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檢基:講本土不如講香港優先

<p><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letter-spacing: 0pt; font-size: 12pt;">曾任深水埗區議員及立法會議員的馮檢基,從30歲的1983開始從政至今仍活躍於政壇,被稱為&#8220;政壇李克勤&#8221;(因李克勤在樂壇上從不言老,拒不退休)。65歲仍在政壇發揮作用並非不尋常,難得的是他長期在最有基層特色的深水埗區耕耘,居民協會設在麗閣邨,至今已有20多年,他與街坊在爭取民主改善民生中一同成長,在民主派陣營大員中,可以說是其中一位最接地氣的從政者。</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letter-spacing: 0pt; font-size: 12pt;">香港土生土長的馮檢基早在1970年代就活躍於學運、社運及居民運動,他曾經擔任過區議員、臨時立法會議員和立法會議員,直到2016年立法會選舉落選,仍堅持參加2018年九龍西的立法會補選,從不言休。他1986年參與創立的香港民主民生協進會(民協)是由11個以關注民生為主要議題的壓力團體合組而成,是最早的參政組織,至今在民協的組織中,創黨核心成員只剩下馮檢基一人,繼續堅持關注和爭取民主民生的初衷。</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letter-spacing: 0pt; font-size: 12pt;">馮檢基的基層情懷是基於他的貧苦身世,他的父親在他出生後三個月去世,母親帶著哥哥到大陸定居,他則與二姐留在香港生活,相依為命。馮檢基依靠學費資助才讀完小學,中學會考失利,家人難以支付重讀費用,於是他當工人、推銷員和補習導師賺取學費繼續重讀,其後成功考入香港大學,并擔任社會科學院學生會副主席。大學期間,因他積極關注社會問題,投身學生會活動,導致成績不合格,被勒令退學。離開港大後,他任職香港社區組織協會(SOCO),繼續關注社區問題,尤其是公共房屋政策,其後協助創辦了公共房屋政策評議會,長期跟進公屋問題,成為評議會第一位總幹事。1982年他從英國大學畢業返港,以公屋評議會名義參與1983年香港市政局選舉,并成功當選。</span></p><p><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letter-spacing: 0pt; font-weight: bold; font-size: 12pt;">界定本土主義即港獨</span></strong></p><p><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letter-spacing: 0pt; font-size: 12pt;">最有資格作為&#8220;土著&#8221;身份談論香港近年來本土主義思潮的他,界定本土主義思潮是一種港獨傾向,與本土居民天生擁有的本土情懷存在根本的區別。他說,&#8220;雨傘運動&#8221;後,港獨主張的人普遍被稱為本土主義者。&#8220;佔中&#8221;之前,大家為港人的福祉著想,爭取好的房屋政策,公屋必須是永久居民才能夠申請,這就是我們所講的本土含義,應該說是港人優先。新界原居民更加&#8220;本土&#8221;,那塊地幾百年都是他們的。我們愛香港,關心香港,在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之下,爭取香港真普選,維護港人權益,改善港人的醫、食、住、行,這是不是本土主義呢?界定清楚很重要,免被混亂,只好不用&#8220;本土&#8221;兩個字,可以講香港優先,香港一般基層市民都不知道本土為何物。</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letter-spacing: 0pt; font-size: 12pt;">馮檢基說,自決派主張者很接近港獨,他們說&#8220;民主自決&#8221;包括了港獨選項,就變成了有可能是港獨,有可能不是,我不喜歡扣人帽子,主要看他講些什麼做些什麼。自治和自決的區別是什麼?西藏是自治區,國家定義之下的自治區;香港是高度自治區,由基本法確定,至今為止,我們都以基本法為依據,中央政府承諾了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白紙黑字寫出來的。</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letter-spacing: 0pt; font-size: 12pt;">馮檢基說,青年新政所講的&#8220;香港公民民族主義&#8221;就不是本土主張,那麼我是否可以講香港深水埗民族,旺角什麼街民族,九龍民族?各個區域的民族都可以成立。民族是不能隨便定義的,是客觀的學術定義,大家必須約定俗成,都同意這種定義。</span></p><p><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letter-spacing: 0pt; font-weight: bold; font-size: 12pt;">兩個相互矛盾的法律並存形成新的矛盾</span></strong></p><p><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letter-spacing: 0pt; font-size: 12pt;">馮檢基說,基本法確定了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關鍵是兌現承諾。有些條文,雙方都沒有兌現。例如基本法23條迄今沒有立法,中央可以說23條為何不做?我會反駁那麼你45條(雙普選。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為何不做?</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letter-spacing: 0pt; font-size: 12pt;">馮檢基認為很多東西都是中央政府承諾了而沒有兌現的,甚至講了做了很多影響香港政制發展的事情,甚至破壞了所承諾的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最明顯是宣稱中央對香港有全面管治權。你是有這種權力,但是必須在基本法的框架下行使管治權。還有,剛通過的一地兩檢法律明顯破壞了基本法的第8、18和22條。</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letter-spacing: 0pt; font-size: 12pt;">他認為最具危害之處不是法律的通過,而是人大的決定。基本法是人大的決定,現在人大做了另外一個決定,就是一地兩檢。兩個法律地位相同,打不了官司,兩個都是人大決定,終審庭無權推翻,明明基本法是向右的,一地兩檢是向左,同時存在,同時有效力,令人無所適從。如果是以新的決定或法律,依基本法所規定程序作出修政,推翻以前的,法理上沒有問題。現在的問題是兩個相互矛盾的決定同時存在,一地兩檢的決定與基本法8、18、22條抵觸,意味著人大同時可以做很多與基本法的條文相反的決定。建制派用基本法其中的條文來反駁民主派,但是不可否認的是,你違反了基本法其中一條就已經是違反了。人大的決定是要百分之百要遵守的,差0.1都不行。</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letter-spacing: 0pt; font-size: 12pt;">馮檢基說,為了避開與基本法衝突問題,我們曾經建議不要將高鐵站設在市中心,甚至有人認為不需要設高鐵站,深圳福田已經有了。相對與成本比較,違反基本法比高鐵的800多億投資嚴重得多,要不要高鐵?要,那你可以修改基本法啊,甚至解釋基本法,釋法有追溯權,而修改可以沒有。應該有幾個渠道按基本法辦事。</span></p><p><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letter-spacing: 0pt; font-weight: bold; font-size: 12pt;">政改的承諾不兌現產生惡性循環後果</span></strong></p><p><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letter-spacing: 0pt; font-size: 12pt;">馮檢基說,特區和中央政府既然在基本法中承諾了,就應該兌現,不要光說23條要落實,還要落實45條,落實真普選,選出來的人做得不好,市民可以再把他選下台,現在沒有實現這種做法,21年來都是你說了算,中央政府越來越不信任香港人,根源不是在市民那裡。2003年的50萬人遊行,和平,沒有暴力,中央政府應該可以順應民意給普選了,但是中央想法不是這樣,2005年答應2012可以有雙普選,2007年不給雙普選,2010年談判同意循序漸進,我們就以為2017年會有,誰知2014年的831有了決定。</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letter-spacing: 0pt; font-size: 12pt;">他認為香港的問題性質上不是真普選問題,而是一國兩制,高度自治問題。對立雙方可否就80年代承諾的一國兩制解決落實問題,要想辦法重建大家的互信,否則,只會惡性循環,從言論對抗發展到武力對抗,可能最終導致開槍。大家坐下來談不行嗎?我主張是&#8220;又傾又砌&#8221;。</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letter-spacing: 0pt; font-size: 12pt;">他說,民協30多年,角色是&#8220;打中場&#8221;,組織進攻和組織防守兼備,一個球隊,不可能全部是前鋒,也不會11個都是中場,不會都是後衛,有不同的角色,才能打好球。現在的趨勢是,有人認為我們個個都應該是前鋒,每個人都要沖,要射球,結果是一球都没有射入,還給別人反擊入了球,連入幾球。因為沒有中場、後衛,連守門員都沒有。2014年至今,我們輸了很多球。年輕人被抓被判,你說贏還是輸?我覺得是輸。</span></p><p><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letter-spacing: 0pt; font-weight: bold; font-size: 12pt;">民生問題是長期施政弊端</span></strong></p><p><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letter-spacing: 0pt; font-size: 12pt;">既然很多人說民怨是滋生本土主義的溫床,那麼有哪些地方是民怨的集中地呢?</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letter-spacing: 0pt; font-size: 12pt;">馮檢基最擅長的是公屋政策研究。他說,政府的公屋政策應該是公屋加居屋能容納6成港人居住,由於公屋與私樓價格差距太大,因此多數香港人被迫向政府申請公屋,客觀上是私人房屋市場逼著港人問政府要房屋,在房屋政策方面,我一直爭取的是將私人和公共房屋市場分開,中國內地政策已經開始將兩個市場分開,投資和居住分開,香港為何要將兩者混合?政府總是說靠市場調節,所謂大市場小政府。市場應付得了沒問題,應付不了就問題大了。</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letter-spacing: 0pt; font-size: 12pt;">談到建公屋的數字,馮檢基說,曾蔭權時代,平均每年建一萬私樓,現在是三萬,為何現在的樓比曾蔭權時代貴了一倍?市場理論是供應多了應該便宜,照理應該便宜了三分之一,為何還貴了一倍?因為市場機制失效了,政府每年賣地有多少是照顧香港人居住的?就好像大米是民生必需品,我不給夠大米你,等你挨餓,政府本應該是確保每個人有飯吃,米是生活必需品,必須控制價格,不可與商業市場掛鉤,不然導致造反,那麼為何容許房屋市場這樣?公屋與居屋都應該是非市場商品,要控制價格。居屋原來是低於市場價格7成,現在做不到。居屋不應該在市場流通,而現在的政策是補了地價便可以出售,我認為,居屋的價格應該為市場價的3-5成,3成是房屋的成本價,政府沒地價,成本是建築費,政府賺錢不應在必需品上賺,樓價高是政府造成。</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letter-spacing: 0pt; font-size: 12pt;">馮檢基認為,香港應該有混合經濟,即市場經濟和規劃經濟,市民必需品應納入規劃經濟,非必需品可以按市場經濟定價,中間可以有混合因素,如規定土地供應的用途,規定供應對象的比例,這樣可以限制私人市場的規模,不讓干預市民的基本需要。規劃經濟则可以按分民需要,制定政策,滿足市民。新加坡的組屋是沒有入息限制的,滿足了市民的需要。基本需要滿足以後,市場經濟那部分就可以按市場規律運行。</span></p><p><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letter-spacing: 0pt; font-weight: bold; font-size: 12pt;">民主為了民生</span></strong></p><p><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letter-spacing: 0pt; font-size: 12pt;">馮檢基說,爭民主就是為民生,爭取民主不為民生,難道是為個人名利?改朝換代是因為人民不滿制度而推翻它,洪荒年代、部落年代、封建年代,君主立憲時代,每一個年代的變遷都是人民認為當權者滿足不了其生存需要,起來造反。制度是要保護人民需要的東西,制度是要保障管治的人民和社會公平平等,合理合法,制度要為市民著想。</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letter-spacing: 0pt; font-size: 12pt;">據他介紹,這些年來,香港市民的醫、食、住、行,政府都沒有解決好,普通住院要等長時間,2005年到2015年,香港多了70多萬人口,一間新的醫院都沒有,新的醫院是從2016年開始建,有了三間,才增加了1000多個床位,遠遠趕不上人口增長需求。香港每一千人只有1.9個醫生,新加坡是3個,與水平相當的亞洲經濟體比較,香港落後很多。香港用於醫療的GDP佔比4%,亞洲同等經濟水平的國家和地區平均8%,有的甚至達到12%,我們不是沒有錢,去年香港人人均收入是4萬美元,平均每人每月達到2.6萬港元,問題反映出政府的眼光沒有聚焦市民,眼睛只看到商界,只把錢放進庫房,庫房的總資產已經超過4萬億港元,儲備盈餘1萬多億。</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letter-spacing: 0pt; font-size: 12pt;">食方面,家裡做的話,價格不算貴,主要是食物安全問題,多數食品來自大陸。行, 則很貴,新界到九龍港島來回40-50元,好的工作職位都在市區,住在新界的人到市區來上班,要承受很高的交通費用。</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letter-spacing: 0pt; font-size: 12pt;">醫、住、行都有問題。年輕人面臨的問題還有社會流動太差,看不到向上流動的前景,工資待遇相對比實際工資增長低得太多,大學畢業後的收入如何支撐家庭?這些導致年輕人不滿政府。公屋政策導致住房緊張,香港約有10萬間劏房,100呎的空間,廁所和廚房是打通和緊貼,同時有人大便和煮飯。没有窗的房間不能裝冷氣機,夏天熱和焗,小朋友根本不願意留在家,</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letter-spacing: 0pt; font-size: 12pt;">劏房</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letter-spacing: 0pt; font-size: 12pt;">是毀了小朋友的童年。當生存環境逼得人透不了氣時,普遍的不滿情緒就會因為偶發事件爆發社會動亂。</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letter-spacing: 0pt; font-size: 12pt;">政府有沒有正視這些問題?馮檢基認為,政府官員中存在兩種問題,一種是糊里糊塗,一種是清楚但沒有感覺。一個不能體察民生的政府,是因為政府不是我們選出來的,不能代表我們,它只代表選它出來的人,而選它出來的只是一個僅代表28萬選民的1200人的選舉委員會,大部分是商界,當這些人擁有相同利益,自然會對被選出來的特首有一個共同的要求,就是要服務這幫人,他們是你的權力來源,是你的老大,700多萬人沒有份去選,大家只能夠忍受。執政者的天職就是要滿足700萬人的醫、食、住、行,為何沒做好?還是制度問題,700萬人不是你的老闆。</span></p><p><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letter-spacing: 0pt; font-weight: bold; font-size: 12pt;">激進抗爭得不到支持</span></strong></p><p><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letter-spacing: 0pt; font-size: 12pt;">馮檢基長期接觸的街坊都是屋邨舊街坊,既保守又開明,他們如何看本土思潮?他說,一般香港人是不認同激進方式的,傳統民主派也不接受,提倡和平理性非暴力。暴動的話,政府就有合法的理由抓你,并不是把你作為異見分子拘捕,是因為你的違法行為抓你,香港市民即使同情你的理念和說法,也不認同你的方式,曾經同情和支持你的人就會慢慢疏遠你,民主派支持者會離開。</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letter-spacing: 0pt; font-size: 12pt;">他說,我們如何才能做到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不是要靠權力有槍炮,而是民心,民心支持一旦喪失,支持者就會離開你。港獨的行為是鼓吹何推動某些東西,違反了國家的底線,就會抓你,做成既失去運動核心,也失去民心!</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letter-spacing: 0pt; font-size: 12pt;">馮檢基認為建制和泛民雙方都要反省反思,在政治博弈中有沒有過分舉動?即使在席位過半的議會,建制派佔多數,但不是香港市民信服的大多數,是利益集團選你出來進入立法會的,讓人信服你不容易。你去修改議事規則,不容許議員發言的空間,強硬去做,別人就不支持你,加上民生政策不妥,市民越加不滿,年輕人就出來抗爭,成了社會矛盾的爆發,繼而可能出現激烈社會變革和造反。人被逼得急了,就要推翻你這個政權。每個政治行為都會有政治後果,會累積的。</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