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管理層的教育初心哪����去了?

理大民主牆事件,參與其中四位同學被大學處分,由所謂「社會服務令」、停學一年到踢出校並終身不獲理大取錄都有,而且判決一錘定音,不設上訴。理大校董劉炳章更表示嚴懲學生的背後,是一種警告,大學不容許有談港獨的聲音。<br /><br />本來,對於一些權貴因為跟政權友好而獲委任為校董的人,他們能不能維護學術與言論自由已無期望,但希望他們至少要有一丁點教育理念,可是現在那些人就只懂跟隨政權起舞,不分是非。<br /><br />好了,有人會說校董只是公職,他們本身是外人,也不一定對教育有認識、有想法,那麼,學校的管理人員呢?管理大學的大都是教授,除了行政管理,他們最主要的身份不就是老師嗎?面對學生、面對年輕人,即使真的認為他們犯錯了,老師的職責不是應該把他們教導好嗎?但理大的老師卻在做甚麼?<br /><br />大學之所要對社會重要,不單只是為了培育社會人才,更是一個能讓思想激盪的地方,有不同理念、思考、立場的人可以不受拘束地辯論與爭議,讓大學的成員藉此創造新的知識。<br /><br />有人會爭議說,即使學生有言論自由,但他們的行為表現魯莽,不夠「尊師重道」,應受處分,承擔後果與責任。也許這樣的看法是對的,但大學是否真的完全不容許年輕人「犯錯」?問題有嚴重至要剝奪學生學習的機會?反躬自省,大學對事情發展至如此結果真的沒有責任?<br /><br />很多大學管理層都有一種誤解,以為大學是為了教授而存在的,他們當然擁有不能被挑戰的權力。然而他們大抵都忘了,大學最基本的存在目的,是因為年輕人的需要,不是教授、更不是大學管理層的需要。<br /><br />理大民主牆事件,本質是大學企圖以行政管理的手段,壓下對政權不願見的言論,同學是先被威嚇沒收民主牆,才有激烈的行動維護大學應當捍衛的言論及思想自由。可是,最終的結果卻是全由學生承擔,大學行政一方完全推卸所有責任,這難道又是公正的嗎?<br /><br />近年學術界、教育界的紅線越來越多,政權甚至講明甚麼甚麼不能說、即使要說,也只能有一個合乎上意的結論,這根本就是思想控制,要老師們自我審查,不可有忤逆政權的事情出現。大學站在創新思想與知識的最前線,受到的壓力就更大了,可是管理者並沒有盡其身為學者的責任去捍衛日益縮責的自由,反為了逢迎權力,任由權力肆恣干預,以高高在上的行政之姿,跟隨權力起舞。<br /><br />雨傘運動之後,學生運動正在低潮,退聯一事,也創傷了大學生參與社會。而連續好幾年,大學學生會的「缺莊」情況嚴重,大學生參與社會變革的力量也日漸薄弱,這又是我們社會樂見的嗎?當仍然有大學生敢於挑戰權威時,卻橫遭大學算賬,這又是大學應有的教育態度嗎?<br /><br />我們當然不會期望再有蔡元培、再有高錕,但如果連期盼不忘教育初心的大學老師都是奢侈的時候,香港還談甚麼未來與希望?理大的所謂「處分」,正與大學教育背道而馳,而吊詭的是,今年,正是五四運動100周年。<br /><br />(作者為高教公民副秘書長)<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