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起旗帜 ——写给狱中的许志永和他的朋友们

你只有一身的清洁——
只柄有一个词:“公义”——
——上帝掷下高山之光——
如此骄傲——
如此自信——
如同古老的传说——
你要用“公义”之剑——
击碎一个鬼魅的帝国——
你清楚命运——
知道终将会迈进那道铁门——
那是你的荣誉——
你的尊严——
你让所有善良的人——
听到正义的呼唤

对《集会游行示威法》提起违宪审查的公开建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这明确地将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确认为宪法权利,任何政党、政府都无权干涉,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违反这一宪法精神。但《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七条规定:“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照本法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将宪法权利设定行政许可,这是集会游行示威法违宪的核心所在。法律只能保障和细化宪法权利,而无权将行政许可强加于宪法基本权利之上。

为了自由·公义·爱-我的法庭陈词

新公民运动是民主法治进步的政治革新运动,也是一场政治文化传统重生的文化运动,民主宪政运行需要良好的政治文明土壤,而这土壤就是我们的集体预期和信仰。美好政治必须成为国民的信仰,无底线的野蛮政治必须在每个人的心灵深处永远成为过去。这需要一群优秀的公民勇敢地担当责任,牺牲自我,成为公民的楷模,这也是我们每一个中国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