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平先生欠香港一個公道

當年的全國人大法工委副主任項淳一(負責《基本法》的正式立法工作)在《文匯報》出版的《基本法的誕生》一書中也說,《基本法》政制「只是比較具體地規定了頭十年的發展,將來就是香港人自己的事情……由香港人自己去完善」。遺憾的是,這些莊嚴的承諾如今北京當局都不提了,而親口對香港人作出這些莊嚴承諾的人,包括項淳一和魯平,也相繼乘鶴西去。我們在哀悼魯平的同時,也忍不住想說一句:魯平先生欠香港、也欠歷史一個公道,他本應把《基本法》當年的立法原意原原本本說出,並以當年立法時的嚴謹態度,捍衞《基本法》免受權力的扭曲性解讀。

魯平回憶中的一國兩制

回望歷史,八十年代香港雖受前途不明朗困擾,但香港對內地的印象仍比今天要好,這或因當年內地從文革走向改革開放,扭轉亂局;也可能由於昔日北京官員均表現出願意聽取港人意見,包括與被視為立場較激的民主派骨幹成員如李柱銘、司徒華和朱耀明等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