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1日凌晨1点,河北省高碑店市公安局,出动三百多特警,包围河北保定市徐水区的大午农牧集团,破门而入,查抄私宅和办公室。抓走包括大午家人和高管在内的20多名员工。接着派工作组进驻,接管学校、医院和分公司,动静很大,举世震惊。
作为孙大午十几年的朋友,我正打算从美国返回河北老家,落叶归根,去他的康养小区长住,自然对突如其来的变故惊心动魄,不解其中奥妙。于是写出如下感想,供网友参考,欢迎质疑拍砖。
我所知道的孙大午
我跟孙大午的交往,是从他2003年的“非法集资案”开始的。徐水县政府在宾馆设“鸿门宴”,请君入瓮,将孙氏三兄弟一并擒拿。原本要严打重判,后经海内外舆论压力与法律专家高调介入,相对开明的胡温高层,批示“对有影响的农民企业家,要慎重处理”(大意如此),最终让徐水法庭不得不“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株连人士全放,只把孙大午本人“判三缓四”,罚款了事。
当时,我正在澳门大学讲授“当代中国研究”课程,包括热门的“三农”问题,大午集资案遂成为我们讨论的案例之一。经过亲身造访,实地考察,最后邀请缓刑期满后的大午夫妇,来澳门参加研讨会,亲身给我校师生讲述大午农牧集团公司的发展历程,在澳门反响很大。
总体说来,我敬佩大午集团的“内循环”发展模式。他跟家人曾经出国考察,也计划在海外投资买地,办跨国企业。后经反复考虑,全家一致决定:一不考虑移民海外;二不往外转移资金,宁可把钱投放在完善大午新城的服务设施上,哪怕回报低,风险大,甚至完全亏损也要干。他说:“钱少是自己的,钱多就成社会的了。我们的口号是‘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把发展当目标’。我把其它行业赚的钱,花在教育、医疗、和养老事业上,心里踏实。”作为退伍兵和党员,他的理念真正体现了“不忘初心”。相对而言,那些口头“不忘初心”,而行动“专谋私利”的两面人,应该惭愧到无地自容。
当然,我并非认同大午的所有言论和行动。在点评他的文章时,我经常毫不客气提出质疑。比方说,我们在企业传承方式上就有分歧。大午认为,家族独资和“私企立宪”模式,远优越于“股份制”和“职业经理人”模式。我则认为,家族企业的优点,受地域文化制约和发展规模局限,从世界各国经验看,发展到跨国公司之后,绝大多数要采用股份制,并非偶然。我试图用马克思《资本论》所说的股份制和股票市场,是对私有制的“某种扬弃”,来说服他,但并不成功。
再比如,对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我们也有分歧。我认为,尽管企业家应该关心社会和政治议题,但密切关心是一回事,投入程度是另一回事。如果对本企业维权之外的事情涉入太深,有可能导致不良后果,影响到企业前途与职工福祉。一旦企业遭遇灭顶之灾,且不说“桃源梦”会烟消云散,就说万名学生和近万职工,他们的出路怎么办?
记得在澳大讲学那天,恰好大午的长孙出生,我在 “新世纪酒店”(如今改名希腊神话)设便宴祝贺。给他敬酒时,我顺便送上一句半开玩笑的警示:“我说大午,今天你可当爷爷了。今后呀,尽量少说刺激性的话。只有装好孙子,才能保护好孙子!”夫妻俩连连点头。
然而,大午毕竟是大午,有燕赵之士的豪气和军旅生涯的历练,他认准的事情,非干到底不行,常把个人安危置诸脑后。这次全家被抓,留下孙子一人在家,被警察“照顾”,保姆去给孩子做饭,也被警方制止。此情此景令人唏嘘:看来,我十几年前的那句玩笑,不幸成真。
这次抓捕的蹊跷之处
这次抓捕跟上次相比,有诸多特色。比如,规模不同(出动警力和抓捕人数);力度不同(异地执法,接管企业);除了高碑店警方留下一纸语焉不详的《公告》,至今没见任何正规的、有说服力的公文。就连邮寄给家属的“拘留通知”,也不写人在何处,没有电话号码,只写“某某派出所”,地址邮编都省略,让家属跟律师无法联络探视。大家两眼一抹黑,只能靠网络传言,大致猜测背后浑水。种种怪异,预示着案件的结局,也很可能跟以往不同。
截至目前看,海内外舆论几乎一边倒,都是描述事件过程,回放大午集团的发展史,褒扬孙大午的理想情怀,特别突出医院、中学和康养小区等惠民措施,嘲讽普遍遭人病诟的医疗、教育和养老产业化。我千方百计想找对大午的负面报道或批判声讨,哪怕来自五毛党也行。最后,总算发现两篇难得奇文,一篇叫“孙大午就是该抓”,另一篇是“孙大午的七大罪”,让我“如获至宝”。不料打开一看,原来是反讽笔法,拐弯抹角给大午评功摆好,以此表达对抓捕行动的抗议和嘲笑。
我从众多网文中,拣出有代表性的两篇,略作介绍。它们都来自官方(半官方?)的法制网刊(以我的愚钝,估计非官方的法制网刊,目前在中国并不存在)。一篇署名“慕公君”,发表在双十一的《慕公法制论坛》上,题目叫“孙大午动得,孙大午的公司动不得”,主要从产权保护角度,质疑官方“接管”的正当性与合法性。另一篇文章署名“金仲兵”,发表在11月16日的《企业与法律网》上,题目是“大午事件是否可以从轻警示,多方共赢?”向高层建言的意味浓厚。
文章指出十三个尖锐问题,包括1,政务信息公开原则;2,执法主体是单独还是联合?3,有无预设性执法?4,是地方执法,还是上下协调?(传闻是中央政法委联合省市办案,但无法求证)5,是否过度用警?6,是否过度查封?7,是公司法人犯罪,还是个人犯罪?8,异地执法的目的何在?等等。最后建议:本案的处理,应从大局着眼,协调各方利益,实现共赢。文章列举的理由比较充分,结论也合情合理,有可操作性。如果官方能部分听从,或者全部采纳,那么,让官方难堪的局面,或许有望缓解。
另据网文揣测(无法求证,还是猜测),这次大午事件跟马云的“蚂蚁金服”上市叫停,几乎同时发生,显示有上层权斗阴影。最耸人听闻的说法,来自周周侃在“油管”上的评论节目,他邀请一位头戴红星军帽的唐姓评论员(权称他“军帽唐”),大谈马云跟孙大午事件,是王岐山楼继伟金融“反党集团”策划,针对习近平的一场政变,意在离间习跟民营企业的关系。为此,他建议习本人亲自出面,给民营企业松绑解围。似乎只有这样,才能“粉碎金融集团的政治图谋”,还马云和孙大午清白,从而避免民营经济的大动荡大滑坡。但在我看来,马云和孙大午两件事,非但性质不同,甚至绝然相反。前者是虚拟经济,膨胀太大太快,显然有泡沫风险;而后者是实体经济,扎根农村,惠及社会,体量越大,越有利于国计民生和经济稳定。
对于“军帽唐”的惊人说法,我不想置评。但显而易见,要使中国经济提振内需,早日走出困境,逐步实现“内循环为主”,想用“封门夺产”和“抓人军管”这类蠢招,断然走不通。就算一时得逞,效果也必然大打折扣,否则的话,还有改革开放的必要吗?唯一正确的做法,还是金仲兵先生的建议,就是逐渐降温,缓和矛盾,维护争议各方的合法权益。我想不揣冒昧,顺着这个思路往下想,大胆预测孙大午案今后发展的三种可能,称“上中下三策”也可以。
案件审理的三种可能
先说审理进度和判决时间。尽管目前尚不明朗,但我估计,不大可能像2003年那样久拖不决,历时半年以上,应该会在春节前后拿出结果。否则,等到人大政协两会召开,这事将不可避免成为代表们的话题,甚至有人会向政府提出质询(哪怕走过场)。届时,参与本案的各级官员,如何向两会交卷,将是非常头疼的事情。
再说处理方向和判决结果。在我看来,穷尽所有可能,也不外乎轻、中、重三种选择。换句话说,无论从高层智囊给国家领导人建言的角度,还从是控辩双方的庭审博弈,都跳不出上述三个方向。咱们不妨从轻到重逐一分析。所谓从轻,有程度不同。当然越轻越好,直到无罪开释,还要恢复名誉赔偿损失,才符合大午人的最高期望。据说已有律师,准备朝这个方向搜集辩护资料。他们的依据是,本案原属民事纠纷,没听说徐水国营农场提告,但河北保定异地办案,过度用警,强行接管学校医院和分公司,于法无据,于理失当,对当地经济和民众生活造成重大冲击。
如果国家高层足够聪明,应该从这次事件总结教训,借机整顿司法腐败,维护国法,挽回民意。还可组织专家,深入探讨“大午模式”的合理成分。为恢复乡村活力而探讨切实可行的新出路、新模式。对比红极一时却资不抵债的所谓“社会主义样板”南街村和华西村,靠自力更生走过来的大午康养小镇,难道不能提供更好的路径选择?
当然,对于从轻发落的机率有多高,我并不乐观。因为高层是很难下罪己诏的,加上病入膏肓的体制性障碍,估计把雷厉风行的大抓捕变成虎头蛇尾,让各级官员自我抹黑,他们不会买账。如果下级反弹过大,也会让高层左右为难,甚至向压力屈服。著名的雷阳“嫖妓死亡案”就是例证,原本高层有意,借此整顿警方暴力过度,但几百干警集体签名,强烈抵制,以辞职怠工相威胁,高层只好作罢,以高额赔偿金摆平家属了事。
总之,经过上下磨合平衡,决策层极大可能会退求其次,即维持公诉罪名(寻衅滋事,破坏经营等)不变,但设法从轻判决,有期徒刑加上缓刑罚款,跟上次判决大同小异。这种经过勾兑的解决方案,可以看作中等处罚,或者叫中策。虽然大午人内心不服,但也还能委曲求全,继续他们的经营发展。孙大午对上次判决表示不上诉,说“我伏法,但不认罪”,就是这个意思。
如果决策层从轻发落,尽管会给人提供“雷声大,雨点小”的嘲讽口实,但有利于平息全国民企及大众的惊恐疑虑,避免他们破罐破摔,关门歇业,走避风险,促发大面积失业,最终让“提振内需”的豪言壮语流于空谈。
那么,有没有从重判决的另一种可能性呢?当然有,可能性大小?很难预料。如果像某些网文所言,如今决策层山穷水尽,只剩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哪怕压垮骆驼也在所不惜。那就是杀鸡取卵,竭泽而渔,能割多少韭菜算多少。为震慑不满,防止潜在反抗,有可能扩大抓捕范围,突袭更多民企,重判重罚,冻结资产,强制接管。刚听说重庆私企老板李怀庆(另一亿万富翁),仅仅因为转发网文和私人聊天,就以“煽颠罪”被判20年重刑,冻结全部资产,同案人多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令海内外舆论哗然。
更有甚者,当面临国际环境进一步恶化,甚至周边爆发武装冲突的危险时刻,实施军管和战争动员的可能性,会随之增加。乱世用重典,没什么道理好讲。韩战期间的“镇反”,中苏冲突时的“一打三反”,莫不如此。以国防为借口,动用军事法庭,从重从快,哪个敢说“不”字?万一那一幕不幸出现,亿万草民,只有徒叹奈何。国运如此,夫复何言?
如此以来,大午家人跟企业高管,就有可能重判,少则五六年,重则十几年。网上已有消息,说官方想把大午案往“涉黑”方向“靠”。也就是把目前“寻衅滋事”和“破坏经营”的相对模糊指控,进一步上纲上线,编造伪证,黑白颠倒,以便做成“有组织涉黑”的铁案。
官方能做到吗?我难以回答“是”还是“否”。但前车之鉴不少,曾成杰案,吴英案,还有形形色色的其它冤假错案,都提醒人们:在一个政治混沌,法制不彰,“政法委”取代“公检法”的奇葩体制下,没有什么奇闻异事不可能发生。
有朋友问我:你对大午案的前景,真那么悲观吗?我的回答是:短期而言,我比较悲观,但长远而言,我非常乐观。因为,根据我对大午模式的多年追踪分析,认为它尽管跟地方政府有种种摩擦碰撞,那都是因为缺乏良好的营商环境所致。从根本利益上说,孙大午没有跟政府对抗的理由和动机。恰恰相反,他所有看似“反潮流”的举动,都是为了抵制腐败,纠正体制缺陷,希望国家更好。正是相对开放的宽松政策,使“大午桃源梦”初具规模。在无人愿意承包的盐碱地上,居然不靠国家投资和贷款,能建成一个被省政府认可的现代化康养小镇,这不正是国家所鼓励的“新农村模式”吗?
当然,孙大午在探讨企业传承与发展模式的时候,有些似是而非的“出格言论”,跟官方话语不同,但那都是深入思考与理性探讨,并不出格,更没犯法。这些问题可以争论,允许反驳,如果罔顾事实,硬往“颠覆”或“黑道”罪名上拉,那就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再往深说,民营企业的具体模式,也许人言人殊,各有特色,但大午秉持的“互换劳动,公平竞争,有差别的共同富裕”这个宗旨,非常适合中国国情,可以代表振兴中国乡村的一种强烈愿望,可行性很高。无论出于什么动机,就算国家动用镇压机器,这次能把大午集团彻底整垮,但大午模式所代表的农民勤劳致富和市场公平原则,绝不会就此烟消云散。孙大午提倡的“私有、公治、共享”这个“市场社会主义”梦想,还会继续埋藏在中国农民的思想深处,一旦气候合适,第二次改革开放的春天到来,它还会死灰复燃,茁壮成长,再次成为华北平原上的参天大树。
啊!大午新城,我魂牵梦绕的养老之家,一个好人相聚的地方。祝愿大午全家和公司高管早获自由,佛祖保佑全体大午人健康平安!
2010年11月20日
于旧金山湾区
新一波疫情袭来,全郡开始宵禁之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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