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首度就推广爱国主义教育立法,并订明是「爱国丶爱党丶爱社会主义」的结合,对象可说是全国动员,包括家庭丶企业丶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丶传媒及宗教团体在内的不同群体均须尽责推广爱国教育;若有否认侵略战争和歪曲英烈事迹等一系列禁止行为,当局应予以惩处。相关草案同时订明,北京会采取措施,增强香港丶澳门及主权有争议的台湾的人民认同,「自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愛國主義教育法包括港澳台
愛國主義教育法包括港澳台 © 資料圖片

虽然相关法例日後很大程度不会以《基本法》附件三的方式在港实施,但香港特首李家超在中国人大常委会仍在审议相关草案时已表明,无论草案通过後是否适用於香港,港府都要对接自己国家的爱国主义教育要求。时事评论员吴志森认为,中国的爱国主义教育就是爱党主义教育或「爱习(近平)主义」教育,预料会有更多人移民。

台湾方面,时事评论员刘锐绍向本台指出,虽然民间会认为法例包含台湾在内没有实质意义,但北京却可以此作为日後行动的依据,故必然会包括在法例之内,例如可据此惩罚被指在中国大陆做了违反此法的台湾人。他又说,立法是要满足北京的心理需要。而两岸政策协会研究员吴瑟致则向中央社指出,立法目的是爱国意识洗脑式凝聚,并深植「台湾是中国一部分」,大内宣用意较多,亦反映中共的不安全感,藉强化人民对於国家的认同以达到维稳效果。

《草案》包「富有爱国主义精神的内容」 有奖有罚

中共总书记习近平自「十八大」以来已不时发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批示,并在2019年11月印发「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去年更在中共「二十大」报告中提出要「深化爱国主义教育」,今次更首次就此立法,中国人大常委会在昨(28日)午结束的三天会议中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下称《草案》),并公布以进行一个月的公众谘询。

《草案》分五章三十八条,总则第一条便订明,立法是为「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凝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执行对象可说是全国动员,除中央和地方上的「爱国主义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统筹协调之外,解放军丶工会等人民团体丶学校丶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监护人丶国家机关丶企业事业单位丶不周专业团体丶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丶行业协会商会丶宗教团体丶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丶文艺团体等不同群体均须在其对应范围内开展爱国教育,又或把爱国教育融入其范围的教育内,例如家庭教育等,当局亦会予以鼓励及支持。

《草案》列明的「爱国主义教育」内容十分广泛,涵盖思想政治丶历史文化丶国家象徵标志丶大好河山丶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丶国家安全和国防丶英烈和模范人物事迹,以及「其他富有爱国主义精神的内容」等各方面;《草案》同时对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丶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作出专门规定,并强调应当把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与扩大对外开放结合起来。

《草案》亦有少数条文禁止或惩处「不得有」的行为,包括侮辱或有损国歌丶国旗丶国徽尊严的行为;歪曲丶丑化丶亵渎丶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否认侵略战争丶侵略行为和屠杀惨案;侵占丶破坏丶污损爱国主义教育设施;以及「法律丶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等五大类行为。教育丶新闻出版丶电影文化丶文物等部门应制止有关行为,依法处罚,若构成犯罪,则会追究刑事责任。

《草案》没有列出具体罚则,但不愿具名的中国法律人士向本台指出,这一般会由各部门日後以实施细则或法规方式订明,但他估计,当局不会倾向以惩罚方式推动爱国教育。

李慧琼:不会直接在港实施 刘锐绍:会有浅层效果

出席会议的港区人大常委李慧琼表示,虽然《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有提及港澳台三地,但据她了解,这法例不会纳入《基本法》附件三,即不会成为在港实施的全国性法律。她又补充,「一国两制」无碍在港推行爱国主义教育,相信港府会有相应措施配合,例如加强保护管理及利用「红色资源」的工作。

中国全国港澳研究会顾问刘兆佳更认为,该法例完全在港实施有难度,因为香港与中国内地推行爱国主义教育的起点不同,亦难有内地政府的动员组织能力,不过,香港应参考中国内地的推动情况并予以配合,包括强调民族身分认同和「去殖民化」。他相信,北京会容许港府按本地情况找出一个可顺利推动爱国教育丶又不至引发社会矛盾的方式,否则可能引起反效果。

熟悉中国事务的评论员刘锐绍向本台指出,这亦是早已开始的洗脑式教育的一部分,而以政权拥有国家机器的现实看来,当局一定可以获得浅层效果,尤其是对儿童和年轻人方面;但随着年龄增长,这种洗脑教育能否取得深层效果则因人而异,只要看看中国的异见人士都是被中共体系「逼出来」便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