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社会在每年的12月10日都会庆祝人权日。1948年的这一天,联合国大会在法国巴黎通过了 《世界人权宣言》。欧盟驻华代表团在当天发表了关于国际人权日的声明。
声明内容如下:
欧洲联盟以人权的普世性、相互依存性和不可剥夺性为指导,人权是所有人类、所有文化无论何时何地都固有的权利。正如《世界人权宣言》所载的,思想、良心、宗教的自由权,言论自由、和平集会自由和结社自由权,都是不可剥夺和普世的权利。无论在世界何处或者什么文化中,这些权利是不可分割的。
近几年,中国在减贫、改善医疗、教育等其他为其公民的社会改善方面做出了显著努力。不过,与此同时,公民和政治权利并未受到保障,而且在某些案例中这些权利受到有意的、系统性侵犯。
根据估计,在中国的死刑判决和处决数量远远超过所有其他国家的总和,并且也适用于非暴力犯罪案件。欧盟呼吁中国在适用和判处死刑方面提高透明度,并进一步减少刑事犯罪的死刑罪名。欧盟重申死刑是一种无效的、不必要的和不可撤销的惩罚,并敦促中国暂停执行死刑和最终废除这种不人道的做法。欧盟还注意到有告称在中国持续出现摘取器官行为,而往往发生在属于种族、语言或宗教少数群体的被拘留者和其他处于弱势地位的人身上。强制性摘取器官是犯罪、不人道和不道德的做法,必须予以制止。
欧盟继续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权状况表示严重关切,尤其对大规模的任意拘留、广泛监控和宗教或信仰自由的系统性限制,以及对基于证据的报告所指出有针对维吾尔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强迫劳动、强制计划生育以及性暴力和基于性别的暴力。欧盟再次呼吁中国履行其国家法律和国际法规定的义务,尊重和保护属于中国所有民族和宗教群体人的权利,包括在新疆、西藏和内蒙古。欧盟鼓励联合国人权委员会高级专员处理新疆人权情况,包括对情况进行独立、客观、公正和透明的评估。欧盟还继续呼吁独立和国际专家、外国记者和外交官能够有意的、不受限制的和不受监督的访问新疆、西藏和中国其他地方。
欧盟对人权捍卫者、律师和知识分子遭受任意拘留、不公平的审判和不公正的判决,表示严重关切。特别是:常玮平、陈建芳、陈云飞、程渊、丁家喜、高智晟、郭泉、黄琦、李翘楚、李昱函、刘飞跃、秦永敏、覃永沛、塔西甫拉提・特依拜(Tiyip Tashpolat)、萨哈罗夫奖获得者伊力哈木·土赫提(Ilham Tohti)、王怡牧师、王藏、吴淦、吴葛健雄、许志永、余文生以及欧盟公民桂敏海等许多其他被不公正地定罪、被任意拘留或被强迫失踪的人。我们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上述人员以及其他良心犯。
欧盟敦促中国确保充分尊重法治、确保正当程序以及公正审判保障,并彻底调查任意拘留、酷刑、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以及对人权捍卫者及其家属的骚扰等被报告的案例。被拘留者理应享有接触自己选择的律师、获得医疗援助和联系家属的权利。中国应该停止在指定地点进行监视居住(RSDL)的做法,该做法已被联合国特别程序谴责。中国也应该停止以获取强迫和公开的口供为目的,对被拘留者使用酷刑、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
在中国,通过对记者和媒体工作者进行审查、恐吓和监视的方式,言论自由和获取信息的自由越来越严重地被压制。中国记者或公民因勇敢、真实地报道新冠肺炎疫情初期而失踪、被拘留或被骚扰的案例尤其值得关注。欧盟希望张展、黄雪琴(Sophia)、方斌等其他人士立即被释放。因为他们在本职工作中没有 “讲好中国故事”而如实进行报道,驻华外国记者和媒体工作者继续面临骚扰、恐吓、任意拘留、签证限制、监视等问题。欧洲联盟及其成员国强调言论自由和媒体自由对善政的关键作用。
欧盟坚信,性别平等、妇女权利和LGBTI人士的权利应该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在中国,虽然在性别平等方面取得了进展,但是基于性别的暴力仍然广泛存在。#MeToo行动被镇压,女性活动人士成为侵犯人权和虐待行为的受害者。欧盟呼吁中国坚守其消除性暴力和基于性别暴力的承诺。近期,网球选手彭帅的案例引起了国际社会(包括欧盟成员国在内)对中国妇女权利的关注。欧盟继续敦促中国当局对她的性侵犯指控进行全面、公正和透明的调查。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法》破坏中国曾承诺至少尊重到2047年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人权、民主和法治是我们社会和共同认同的基石。虽然双方“存异”,欧盟及其成员国随时准备在中欧人权对话的框架下以及多边论坛上与中国接触,以促进按照国际人权义务尊重法治和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