直被怀疑最高层有人支持这样的思想。</div><div> </div><div>与这种立场相对立的另外一极,是主张以革命的手段实现中国的自由和民主,这革命的手段不排除暴力手段,他们认为在和平手段已经用尽,或者和平手段如静坐抗议、游行示威以及罢工罢课等和平手段都被剥夺的情况下,不排除使用暴力革命来实现中国的自由和民主。</div><div> </div><div>持以上两种极端立场的,在中国都是极少数人,尤其后者,是官方严厉打压和监控的。他们是官方所防范的第一目标。他们在网络上的言论不断被删除,帐号不断被查封,有的人为了宣扬自己的主张,在短短一个月内就“转世”几十次(注:转世是中国大陆的网络用语,指原有帐号被查封之后,换个新的)。不仅如此,持这样立场的人,有的人进入了监狱,有的人失踪了,有的人被监视居住,有的人只要一到政治敏感的日子就不能出门,被警察封堵在家里,有的被强迫出门“旅游”,在异地监视居住,直到敏感时期过去才放回家。</div><div> </div><div>在以上两种立场之间的,还有另外两种立场:一种是革命恐惧论。认为革命就是暴乱就是烧杀抢掠,其结果都是平民遭殃,所以他们谈论革命的目的,是坚决反对一切革命。在他们看来,尽管现状问题非常严重,但是与选择革命相比,宁可维持现状也不要革命。</div><div> </div><div>还有一种是“有限革命论”,他们认同自由与民主,也迫切希望中国早日走上民主宪政之路,但是反对暴力革命,提倡非暴力革命。认为不管当局怎样的残忍残暴,都应该坚持非暴力的革命,只有非暴力的革命,才能实现真正的自由真正的民主宪政。如果实行暴力革命,最后的结果只是掌握枪杆子的人上台之后,又是新一轮暴政的开始。当初共产党对抗国民党的时候,其口号不也是自由民主吗?革命成功之后呢?</div><div> </div><div>这两种看待革命的观点和立场,在中国目前环境下,可以说占了大多数。</div><div> </div><div>通过以上简要概括,我们看到革命这个词,在不同使用者那里,内涵有着巨大差异,甚至是完全对立的。</div><div> </div><div>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一是二十世纪所发生的苏联十月革命、毛泽东革命以及柬埔寨红色革命等都使用了革命这个概念,加上中共半个多世纪以来的洗脑式宣传,革命就被塑造为是“一个阶级推翻另外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毛泽东语),似乎革命就只有这种模式。以至于在中国语境之下,只要说到革命,大多数人头脑所浮现的革命形态就是毛式革命。忘记了这个世界上还发生过类型完全不同的英美革命以及中国本土出现过的辛亥革命。多年前,李泽厚和刘再复出版过一个对话录,叫《告别革命》,就完全混淆了这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革命,笼统的拒绝一切革命,加深了思想混乱。</div><div> </div><div>鉴于这种文化政治环境,有人主张为了跳出共产党所设定的思维模式,我们应该彻底摒弃革命这个词,应该创造出另外一个新的词汇来表达致力于推翻专制极权的行动。</div><div> </div><div>这个新的词汇是什么呢,至今还没有创造发明出来。</div><div> </div><div>我则主张,把以革命的名义所进行的反人类反文明反人性,旨在夺取政权的的暴乱暴动,与以改变制度实现民主和自由的真正革命彻底区别开来。前者是挂革命招牌的反革命,如苏联十月革命,中国的毛式革命以及柬埔寨红色革命,都属于反革命。英美革命,中国的辛亥革命以及当今发生的阿拉伯世界的革命才是真正的革命。</div><div> </div><div>我在本文中所使用的革命这个概念,指的就是这种真正的革命。</div><div> </div><div>正因为真正的革命是追求自由民主的革命,是为了建立民主制度保障公平正义的革命。这种革命的目的本身,决定了革命运动必然会尽最大可能的使用和平与理性的手段。如果遇到卡扎菲这样毫无人性的反人类的暴君,他凭借所掌握的国家机器,疯狂镇压和屠杀和平抗争的人民,该怎么办呢?我想,利比亚人民的实践已经回到了这个问题。</div><div> </div><div>随着谈论革命的现象增多,紧接着最常被提出的问题是:革命何时到来?</div><div> </div><div>任何重大历史事件的发生,都是必然与偶然相结合的结果。我们相信中国革命必然会发生,但是具体说革命在哪一年哪一天发生,这是算命先生的事情,从思想和学术来说是毫无意义的问题。</div><div> </div><div>我们与其追问革命何时到来,不如把精力放在为革命到来的准备工作上。为革命到来所做的准备工作越是细致充分,革命到来的脚步就越是快,革命爆发之后的动荡期也就越是短暂。</div><div> </div><div>为革命到来所必需做的准备工作有哪些呢?</div><div> </div><div>以下几点,我认为是革命到来之前所必需要做的准备工作:</div><div> </div><div>1, 需要一部宪法草案,供广泛的讨论。如果在革命到来之前,已经产生了一部经过广泛深入讨论的宪法草案,革命后的宪政制度该如何建立,已经深入了人心,这将带来两大益处:一,大家都知道了革命目标所设定的宪政制度以及政府架构的安排,谁要是想篡改革命目标为个人野心服务,就很容易被识破;二,正由于事先有了成熟的宪政安排,革命之后新制度新政府就能迅速建立起来,可以大大缩短权力真空的动荡期,从而大大节省了革命的成本。目前的中国,既有中外的历史经验可以借鉴,又加上民主已经深入人心,拿出这样一部宪法草案来,真可谓天时地利人和,正逢其时。而且中国已经出现了一批非常优秀的宪政思想家和学者如萧瀚、贺卫方等等。</div><div> </div><div>2, 革命之后,对极权体制所犯下的历史和现行的罪行该如何清算?清算的标准、准则、依据是什么?这些都需要在革命之前就拿出方案来。中共统治中国62年,在这62年里因饥饿和政治迫害而非正常死亡人数高达7、8千万人,如果事先不拿出一个清算极权罪恶的方案,革命后的动荡期很可能出现私法报复或者公报私仇,从而滋生出新的罪恶。</div><div> </div><div>因此,事先越是充分讨论对极权罪行该如何清算的问题,越是有利于全社会迅速走上文明轨道,越是有利于实现公平正义。举例来说,该如何清算六四屠杀罪行?是不是只清算下令开枪的邓小平?执行开枪命令的军人要不要清算?如果也要清算,理据是什么,清算到哪一级,是不是连士兵也要清算?如何都要清算的话,量刑的标准是什么?这些都是问题。</div><div> </div><div>有人以德国法官审判前东德士兵开枪屠杀翻越柏林墙平民时所提出的“你有把枪口提高一公分的主权”为例,主张对六四开枪杀人的士兵全部要审判。这名法官审判前东德士兵时,是这么说的:“作为军人服从命令是你的天职,但是你拥有把枪口抬高一公分的主权。”</div><div> </div><div>法官正是根据士兵所拥有的这一公分主权,将这名屠杀平民的士兵定罪。我是赞同这法官的判词的。军人与持枪的匪徒的根本区别在于军人是为国家服务的,军人所服从的最高命令是宪法。对于明显违背宪法的开枪命令,如果你不使用把枪口抬高一公分的主权,你就必须被定罪。因为你违背了军人保家卫国保护本国人民的天职。</div><div> </div><div>对六四大屠杀,清算到士兵这一级,是对全民最好的启蒙教育,是让军队只为国家服务,不为任何政党和个人服务的观念深入人心。彻底杜绝任何人想用军队干政的野心和梦想。个人主权概念也为我们清算其他历次运动中个人罪行建立了准则,凡是手上染有人民鲜血,犯下了命案罪行的个人必须清算。杀人罪行必须清算,具体到每个案件以及对犯罪者如何处罚,处罚的准则是什么?这些都需要事先充分讨论的。</div><div> </div><div>3, 随着对极权罪行的清算,对受害者的赔偿也自然成为一个需要事先讨论的问题。</div><div> </div><div>近年来,一些曾经被打成右派的受害者发起了向政府索赔的诉求,这种诉求是完全正当的。不仅右派要赔偿,1949年之后,所有遭受政治迫害的受难者都有要求赔偿的权利。总体来说,对受害者的赔偿有两大部分,一部分是因遭受政治迫害的赔偿,一部分是被非法剥夺的财产归还与赔偿。这一问题特别复杂棘手。这个问题不解决,中国即使实现了民主,也难以完成公平正义的私有化。比方土地问题,近年来不少学者专家主张土地私有化,认为只有土地私有化农民的利益才能获得保障。问题在于如何私有化呢?以包产到户所划分土地为标准吗?如果以此为标准那么对土改中土地被抢夺掉的地主富农以及曾经拥有城市土地的市民来说就非常不公平的。</div><div> </div><div>4, 正因为中国土地私有化涉及到历史遗留等复杂的归属问题,我建议以地权私有化来取代土地私有化,地权私有化与土地私有化,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土地私有化着眼点在这块土地归属谁,而地权私有化着重点在权益。比方这块土地49年之前为某个地主所有,以后被没收了分给了农民,农民又被没收了变成了人民公社集体所有,人民公社解散之后又包产到户分田到户,到了某个农民手里。很可能这块地又被征地变成了商品房了。象这样的土地如何私有化呢?我的办法是:拥有土地的人每年交付地税给地权所有者。地税由国家统一征收,无主土地的地税收益全部划归国土基金会,用于建造廉租房。</div><div> </div><div>5, 国有资产的处置问题。目前有两种意见,一种主张把国有资产全部划归给社保基金,将国营企业的收入用于全民福利,还有一种意见主张将国有资产全部分掉。我是折中的办法,将所有国有资产打包后的总股份划分20%给社保基金,其余80%平均分配给全体国民,以国民成为国有资产股东的方式实现私有化。国有资产总量分摊到每人头上,每人可以分到10万元人民币,扣除20%给社保基金,社保基金就拥有了将近3万亿人民币的资产,养老金和失业救济金不足问题一举获得解决。国民分到手的8万元价值的国有资产份额,可以用来购买自己认可的企业股票,可以交给专业的投资基金会去投资,可以存入退休基金会,当然也可以抛售变现。</div><div> </div><div>6, 如何追缴贪污以及行贿受贿所得。极权体制下贪污现象之严重,怎么估计都不过分。革命成功之后,如何以低成本高效率的方式追回被贪污以及行贿受贿所导致的国民财富损失,也是一个需要在革命到来之前就应该想好处理方案的问题。一种意见认为对这些贪官污吏应该严加处罚,决不赦免,通过群众运动的检举揭发把贪官污吏的所贪污的国民财富全部挖掘出来。我觉得应该采取宽恕和严惩相结合的办法,革命胜利之后,民主政府可以颁布半年宽限期,只要在这半年之内把贪污受贿所得以及通过行贿抢夺的国民财富全部交出来,就可以获得赦免。考虑到有些人已经挥霍了不少不义之财,民主政府甚至可以更加宽松一些,只要交出非法获得的80%就免罪。但上限不能超过500万。过了半年期限,一旦被查获就要严惩不贷。废除死刑,以10万元一年作为量刑标准,贪污了多少就判决多少年,不管原先担任过多大的官,一视同仁。被抓获之后,交出了赃款的,就减免九成徒刑。比方贪污了100万,按10万一年,本来需要坐牢十年,如果100万赃款全部交出来了,那么只需要服刑一年。另外,检举他人贪污受贿行贿的,可以获得10%的奖励,贪污犯检举他人的,依照所检举的成果,以一百万减刑一年为标准给予减刑。采取这种政策的目的就是尽快的挽回国民损失,而不是以报复为主。同样的,通过行贿所获取的非法利益,如以低于当时市场价格获取的土地和企业,只要补交非法所得,就给予赦免。</div><div> </div><div> </div><div>7, 全民医保。民主政府建立之后,公款吃喝公车消费公款出国等现象不复存在,仅此就可以节省一万多亿的行政开支,加上现有由纳税人供养的党团机构不再存在,现有的政府部门至少砍掉了一半,公务员人数将减去三分之二,再加上县以下高度自治,行政结构彻底消肿。这些措施所节省下来的开支,用于全民医保绰绰有余。摊到每个人头上,每年每人至少可以获得上千元的医疗经费。如何支配这些医疗经费?事实证明,由国家包办医院和医疗体系的方式决不可取。医院将彻底开放给全民兴办,凡是投资兴办医院的,免除一切税费。国家给每个公民发放医疗保险卷,公民持医疗保险卷自行选择保险公司,凭投保得的医保卡到医院看病,由医院和保险公司结帐,自己不需要花费一分钱。每年一万多亿的医疗保险费用,这块巨大蛋糕势必引发保险公司相互激烈竞争,竞争的结果必然是互相比赛谁提供的服务更好。国家提供的是基础医疗保险,想获得更好医疗待遇的(如想看病不排队,住单人病房等),可以根据自己的收入再另行购买高端服务的医保。</div><div> </div><div>8, 关于教育。民主政府建立之后,为尽可能实现起点公平,义务教育经费将主要由中央政府承担。公共教育投入从目前不到GDP4%提升到10%以上(撤销了教育部以及从上到下的教育局,就可省下大笔行政开支用于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年限将从目前的9年制延伸到幼儿园到高中15年制。考虑到中国处于急剧城市化过程中,为了消除农村留守儿童现象,义务教育经费将采取跟着每个孩子人头走的办法,孩子到哪里就读,义务教育经费就划拨到哪里。这样进城读书的儿童,不仅不会成为城市负担,反而成为争相抢夺的对象。公校私校同时并举。只收取义务教育经费、不额外收费的私校,一律免除税费。高等教育在按市场化价格收费同时,国家以助学金和低息贷款等形式资助贫困家庭和低收入家庭。民主制度建立后的大学,将是自由独立的大学,大学不再为任何政党任何意识形态服务,教授委员会将担负起引导大学走向和管理的职能。</div><div> </div><div> </div><div>9, 关于住房。房价高居不下的根本原因是政府垄断土地和地方财政收入主要依赖卖地。民主政府将根治这一现象,卖地所得全部归全国土地基金会。土地基金会用卖地所得兴建廉租房,这样,一个地方卖出了多少商品房土地,这地方也就相应获得了建造廉租房的资金,商品房和廉租房同步发展。因建造廉租房的资金来自于卖地所得,廉租房就可以只收取管理和折旧费用的低廉价格租给无房户。商品房和廉租房同步发展的模式,将是最有效抑制房价的手段。地方政府的财政与卖地彻底切割之后,为了解决地方财政收入,目前的税制将大幅变革。流转税是目前税收体系的主要税种,所谓流转税,就是在生产和销售过程的每一个环节都被抽税。这种抽税模式不仅是滋生贪腐的土壤,也严重阻碍了生产和经济的发展。民主制度将取消流转税,民主政府的税收将主要来自所得税和消费税。税种变得简单之后,既大大减少了税收成本,也大大减少了税收人员。地方财政收入将主要来自消费税。地方财政收入来自消费税,将促使地方为了自身利益,建设和维护好本地环境,以吸引人口来居住和消费,这种税收制度不仅促使地方政府变成环保积极、重视治安的政府,也将大大有利于中国农村人口转化为城市人口。中央财政收入主要来自于所得税,这有利于中央统筹社保、医保、义务教育,以维护基本公平。</div><div> </div><div>10, 关于经济民生。国有企业国有银行全部以股份化的形式分给了全民,土地划归土地基金会,民主政府手中将不再拥有经济资源,民主政府不参与经济活动。民主政府将只是市场经济的监管者,担负起维护市场公平交易的职能。中国是13亿人口的大国,中国走高污染高消耗的经济发展道路,不仅是中国人自身的灾难,也是全球的灾难。因此,民主政府将采取鼓励绿色经济打压污染企业的经济政策。为了发挥人口众多的优势,民主政府将推行大幅提高最低工资待遇的政策,以激励中国凭借人口优势来刺激和培育手工劳动。为了13亿人口的安居乐业,民主政府将在环保前提之下,积极推行扩大就业的经济政策。在民主制度之下,中国公民将获得前所未有的创业自由与便利。</div><div> </div><div> </div><div>以上10项,我认为是民主革命到来之前,必须要在观念上、思想上以及舆论上事先做好充分讨论充分准备的基本任务。当这些基本任务该怎么做的思路很清晰并获得了广泛的认同,民主革命也就势必随之而来了。</div><div> </div><div>所以,与其问革命何时到来,不如问:我们为革命到来的准备工作做的怎样了?</div><div> </div><div>初稿完成于2012-3-28凌晨</div><div></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