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釋法權無限 香港自治成虛幻

<p><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letter-spacing: 0pt; font-size: 12pt;">北京以人大釋法應對宣誓風波,至今仍然餘波未了。有關人大釋法對「一國兩制」的損害,坊間討論極多,主要指出《基本法》第158條賦予人大常委無限權力任意解釋《基本法》,使高度自治淪為浮沙之塔。這一點自然是無需爭辯的事實,但如果我們將目光擴大到其他地方的自治政體,當能對香港自治的困局有更深刻體會,也有助香港人思考應該如何爭取改革人大釋法。</span></p><p>&nbsp;</p><p><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letter-spacing: 0pt; font-size: 12pt;">環顧世界,類似香港的自治政體,其實為數不少,英國的直布羅陀,芬蘭的奧蘭群島,和丹麥的格陵蘭都是表表者。這些自治政體,各自也有類似香港《基本法》的小憲法,也面對憲法的解釋問題。但他們與香港最大的分別,就是宗主國是民主國家,本身已有獨立的司法機關,獨立行使法律解釋權,而且亦有機制防止宗主國單方面解釋自治法。</span></p><p>&nbsp;</p><p><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letter-spacing: 0pt; font-size: 12pt;">以芬蘭的奧蘭群島為例,它雖然不像香港般有自己的法院,仍須依賴芬蘭的司法系統,但由於芬蘭自己實行司法獨立,所以任何對《奧蘭自治法令》(奧蘭群島的小憲法)的解釋,均在專業和政治中立的法院進行;而且由於芬蘭是歐盟成員,法院對《奧蘭自治法令》的任何解釋,均可受歐洲人權法庭覆核,以確保合乎人權標準。而英國的直布羅陀雖然規定其憲法最終由英國樞密院解釋,但憲法亦訂明解釋應先由直布羅陀本地法院提請,樞密院不能主動釋法。丹麥的格陵蘭的更特設仲裁委員會,處理丹麥中央政府與格陵蘭對《自治政府法令》的爭議。委員會由七人組成,丹麥和格陵蘭政府各提名兩人,另外三人由丹麥最高法院法官出任。每遇爭議,先由丹麥和格陵蘭政府提名的四人協商解決,仍未能解決者則由三名法官委員裁決,這使丹麥中央政府無法單方面釋法,削弱地方自治。</span></p><div>&nbsp;</div><p><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letter-spacing: 0pt; font-size: 12pt;"> </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letter-spacing: 0pt; font-size: 12pt;">香港的狀況則大有不同,《基本法》158條賦予人大常委無限釋法權,能隨時主動釋法。更甚者,人大常委會並非司法機構,而是立法機關,在一黨專政下,絶大部份委員均是共產黨員,根本不可能獨立專業地解釋法律。</span></p><p>&nbsp;</p><p><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letter-spacing: 0pt; font-size: 12pt;">按奧蘭群島、格陵蘭、直布羅陀等地的經驗,唯有設立足夠的憲制保障,防止中央政府任意解釋自治法令,地方自治才會有真正保障;而香港的困局,正是《基本法》並無足夠的憲制保障,去制衡北京的釋法權,遂令香港自治成了一場虛幻。要捍衛我城的自治地位,就要爭取修改《基本法》,加入足夠的憲制保障,例如改革「基本法委員會」港方成員的提名方式,由現時特首、立法會主席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聯合提名,改為由香港人普選產生(或由全面普選後的立法會提名),使委員會能真正反映香港人的聲音,而不是作為北京的應聲蟲或傳聲筒。</span></p><p>&nbsp;</p><p><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letter-spacing: 0pt; font-size: 12pt;">當然,現時天朝中國強勢壓境,一切改革建議,都是空中樓閣,落實無期。但香港人仍然必須開展討論,以待將來機會一到,就能聚焦爭取將人大釋法這把懸掛在港人頭上的刀削平,甚至移除。</span></p><p>&nbsp;</p><p><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letter-spacing: 0pt; font-size: 12pt;">(作者為</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letter-spacing: 0pt; font-size: 12pt;">《香港革新論》共同作者</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letter-spacing: 0pt; font-size: 12pt;">)</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