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条约》是中国第一个不平等条约,使中国丧失了一部分主权,给中国人带来屈辱,但也给我们带来启示。条约的原件由英国政府保存;另一份正本现寄存于台湾国立故宫博物院。可能是因为觉得它有损大清皇帝的脸面,南京条约当时并没有公布于众,而是作为内部文件,抄送给高官。南京条约共十三条,现在先让我们逐条看看条约的内容,然后分析一下它有什么启示。
《南京条约》第一条:“嗣后大清大皇帝、大英国君主永存平和,所属华英人民彼此友睦,各住他国者必受该国保护身家安全。”
从现代文明的角度看,这一条款稀疏平常;其实,这还是此不平等条约中最平等的条款之一,但大清皇朝却对这条款愤慨不已。大清从来认为自己是天下共主,一直把英国当海外藩属看待。在两国君主交流中,大清一贯以爷爷训孙子的姿态对英国说话;大清要求英国使节觐见清皇时必须跪拜。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现在夷蛮居然是以与大清皇帝平起平坐的平等地位出现,这就有辱于大清的国体和大清皇帝的威严,成了对统治亿万臣民的大清皇帝莫大的亵渎。曾任云贵总督、两江总督等要职的名臣李星沅就写下了典型的批判之词:“阅钞寄合同(指《南京条约》),令人气短。我朝金瓯无缺,忽有此蹉跌,至夷妇与大皇帝并书,……千秋万世何以善后?” 也就是说:黄毛夷妇(指的是英国维多利亚女王)居然与我大皇帝(指道光皇帝)并书,……千秋万世后怎么收场啊!可见,大清朝庭内外对南京条约的愤慨,并非后面几条中所述的割地赔款等有损国家主权的条款,而是它动摇了“天下是皇帝的,皇帝是天下共主”这一条国本。可想而知,当时大清皇朝以及官宦士大夫完全没有所谓主权国家和国家主权这样的概念;这些概念是在南京条约之后才在先进的士大夫中慢慢形成的。
第二条:“自今以后,大皇帝恩准英国人民带同所属家眷,寄居大清沿海之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处港口,贸易通商无碍;且大英国君主派设领事、管事等官住该五处城邑,专理商贾事宜,与各该地方官公文往来;令英人按照下条开叙之列,清楚交纳货税、钞饷等费。”
此条款要求清朝政府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等五处为通商口岸,准许英国派驻领事,准许英商及其家属自由居住。英国是用大炮打开了中国的国门,获得在五口通商的权利,并为洋人在中国获取更多的权益打下了基础。另一方面,五口通商的后续效应是在闭关锁国的中国撬开了几条缝隙,让中国人有了机会去观察一个完全不同的外部世界。当然,当时的舆论并不如此认为。更有人认为这是夷蛮的生活方式入侵,动摇儒家纲常,洋人用心恶毒也。这不是乱说的,当时有个人叫咸龄,在上海当官时,他老婆就跟洋人妇女来往,没事一起逛街。就这么件事,被好多人举报了,怎么说的呢?“损国体而拂舆情,堕军威而壮寇志”。你看看,一个中国女人只是跟外国女人交个朋友,就损害了国体,就壮大了敌对势力的力量。这还不严重吗?这已经危害到国家了啊!道光赶紧下令,严加查办。
第三条:“因英国商船,远路涉洋,往往有损坏须修补者,自应给予沿海一处,以便修船及存守所用物料。今大皇帝准将香港一岛,给予英国君主暨嗣后世袭主位者,常远主掌,任便立法治理。”
割让香港,此乃国耻也。其实英国人最初提到香港时,清朝朝廷甚至不知道香港所在。当时的观念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国土是皇帝的私产,予赠予夺,取决于皇帝金口。何况当年雍正帝也曾送给越南四十里土地。 在谕旨里,道光用的词叫“赠予”,就是说我把香港赠送给你们,体现我皇恩浩荡。这一下英国人又不干了。英国人觉得两国平等外交,不能像爸爸送儿子礼物一样,用词上也应该体现出两国平等的地位,所以英国人要求把“赠予”改成“给予”。把“赠予”改成“给予”,也成了对大清皇帝的极大羞辱。
第四,五,六,七条:清政府对英国的战争赔偿和付款日期。
大清赔偿总数是2100万,一共包括三笔账,一是英国人被中国机构勒索的钱300万;二是军费,1200万;三是对林则徐虎门销烟时没收鸦片的赔偿600万。对此赔偿,大清虽然心疼,但是心服。当时负责签约的清朝大臣之一牛鉴,在签完条约后说了一句话:“英国人诚信,不贪财,令人佩服。”
居然能说出什么“令人佩服”的鬼话,这是什么情况?这是因为,大清心里清楚,他们赔英国人2100万元算少的了。第一笔300万元是大清也承认的,觉得没有异议。第二笔有关军费。鸦片战争时大清用了2500万两白银军费,加上民间各种捐款,总开支超过了3000万两白银。而英国人是要求赔款1200万。牛大人认为英国远涉重洋七万里来到中国打仗,而大英要求的军费赔偿竟然只是大清花了在本土作战的军费的二分之一都不到。牛鉴大人才发现英国人“不贪财,令人佩服”。而第三笔关于林则徐收缴英国商人鸦片。据林则徐本人估算,即使以低价计算,总共不下一千几百万元,可是英国人只让赔600万,大清就更觉得英国人诚信了。
第八条:“凡系英国人,无论本国、属国军民等,今在中国管辖各地方被禁者,大皇帝准即释放。“
第九条:“凡系中国人,前在英国人所据之邑居住者,或与英人有来往者,或有跟随及伺候英国官人者,均由大皇帝俯降諭旨,誊录天下,恩准免罪。凡系中国人為英国事被拿监禁者,亦加恩释放。“
这二条就是释放被囚禁的英国人和特赦中国“汉奸“。就是那些”在英国人所据之邑居住者,或与英人有来往者,或有跟随及伺候英国官人“的中国人。在清政府眼里他们都是有罪的,现在大清皇帝恩准免他们罪。所以中国人是从南京条约以后才获得移居外国,同洋人交往或服务于洋人而不算犯罪的权利。
第十条:“前第二条内,言明开关,俾英国商民居住通商之广州等五处,应纳进口出口货税、餉费,均宜秉公议定则例,由部颁发晓示,以便英商按例交纳。今又议定:英国货物,自在某港按例纳税后,即准由中国商人,遍运天下,而路所经过,税关不得加重税例,只可照估价则例若干,每两加税不过某分。”
这条款准许英商在华自由贸易,废除公行制度等。这一条款的关键是“应纳进口出口货税、餉费,均宜秉公议定则例”。也就是说,中国海关关税无权自主,须与英国协商决定,清朝政府从此丧失关税自主权。
第十一条:“议定英国住中国之总管大员,与大清大臣无论京内、京外者,有文书来往,用照会字样;英国属员,用申陈字样;大臣批覆用札行字样;两国属员往来,必当平行照会。若两国商贾上达官宪,不在议内,仍用禀明字样为著。
规定双方官吏外交文件须以平等的方式往来。所以这是在不平等条约中的平等条款。
第十三条:“以上各条,均关议和公约,应俟大臣等分别奏明大皇帝御笔批准,及英国君主判定后,即速相交,俾两国分执一册,以昭信守。惟两国相离遥远,是以另缮二册,先由钦差大臣等及英国公使,盖用关防印,各执一册為据,俾即日按照和约开载之条,施行妥办。“
有关签约的流程,无不平等之疑。
《南京条约》是在炮舰胁迫下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条约的丧权辱国的性质表现在如下几方面:割让香港,损害了中国领土主权;协定关税,损害了中国关税主权;在华自由贸易,损害了中国贸易主权,以及对英国的战争赔偿;此后清政府还十分大方,主动奉送了划定租界和领事裁判权给洋人,损害了中国司法主权。 对此我们已经满怀义愤作过无数次的谴责、批判、声讨。但我们不能永远停留在这种感性谴责的水平上。鸦片战争已经过去了将近一百八十年,现在我们应该并且也可以从人类文明进步的背景来探讨南京条约的得失。不错,鸦片战争把大清皇朝痛打一顿,打得很痛。但是,鸦片战争并不是英国为了在中国做鸦片生意而发动的战争。南京条约中没有一条条文是同鸦片有关的。英国外交大臣巴麦尊在其对驻华使节的训令中一再表示:“女王陛下的政府绝不怀疑中国政府有权禁止将鸦片输入中国,并且有权查获和没收那些外国人或中国臣民不顾适当制定的禁令而输入中国领土内的任何鸦片。” 在鸦片战争中英国的主要的目的是要取得在与清朝政府交往中能有外交平等的地位及商业机会。而外交平等和商业机会是人类已进入工业时代后的必然趋势;如果不是英国,那么别的西方国家也会这么做。站在人类进入工业时代这个大背景,我们可以从南京条约的条文文本和清朝官宦对此条约反应,看出清朝社会和当时世界的物质文明与思想文明差距有多么大。这些文明差距是全方位的。当时中国的政治理论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没有任何主权国家的概念,当然也就没有国家平等的概念,不知道国家主权为何物,也就不会有维护国家主权的观念。那时的政治体系是奉“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为当然原则的皇朝专制,根本不知道世界上还有民主和法治的治国方式;当然,更谈不到个人的自由和权利。所以,在同洋人交往这样的普通行为也可以问罪的社会,怎么也不会想到草民也应有草民的权利。如此顽固封闭的专制社会,如果没有一次猛烈的外部冲击,恐怕再过一百八十年也不会有多大的进步。南京条约的作用在于它在高大坚固的中国千年专制围墙上炸开了几个洞。套用中国人耳熟能详的一句话:“ 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中国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 ( 马克思列宁主义给中国带来了什么后果,大家心知肚明),那么,鸦片战争一声炮响,给中国带来了人类 先进的思想文明与物质文明的曙光。环视四周,我们今天的衣食住行都在享受现代物质文明的成果,这些成果的科学原理,设计理念,布局规划,直至风度格调全都源于西方。如果没有以《南京条约》为标志的巨大的冲击和阵痛,只是等待大清自己渐渐演变,恐怕我们至今也不会充分享受到现代物质文明的成果。
可惜,这曙光在中国并没有升得很高。几千年的专制理论和社会实践无时无刻地拖累了中国顺利实现政治现代化的进程。但是,辛亥革命后,不管中国现代化的进程有多曲折,历届国民政府,包括要称帝的袁世凯,都没有否定或摒弃在中国 实现宪政这一基本政治理念。可以相信,假以时日,在中国实现宪政这一政治理想迟早会成功。不幸的是,共产党夺取了政权之后,中国政治现代化的进程不但骤然终止,反而是一步步回归到大清皇朝的专制统治的理论和实践。清皇朝没有主权国家的概念,共产党则完全没有“党不等于国”这一基本政治概念。它公开声称东南西北中,党领导一切,国属于党,党就是国,党国合一。清皇帝认为朕就是天下,共产党成天强调天下是共产党的天下。二者的不同仅仅在于在清皇朝那里天下是属于一家一姓的,而共产党的天下只是扩大到多家多姓而已,就是天下是那些打天下,坐天下的元老们的共同财产,是可以传给他们自己的子孙后代的私有财产。清皇帝认为朕的每一句话都是正确的,都是法律。共产党自称它永远是正确,光荣,伟大,因此必须“定于一尊,一锤定音”,绝不许“妄议中央”。清皇朝的首要任务就是让皇朝统治千秋万代,共产党的首要任务就是所谓的政权稳定,也就是让党天下能千秋万代。同清皇朝一样,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可以使用任何手段,视人权和现代政治伦理为粪土。清朝有文字狱,共产党夺取了政权之后,各式各样的文字狱式运动从来没有停止过;从批判《武训传》,批判胡适,知识分子思想改造,胡风反革命集团,引蛇出洞的反右运动,到所谓的文化大革命,扼杀一切不利于让共产党天下连綿千秋万代的思想,从精神上,经济上,直至肉体上折磨和消灭一切敢于挑战共产党专制统治的人士。这个专制统治近年来更是变本加厉,采用最新的科学技术,防止人们接触到人类的先进思想,一旦这类思想或行为稍有抬头,就用严厉的专政手段把它消灭于萌芽。为了达到让共产党专制统治能千秋万代的目的,就声嘶力竭地污名化自由,平等,民主,人权的普世价值。譬如说,民主不能当饭吃,民主会导致政治混乱,效率低下,甚至内乱不断,国家分裂。可是,在夺取政权之前,共产党是把民主和自由作为它自己的政治理想的,把民主捧为跳出“其兴也浡焉,其亡也忽焉”历史周期律的法宝。但一旦夺取了政权,它就马上翻脸,谁提倡民主自由,马上打成右派反革命。因为共产党很清楚,只要人们有了民主自由,共产党专制统治就无法千秋万代。可见,共产党专制统治同大清皇朝是何其相似,不止相似,而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它抵抗人类文明的能力和强度也远胜于大清。因此,我们可以从清朝的《南京条约》得到一个启示,这就是:要促使共产党的专制统治能向宪政转化,也非得借助于强有力的外部冲击力才有可能。这并不是历史的假设,而是历史的逻辑,就像“如果没有第二次世界大战,希特勒就不能被消灭”一样,这不是历史的假设,而是历史的必然。
【本文素材来自互联网,特别是多处引用了《割让香港的《南京条约》,到底长什么样》一文,谨致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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