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言论违宪,社会一片噤声

<br />二零一四年6月3日,在中国外交部的例行记者会上,发言人洪磊在被问及包括律师浦志强、记者高瑜在内的多名活动人士被捕引起外界担忧时答称&#8221;中国只有违法者,没有所谓的异议人士&#8221;。这一言论至今不见于中国官方媒体,令人疑惑中国境内公众对此是否绝无所知。<br /><br />洪磊先生被问到的是具体的人和事,可是他借题发挥,发表了一个关于中国的全称判断。&#8220;中国只有违法者,没有所谓的异议人士&#8221;这句话的意思完整而且清楚:在中国,持政治异议者概属违法。<br /><br />也许有人会说,从过去几十年里压得死人的&#8220;反革命言论罪&#8221;、到过去十几年的&#8220;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8221;、再到最近的&#8220;寻衅滋事罪&#8221;,新中国历来都有思想罪、言论罪和政治罪,洪磊不过是供出了中共和中国政府的心里话,也不算新鲜吧。可是,请回想一下,从毛泽到邓小到江泽到胡锦到习近,这一连串人物无论权势多大,也无论他们心中如何之痛恨言论自由、如何之享受箝民之口的乐趣,其中可有一个敢于公开说出在中国持政治异议者属违法这句话? 不错,毛曾经说过秦始皇坑儒不过数百,比&#8220;我们&#8221;杀的儒少多了(点出&#8220;镇反&#8221;的本质就是消灭政治异议),但那是毛关起门来在他们党内的会上自鸣得意时心声泄漏。对&#8220;外&#8221;,即对社会对人民,毛一向标榜&#8220;我们&#8221;的宪法也规定了言论自由的嘛。<br /><br />自1911年以后,中国的宪法,无论怎样地不成熟(起初的)或者不成话(晚近的),至少都还明文订定,中国公民有言论自由。即使依照现行宪法的精神,中国也不应当有思想罪和言论罪。(至于政治罪,现实是很荒诞,一方面,宪法的精神似乎允许法庭判定公民犯了政治罪,可另一方面,法庭似乎又从来不肯大大方方地做,总是要把犯人抹上刑事色彩。显然,法庭怕的是单纯的政治罪名会增加犯人的思想和人格光彩,可这种做法的结果却是法庭和一干穿制服的人毫无尊严。)也就是说,一百多年来,在代表中国的台面上,全世界第一次听到了&#8220;在中国持政治异议属于违法&#8221;这一宣示。<br /><br />洪发言人觉得自己每一登台都是带着授权说话的。他也许是不懂:外交部是中国政府即行政机构的一部分,中国的立法机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他充满创意地发表违宪言论,仅有政府授权是不够的。(希望是他不懂,否则中国就太寒碜了。)这种出于不懂的言行近年来渐多。比照一下2009年6月5日病殁的央视新闻主持人罗京,作为标准的官方喉舌,他生前从来没有像2014年6月3日的洪磊这么肆无忌惮。资中筠先生说中国人需要政治启蒙,大概就因为这种&#8220;我是文盲我怕谁&#8221;的现象越来越普遍了。<br /><br />洪磊公然大放违宪厥词是当代中国的重大历史事件。诡异的是,这样一件可诛可伐的倒行逆施在二零一四年的中国居然被轻忽被放过,六月三日以来没有一处舆论园地在谈论它。眼前的政治高压肯定是一个原因。另一个则是形势微妙,所有的人都认同政治高压是此刻反腐败气候的需要,自己也需要站对阵线? 无论怎样,笔者愿以野人献曝之诚告诉一切关心中国的人,洪发言事件是不能放过去不问的。中国公民,无分左中右,对此不发声,不能一致公开反对,就等于告知全世界,中国社会没有正气。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政府机关及其属员的公开违宪言行不能予以澄清乃至问责,就等于告知全世界,中国宪法没有尊严。这是百年来未遇之转折关头。&#8220;中国只有违法者,没有所谓的异议人士&#8221;,这句厥词如果今天能在全体国人面前混过去,今后就尽可大行其道,自今而下的权势者得此风向,不但不会被关进&#8220;笼子&#8221;,只怕更会彻底拆毁&#8220;笼子&#8221;,公开扭转历史进程,以新高铁的速度将中国列车开往中国古代社会的方向。<br /><br />中国朝野若是连这样的事情都不能严肃对待,那她的社会生活(也包括&#8220;中国梦&#8221;)里还能有什么是值得重视的呢?<br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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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政治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