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根据报道,美国国会众议院即将就1882年的排华法案向华裔美国人道歉一案做表决,通过的可能性非常大。</p><div><br />这不是一件特别值得高兴的事,因为美国国会早就该这么做了。如果没有民间草根有组织的长期持续的压力,很难想象一百多年前一个不公正的移民法案会列入美国高层政治精英的议事日程。</div><div> </div><div><br />何况这些人还可以说: 那个法案是不公正,但它至多是不允许某个国家的人来美国工作,定居,把家人接来团聚和成为公民。你不喜欢这个法案,你可以不来,来了以后也可以走,为什么非要留在这里?主人不喜欢某一类人来做客,你可以说他不近人情,但你能去告他吗?</div><div> </div><div><br />用今天的主权高于人权的说法,这些人还可以这样振振有词地辩解: 你说当时这个法案不人道,我也承认,但说到底,让哪些国家的人来和不让哪些国家的人来,来了以后怎么样,能不能归化成为公民,这些完全是一个国家的主权么。这个天经地 义的主权难道是他人可以说了算的吗?一个国家外国人能不能来和来了以后怎么办这样的大事,难道这个国家的立法机构无权决定吗?你说我对你不人道,那是在我的国家啊,你回自己的国家不就可以过人道的日子了吗?如果你在自己的国家享受不到人权,跑到我这里来要,要不到就和我闹?你要你的人权,我就不能要我的主权了吗?你这不是用人权来压我放弃主权吗?<br /></div><div> </div><div>这些道理之所以站不住脚,是因为美国的立国过程和原则和绝大多数国家不一样,它自己是一个移民国家,应该伸开双臂欢迎世界各地因为种种原因背井离乡的人,不能为了任何种族、文化或宗教的原因而将他们拒之门外。这些人之所以来美国,就是因为他们要在这里得到他们在自己国家被剥夺的权利。尽管实现这个原则要经过复杂的移民程序和数额限制,特别是到了今天,但这个原则本身还是受到公认的。在法律上将某个族群排斥在外,尤其是在一百多年前大量吸收各国移民的情况下,这个种族主义的政策公然把中国人打入另册,这在当时是不公正的,在今天美国的意识形态话语中也是不能用主权来辩护的。<br /></div><div> </div><div>不但不能辩护,还要为此道歉。所幸的是,要美国政府对国内老百姓说声道歉还不是太难。 <br /></div><div> </div><div>美国政府与此类似的道歉是对日裔美国人,他们的先人在二战期间曾被限制居住在集中营。尽管那个集中营的目的仅仅是不让他们自由活动,但美国政府后来还是道歉了。换个国家,在战争期间对敌国血统的公民和移民在人身自由上做些限制,既没打又没挨饿,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何况夏威夷确有日裔美国人给日本做间谍的。</div><div><br /> </div><div>相比之下,要某些国家政府对自己的老百姓而非外国移民犯下的罪恶说声对不起,却比登天还难。以下是去年就此事在《纵览中国》上发表的文章:</div><div> </div><div align="center"><br /><em><strong>希望董洁林教授关心王明贞教授的道歉问题</strong></em></div><div align="center"><em></em> </div><div align="center"><em>程映虹<br /></em></div><div><em>中国一些重要网站这几天密集刊出了一条新闻:“即将回中国清华大学和苏州大学担任客座教授的董洁林博士,临行前放不下的一件心事,就是她参与创办并任主席的华美社Chinese American Society在推动美国国会就1882年排华法案道歉的立法进程。”</em><div> </div></div><div><em>根据报道,董教授1982年通过李政道主持的中美联合培养物理类研究生计划来到美国,从卡内基•梅隆大学获得物理学博士后“事业有成,生活无忧,在相当一段时间里自认为是社会精英。一个偶然的机会,董洁林接触到华侨移民美国历史和1882年美国排华法案,才恍悟“美国历史上发生了那么多影响华裔移民的事件,我们居然一无所知或知之甚少。我为先辈移民经历了那么多艰辛和磨难,受了那么多屈辱和迫害深感震撼。”</em><div> </div></div><p><em>像董教授这样的专业人士,长期在美国生活,无论在学术上还是经济和社会地位上都是在美国绝大多数人之上的精英,但她却念念不忘华裔先人百年前在美国蒙受的耻辱,要求美国政府道歉。这无疑说明对社会公正的追求是跨越太平洋和全人类的普世价值,越是有社会地位的人,越应该通过自己的影响为此努力。华裔今天在美国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和奋发上进,赢得了尊敬和地位。同时,华裔社区充分利用美国的法制和自由,通过社会参与不断改善仍然不公正的现实,不忘历史旧案,这又说明华裔整个族群已经成为美国社会的一个“做贡献的群体”,而不是消极地等待和接受政府的恩赐。<br /> <br />董教授对社会正义的追求,让我对她深感敬意,深信她一定会认真考虑这样一个请求:希望她了解并过问对王明贞教授冤案的道歉的问题。</em></p><p><em>王明贞教授是谁?她和董教授一样,也是杰出的知识女性,在美国留学,事业有成,1955年回到中国,就在董教授要去担任客座教授的清华大学。王教授在科学上的地位似乎更突出一些。根据《新京报》去年八月的报道,“她在布朗运动理论方面研究的论文至今仍被视为该领域的权威性文献之一,她与乌伦贝克合作的这篇论文发表在1945年《现代物理评论》上。在以后的六十余年里,这篇论文被SCI收录和引用的次数超过1500次。” 此外,王教授是二次大战时期美国麻省理工学院辐射实验室里工作的三名中国人之一,这个实验室是发明雷达的关键机构。王明贞榜上有名,她为打败法西斯作出了贡献。<br /> <br />王明贞教授也有和董教授不一样的地方。她当年回到中国是辞去了在美国的工作,全身而回,而不是“回”中国担任客座教授,可想而知她在美国也不会有房产和投资,更不会有公司和社团。当年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程度和今天是无法相比的,当年的中国更是一个封闭的国家,回去了就出不来了。董教授在美国创立了华美社,积极从事社会政治活动,而王教授回国后“不习惯各种运动”,连话都很少,“开会时除非非得发言表态才说话。”<br /> <br />当然,王教授和董教授最大的不同在于:董教授在“异国他乡”“事业有成,生活无忧”,而王教授在自己的国家却于1966年被关进了秦城监狱。“她后来跟同事郑福裕回忆说,在监狱里每天都锻炼身体,‘提醒自己不能死,一定要活下去,一定要还自己一个清白’。”她被关了2000多天,直到1973年底才出狱。<br /> <br />不过,进秦城监狱或许还是幸运的,因为在那个年代监狱毕竟还是一个有规矩的地方,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说是“被保护”了。要是把王教授交给“群众专政”或者红卫兵,她能不能熬2000多天就是个问题了。</em></p><p><em>当然,王教授的冤案后来肯定平反了,但有关方面有没有道歉呢?在我有限的知识范围内,“平反”是当代中国历史中有关国内政治的一个高频率的词汇,但“道歉”往往只出现在对外关系中。<br /> <br />平反不等于道歉,它只是实现了一半的正义。平反是说“你没有罪错”;道歉是说“你没有罪错,是我搞错了,对不起”。只有平反没有道歉等于是说“那件事你没错,但我错不错就不用提了吧。”<br /> <br />1882年美国排华法案给华人带来的是以法律形式遭受的移民,居住和就业方面的不公正,而不是政治迫害。它发生在一百多年前,延伸到20世纪40年代。王明贞教授遭受的是政治迫害,发生在半个世纪前。美国排华法案是对一个外籍族群的不公正;文革时期的政治迫害是对本民族成员的罪错。所以,对美国排华法案义愤填膺的华裔,尤其是那些文革后移民到美国来的人,对中国人在文革时期遭受的骇人听闻的政治迫害应该难以无动于衷。<br /> <br />根据报道,董教授原来不知道美国有排华法案这回事,一旦了解后才恍悟“美国历史上发生了那么多影响华裔移民的事件,我们居然一无所知或知之甚少。我为先辈移民经历了那么多艰辛和磨难,受了那么多屈辱和迫害深感震撼。” </em></p><div><em>恕我直言,这是董教授失察。美国排华事件不但是美国历史研究中一个著述甚多的领域,而且是大学和中学(至少很多中学)历史教学中的内容。不但如此,它还和二战时期对日裔美国人的不公正对待一样,成为美国对少数族裔问题的公共意识的一部分。可以说,无论从历史记载,学术研究和公共意识上,美国排华法案都是美国历史记忆的一部分,没有任何人试图去掩盖这段历史,压制对它的研究。</em><div> </div></div><p>很<em>多中国人来到美国后忙于学业和事业,无暇了解美国的历史和人文领域,一旦了解后才深受震撼,这充分说明历史记忆和人文知识对于一个族群完整的发展的重要性。<br /> <br />董教授是文革后最早来美的中国知识精英。她的学术生涯始于文革的终结,想来她当时已经成年,对文革不会没有印象。如果她对120年前美国的排华法案义愤填膺,我相信她一旦知道王教授的遭遇后决不会无动于衷。如果董教授要今天的美国政府为120年前的一个不公正的移民法案道歉,甚至为此组织了一个社团,倾注了心血和时间(尤其在“即将回中国”之际),那么对半个世纪前(那时董教授还在中国,那段时间是她的成长时期)一个和她类似的知识女性遭受的残酷政治迫害,而且这个迫害就发生在她将要被作为学术贵宾受到欢迎的清华大学,她难道不会问一声:“王明贞教授被关进监狱2000多天,那是个冤案,你们道歉了吗?” (</em><em>《纵览中国》首发)</em></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