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高国民素质”和“如何教育国民提高素质”是两个无主句,隐藏了素质由“谁”来提高这个根本问题。隐藏的主语当然只可解读为“社会”、“国家”(以及学校),因为“社会”、“国家”都是非人物名词,其所指称的对象自身并无人格,没有主动行为能力,所以,这些主语又在暗中被置换为“精英(贤达)”、“官员”、“教师”等。就这样,这两个无语句实际上就把“教育国民的责任与权力由精英、官员、教师掌握”这个主张暗藏在了里面,如果公众不予置疑,加以默认,这个主张就在事实上成了法律——不成文法。<br /><br /> 与“如何提高国民素质”不同,当我们把问题转换为“国民如何培养优良品质”时,主语就发生了改变。“国民如何培养优良品质”是把获得优良品质的责任和权利交还给国民自身。要还是不要优良品质?要何种优良品质?何时需要何种优良品质?这些属于人格独立和精神自主的范畴,在基督教里被称为“属灵”的事务,理当交由国民自主决定,旨在强调国民理当对自身品质的提高与否承担主要责任。社会、国家、教师对国民培养优良品质则承担辅助责任,并且社会、国家、教师协助国民培养优良品质的责任和带有强制色彩的教育权力应被严格限定在两个领域,一是负责成年前的教育,二是为成年人自我学习提供外部条件。<br /><br /> <br /><br /><strong>一、国民如何培养优良品质<br /></strong><br /> <br /> 在讨论国民如何培养优良品质时,需要将普通国民与国民中的精英成员区别看待。<br /><br /> 1、普通国民<br /><br /> 普通国民就是自由人,从道德角度说,“上不敢为仁义之操而下不敢为淫僻之行”,①就是所谓的“中人”。具体而言,普通国民的品质标准就是做个及格的公民。所谓及格的公民只有三个条件,一是能行使和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一个及格的国民,必须能在法律的框架内正当地行使自己的权利,主动维护自身合法利益,当遇到不公正对待时,能理性地反抗,依法寻求正义。对于己不利的规则和不公正的对待,如果能力不够,可委托代理人代为主张。不反抗,或使用非理性的方式反抗,都不及格。二是能承担责任,及格的国民不逃避责任,不期待救世主,也不期待他人把好东西自动送上来门,不把自己必须承担的责任推托给他人。三是遵守规则,及格的国民遵守正义规则,不逾越规则划定的界限,如果连正义规则划定的界限都越过,也就不配称为及格公民了。<br /><br /> 普通国民不需要什么向高处发展,不需要什么提高不提高,甚至可以终生是个文盲,也仍然是及格的国民。<br /><br /> 普通国民人生的中心是按自己喜欢的方式生活,有权力通过努力成为众望所归,也有权力离群索居而不被打扰和侵犯。“有人焉,于世无所逋负,采野稆而食之,编木堇而处之。或有愤世厌生,蹈清冷之渊以死。此固其人所得自主,非大群所当诃问也。”②自己的事情自己拿主意,自己去做,自己享受,自我承担,也就是自治,也就是《庄子》所说的:“天下之人,各为其所欲焉,以自为方。”③<br /><br /> 普通国民可以热衷于政治,也可以不关心政治。法律禁止任何人强迫他人行使或放弃政治、经济、社会各项权利。国民众多,动辄数亿,各人的价值不同,各人的生活方式不同,对各种不同的生活方式,法律给予平等保护,国民也当给予尊重。国民按自己喜欢的方式生活而遭到冒犯,有权通过法律程序对侵犯者予以惩罚,不论冒犯者是他人,还是政府。对普通国民,法律只要求合法,不强求十全十美,其本人可以自我要求十全十美,也可以不以十全十美为标准。十全十美实际上是个防守性的观念,容易让自己疲于奔命,任何人要想把什么事都做得完美无缺,必定得处处努力,似乎处处强大,实际上处处设防,处处薄弱。对于普通国民,社会一般将其定位在既有优点又有缺点,有一技之长以谋生,具有基本的竞争能力。除此而外,社会无权,国民自己也没必要给自己太多太大的压力。如果无意于担当社会国家的领导角色,无妨高喊“60分万岁!”<br /><br /> 2、精英<br /><br /> 除极少数尚未从野蛮状态进入国家文明的种族,在人类有记录以来的任何国家里,普通国民都占绝大多数,但其国家和社会却都不是纯由普通国民所组成,也极少由普通国民所主导,无一例外地有精英和精英主导。中国有一个“尚贤”的传统,④中国历史上的贤者,就是今人所说的精英。所谓精英,就是重要人物,或者说是那些能发现重要性的人物。⑤传统中的精英,通常是领袖人物,卓越人物,杰出人物。今天的精英则指向更广泛,科学家,政治家,企业家,学者,艺术家,作家,律师,医师,工程师,法官,军事家等各行各业中的杰出人才,凡是在一项或多项领域的优秀人才和领导者,以及名牌大学的学生,都被冠以精英。<br /><br /> 许多人向往成为精英。精英固然是令人尊敬和羡慕的,中国传统式的精英更加为人羡慕。中华文明给予精英以格外恩宠,他们一旦受过教育,拥有读书人的身份,便终身进入了恒温箱,在朝则为官,在野则为绅,终身高踞“黎庶”之上,制定规则且同时垄断执行和监督的权力,倍享尊荣而无太大责任,拥有生杀予夺的权力却少有限制。中国传统中的这种精英群体与教育普及后的中国是格格不入的。今天的精英在基本权利方面与普通国民平等,无权居于任何阶层之上,不再享有不受挑战的界定是非善恶的立法大权,不能自己的行为自我监督。今天的文明不承认精英比普通国民什么都优秀,认为精英同样可能具有人性恶劣的成份,“当你用脑子的力量而不是用拳头的力量抓住你能得到的东西,并不说明你的邪恶就更少些。”⑥精英一旦为非作歹,其所造成的危害远胜于普通国民。所以,公众对精英和精英阶层保持高度警惕,在法律制度上给予精英更多“关照”,以比普通国民更高更严的标准相要求。<br /><br /> 精英固然受人尊敬和令人称羡,然而,做个普通国民与成为精英之士却是各有得失。普通公民只有较低的地位,较低的收入,较少或几乎没有荣誉,但可以较少自我强制,可以享受更多的自由,可以不受干扰地按自己的意愿生活。精英拥有更高的地位,却得承受更高的要求,作更多的自我强制,有更少的隐私,遵守更高更严格的标准。今天,地位高与地位低的人,在收入和生活水准上会有所区别,社会国家鼓励那些努力最多的人,但精英与普通国民间的区别不能太大。中国的前途,是建设成一个自由平等的大同社会。<br /><br /> 主要由于教育的普及,当代社会国家已没有一个固定的精英阶层。精英阶层与普通国民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界限。精英与普通国民之间处于流动状态。精英群体的大门是敞开的,对所有国民平等开放,任何人只要具备超过普通国民的实力,并愿意接受更高规则的约束,就有机会进入精英阶层。同时,如果国民不愿意做精英,或者因竞争能力下降,或者因违反规则,或者退休,退出了精英阶层,则回到普通国民中来。除非终身维持超过普通国民的努力,否则,精英就不复为精英。精英并非封赏后就能终身受用无穷的贵族头衔。<br /><br /> 精英是在某个方面或领域比普通国民更优秀的国民。精英并非必须十全十美,也不是事事都做得最好。基本面不存在明显缺陷,在自己热爱的领域追求卓越,并作出杰出贡献,就是精英。在精通的领域里,精英必须高喊“100分万岁”,努力实现“我是最棒的!”在非全力以赴的领域,接受别人的优秀,承认不足,有时无妨来个“零分万岁!”<br /><br /> 在公共政治生活领域,精英不必人人都是公共知识分子,只需要具备普通国民所必备的道德、智力和能力。在此之上,如果精英选择介入公共政治,他们就得具备:1、鉴别规则优劣好坏的能力;2、鉴别集体目标好坏优劣,获得他人支持并带领国民实现良好目标的能力。<br /><br /> 精英之所以成为精英,首先在教育方面要付出远比普通国民大得多的努力。当代精英不仅必须具备国内竞争力,而且往往还得参与国际竞争,得付出非常的努力才能进入名牌大学,勤奋努力,拿到真才实学,然后才成为精英。但精英并非完全由名校批发,社会不会排斥那些没能进入名校和大学的人。他们同样可能成为精英。法律对所有人一视同仁,不对国民以精英非精英区别对待,法律防止名校上智与非名校下愚不移。必须谨记,精英是流动不居的,精英阶层因与非精英阶层保持对流,才能维持“流水不腐,户枢不蠹”的良好状态。那些在高风险的社会博弈中胜出的精英,往往能实现更高的目标,在行动能力上常常胜过一路顺风顺水走过来的名校毕业生,社会更重视那些在荒野的风雨如晦中仍然鸡鸣不已,经过荜路蓝缕而成功的人,“他们经历了更多的失败,可靠的判断力,强大的意志力,以及坚定的勇气,我们的学校并没有为他提供。”⑦<br /><br /> 如何培养精英?这通常是名牌大学研究的内容。各行各业不同的精英,自然得有不同的培养方法。各所不同特点和面向不同层面的大学,也会有不同的经验与选择,剑桥大学与哈佛大学同样以培养精英为目标,教学方法未必雷同。但在全球竞争的大环境下,各国各地不同的精英有可能面临大体相同的问题。这些问题可总结为两面,一面是基本面上的通识教育,这里的基本面远高于普通国民的基本面,另一面是专业领域学术高度分工。在此,提供两个不同的精英通识教育基本标准,以供参考。一个是台湾的:⑧<br /><br /> 1、自律的道德情操、<br /><br /> 2、自我了解的能力、<br /><br /> 3、适应变迁的能力、<br /><br /> 4、尊重他人的能力、<br /><br /> 5、关怀他人的情意、<br /><br /> 6、革新创造的能力、<br /><br /> 7、手脑并用的能力、<br /><br /> 8、高尚的生活品味、<br /><br /> 9、团队合作的精神、<br /><br /> 10、民主法治的精神,<br /><br /> 11、科学技术的智能、<br /><br /> 12、终身学习的习惯、<br /><br /> 13、生态环境的关怀、<br /><br /> 14、开阔的世界观点<br /><br /> 另一个是香港的:⑨<br /><br /> 1、德、智、体、群、美的全面发展;<br /><br /> 2、中英兼擅,能讲流利的粤语、普通话和英语;<br /><br /> 3、具备自学能力和求知好问的态度;<br /><br /> 4、肩负起对家庭、社会、国家和世界的责任;<br /><br /> 5、放眼世界;<br /><br /> 6、既可以吸收现代科技及思想,又重视中国传统;<br /><br /> 7、具备坚强意志、勤奋进取的精神和应变能力;<br /><br /> 8、追求个人利益的同时亦尊重法治。<br /><br /> <br /><br /><strong>二、政府如何协助国民培养优良品质<br /></strong><br /> <br /> 社会、国家、学校辅助国民获得优良品质应承担的责任可分解为五个方面。<br /><br /> 1、社会国家应当为国民提供必要的公共产品。“优良”在“基本”之上,社会国家要努力争取让国民获得尽可能优良的品质,首先就必须满足国民的基本需求,所谓“仓禀实然后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孔子说,先富之,然后教之,都是这个意思。社会国家应当为国民提供的基本公共产品包括:基本人权保障,尤其是平等的政治权利和平等的竞争机会,正义的法治秩序,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现代正常生活必需的公共设施,公平而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良好的生活居住工作环境,保障国民参与国际竞争时享有与他国国民平等的地位,对陷入困境和他国不公平对待的国民提供帮助。<br /><br /> 2、高质量的教育体系。当我们说高质量的教育体系时,所指的高质量是以世界同类学校的质量为参照,以世界通行的标准为标准。政府有责任为公民在进入社会之前提供基本教育,公共财政中的一定比例必须确保用于教育。为保证教育资源的公平配置,应当建立公共博弈平台,使得所有教育资源的分配经过公共辩论和竞争,教育预算使用过程和效果受到公共舆论的及时监督。法律保证任何一个受教育者无论在这个国家的哪所学校就读,都有合格的教师为其提供指导,其所在学校具有完善、保养良好的必要教学设施。法律允许私人办学,以竞争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法律保护师生参加广泛的、自由的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不受干涉。在讨论国民如何培养优良品质时,有必要把学生教育与成人自治区别开来。建制化的学校教育与离开学校后国民的自我学习必须分别对待。义务教育带有一定程度的强制色彩,大学教育带有权威主义色彩,离开学校后国民的自我学习则纯粹是自愿的,既没有强制,也没有给定的权威。<br /><br /> 3、规则正义。所有国家宪法、法律、法规、企业制度、社团章程均由国民依据法定程序制定和修改,未经成员投票多数同意的规则无效。任何人无权把自己所制定的规则强加于人。对不正义的法律,国民有权提出反对,并可通过违宪审查之诉等法治管道寻求推翻,以废除单纯有利于某阶层某团体的规则,保证规则正义。国民一旦进入某个行业,必须严格遵守职业规范——这些规范本身也是经过投票通过并且公认是自由而正义的,不认可规范者有权选择退出,认可某职业规范而违反者则将受到处罚。<br /><br /> 中国过去和现状,官员享有几乎不受限制的权力,却无需承担多少责任,对官员问责极少,平民被强加几乎数不尽的义务,却缺乏责任观念和制度性的问责机制,有的,只是对不尽义务的惩罚,与对义务的欺诈性的逃脱,导致欺诈的放纵、被容忍甚至受到赞扬。这些都与规则不正义有关,必须用正义的规则加以校正。<br /><br /> 4、法律保护开放自由的竞争秩序。所有职位和机会向每一个国民平等开放。人民代表大会、政府、法院等所有国家公权机构,社会团体,企业全部实行自愿准入和退出制度,国民获得任何就业岗位,除了通过公平公正的竞争取胜外,别无其它途径。国民要竞争更高的职位,获得更高的收入,就必须用更高的本领在竞争中获胜。采取非正当手段竞争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法律保证每个国民可以自由地运用其能力去获取其所希望的财富、地位、名声,除了其自身不足导致的失败,国民有权拒绝任何外在势力强加的不公平竞争。如遭遇不公平竞争,国民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获得救济,恢复正义。自由的竞争秩序将迫使每个有意获取更高职位,更高收入和更体面工作的人自动去学习,去努力提高自身品质。<br /><br /> 国家权力退出竞争,只负责维持正义的竞争秩序。只有当竞争秩序出现非正义情形时,国家权力才出现,对作恶给予惩罚,对不遵守规则者给予校正。对遵守竞争规则者,国家权力除了当其陷入某种困境给予救济外,无所作为。“人类不为相害而生,故恶非所当为,则可以遮之使止。人类不为相助而生,故善亦非人之责任,则不得迫之使行。”⑩政府的责任只在公平对待每一个国民,只承担那些竞争秩序无法解决的事务——通常是具有外部性特征的公共服务。政府主要的工具是处罚而非奖赏,以国家名义作出的奖赏只给予军事功绩、为国家作出特别贡献者等极少数领域。对竞争中的优胜者由社会去奖励,避免政府占据过多资源。官员在整个社会中的地位和享有的权力必须用法律严格限制。规避国民“以吏为师”,一切向官员看齐。天堂资源有限,如果所有的国民全都升入天堂,天堂都容纳不下,何况政府。如果所有人都往政府里钻,政府职位势必膨胀,占有太多资源,成为国力发展的捆索。法律允许和鼓励国民在法律框架内向各个方向寻求自我实现的途径,降低官员实际收益和在社会国家生活中的地位与作用,使政府职位降低为所有就业形式中的一种,而不是高居所有职业之上的一种,努力让高高在上的政府真正回到人民中来。<br /><br /> 5、所有有助于提高国民品质的公共资源向每个国民开放。⑴大学向每个国民平等开放,不分年龄身份,每个国民可以在自己认为需要的时间入校学习,大学切实以教育和学术研究为业,政治从大学管理中退出,不得以政治信念、民族宗教信仰等对国民实行区别对待;⑵互联网覆盖全国穷乡辟壤,所有有助于提高国民品质的信息和资源尽可能免费上网,向全民开放,并为国民自由获取提供便利条件;⑶在全国各地建立完善的博物馆、展览馆体系,并向国民免费开放;图书馆覆盖全国所有乡镇甚至村庄,县级公立图书中心全面更新换代,充实更丰富资源,全国图书馆资源实现联网,每个国民需要任何书籍、图片、光盘等,都可通过全国联网的图书馆体系自由地免费获取;⑷政府对除国家机密外的所有信息不加管制,实现学术、文艺、新闻、出版自由,在市场中去优胜劣汰。⑸公共体育预算和资源面向全民,只服务于全民健身,竞技体育实行全面的商业化运作,有市场的,法律保护和鼓励其蓬勃发展,没有市场的,不许动用公共资源去拔苗助长,严格禁止用财政预算去制造体育富豪。<br /><br /> <br /><br /><em>注释:<br /><br /> ①《庄子·骈拇》。<br /><br /> ②章炳麟语,转引自萧公权:《中国政治思想史》,商务2011年版,P855。<br /><br /> ③《庄子·天下》。<br /><br /> ④《春秋左氏传》中有非常之多的对贤人区别对待的记载,《墨子》有“尚贤”,《吕氏春秋》“论人”诸篇,《淮南子》“主术”等,《贞观政要》等典籍都有尚贤的内容。《史记》、《资治通鉴》等历史记载以推崇帝王将相中的贤者,贬斥不肖为主要内容。<br /><br /> ⑤怀特海著,《思维方式》“重要性”,商务2010年版,还参考了汪丁丁:《什么是“精英意识”》,网址:http://www.aisixiang.com/data/32004.html<br /><br /> ⑥William Deresiewicz 《精英教育的劣势》,网址:http://www.aisixiang.com/data/19504.html<br /><br /> ⑦[法]古斯塔夫·勒庞著《乌合之众》,秦传安译,哈尔滨出版社2011年版,P70。<br /><br /> ⑧台湾地区行政院教育改革审议委员会:《行政院教育改革审议委员会第一期咨议报告》,台湾,行政院教育改革审议委员会,(1995,第1页)。转引自李荣安:《追求卓越教育与素质教育:一些理论的探讨与东方的观点》,载于[民主论坛] 2012.7.26,网址:http://asiademo.org/gb/2012/07/20120726.htm#art02<br /><br /> ⑨教育统筹委员会:《教育统筹委员会第七号报告书:优质学校教育》,香港,政府印务局,1997,第7~8页。转引自李荣安文,同注⑧。<br /><br /> ⑩章炳麟语,转引自萧公权:《中国政治思想史》,P855。<br /><br /></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