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依照憲法辦事」的意義

按《憲法》的規定,人大常委會的職權是解釋法律,那是指什麼呢?人大制定《立法法》去進一步補充《憲法》規定人大常委會解釋法律是什麼意思。按《立法法》第42條的規定,人大常委會只在兩種情況下法律進行解釋:一、法律的規定需要進一步明確具體含義的;二、法律制定後出現新的情況,需要明確適用法律依據的。要嚴格依照《憲法》,那人大常委會應也不能違背《憲法》及人大所通過的法律條文的明確意思。依此推論,按着《憲法》嚴格的規定,人大常委會的8.31決定很明顯是不符合上述兩種「解釋法律」的情況。

倡全民表決的民調居心叵測

不管有沒有法律依據和效力,投票結果卻肯定對泛民構成重大壓力;如果超過三分之二投票人士贊成「袋住先」,而泛民立法會議員仍然堅持己見,就勢將背負「扼殺香港民主」的罪名,成為「千古罪人」。鍾庭耀的建議最荒謬的地方,就是投票結果只對泛民議員「有效力」和「約束力」,卻沒有同時要求倘若投票結果若超過三分之二反對「袋住先」,建制派議員應該也要加入投反對票的行列。

1945 請記得他們

我們用這種方式來紀念 : 所有曾經為抗戰貢獻過的父兄,以及成千上萬的 同胞。 這 是 全 民 所 共 有 的 歷 史 也 是 民 族 靈 魂 的 一 部 份《 1945 請記得他們》 得以讓我們藉著此書,將這段珍貴的歷史,介紹給對岸的親友以及後代子孫; 讓他們引以為傲,並永遠記得:在那艱危的歲月中,先人們對國家、民族的貢 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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