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耀的新加坡:法治外衣之下

历任中国共产党领导人让中国加入了至少26项国际人权公约,这一定让习近平时常感到懊恼吧,毕竟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府权力必须受到这些条约规定的制约。相比之下,李光耀作为一名骄傲的剑桥培育的律师,却“精明”地没有批准新加坡加入主要的人权公约。在西方法律的外表背后,李光耀的新加坡实际上传承着大中华帝国的传统:将法律用作政府统治的工具,不受任何个人权利概念的制约,哪怕是聘请独立辩护律师的权利。
1988年,我得以一窥这样体制的运作。它并不美好。

黃之鋒被拒入境的警號

顯而易見,黃之鋒被大馬拒絕入境是一個重大的警號,是北京當權者在把打壓民主魔掌伸向亞太區的徵兆,而香港受的壓力只有越來越大,爭取民主的難度只有越來越高。在這樣的逆境下,香港爭取民主的人士及團體實在沒有分裂的本錢及餘地,更不能幻想躲在「本土」旗幟下,北京當權者會網開一面。對北京當權者來說,不管在香港或內地爭取民主的運動、力量都是敵人,都必須從嚴對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