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何不承认自己是新儒家

为什么我不认同所谓现代“新儒家”?其实理由很简单:首先,我是一个历史研究者,自始便接受了多元价值的立场,无法信仰任何一家一派的理论系统,特别是宗教的或哲学的系统。其次,现代“新儒家”是从哲学,尤其是日耳曼哲学,康德、黑格尔等的特殊观点来重新诠释儒学,而我则是从史学观点研究儒学在中国史各阶段的实际功能和变迁。

杰斐逊与《弗吉尼亚宗教自由法案》

国家的首要任务乃是维护自由,一个自治的、以正义和自由为根基的共和国,应将宗教主张和信仰崇拜(或信奉任何思想)的自由,归还给社会上的每一个人。相反,由国家出面去支持某一宗教(或思想学说)的特权,不但侵犯了公民的个人自由,而且是再愚蠢不过的行径了,比如,英国国教会向非国教教徒强征所谓的“什一税”,即要求信徒捐纳本人收入的十分之一供宗教事业之用;又比如,国教会享有派教士主持民众婚礼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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