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局

假若真的有談的機會,雙方若還是堅持要得到各自的最佳選擇,任何有意義的商談也不可能開始。若要能使談判的機會出現,雙方都不能以各自的最佳選擇為前設,並表明願意盡力去達成協議,那才有機會利用商談的機會,共同探索大家都可以接受的方案。但在這契機未出現之前,其實雙方也可以先談未來如何去商談的方法和程序,如設下一些大家共同接受商談的基本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