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主權 中央擁導權

香港從來有獨立的發行貨幣權力、有獨立的財政權力,在不違背宗主國利益的情況下,有完整的自治體制。按《基本法》是更進一步,有終審權與更多的民選政治制度。這不存在是什麼中央恩賜的問題,這些主權是香港人肯回歸中國與中央政府的一張社會契約,是中共無數次重申「港人治港」、港人有權發展民主政制的承諾下港人才肯回歸,而不是發起獨立運動的交換。今天是中共違約,違反承諾的結果是港人應起而抗爭,爭回應具的主權。

扼殺異見溫和派 非友即敵失風度

民主黨自從在二○一○年順應民意支持經改良的政改方案通過,促成二○一二年特首與立法會選舉辦法均能增加民主成分後,卻遭到激進派的猛烈狙擊,並在選戰中接連失利。自此,該黨對談判妥協如驚弓之鳥,對溫和理性似「敬而遠之」,這種轉變在今次政改爭議中表露無遺,如今更對黨內溫和力量擺出趕盡殺絕之勢,此對該黨的發展是好是壞,對香港的政治前景是福是禍,值得各方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